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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是推论草稿。
接下来,言归正传。
以一星斗者作为“者”单位换算。
一星斗者=1(者
二星斗者=12
三星斗者=132
四星斗者=156
五星斗者=18
六星斗者=21
七星斗者=24
八星斗者=27
九星斗者=3
接下来,斗师就是斗者的6倍。
所以,我们还可以推论出大斗师,斗灵,斗王,斗皇,斗宗的战斗值。
实际上,一星到九星,相邻星之间,按照115%比率递增。
一星——1%=1
二星——115%≈12
三星——132%≈13
四星——15%=15
五星——173%≈17
六星——198%≈2
七星——225%≈23
八星——259%≈26
九星——297%≈3
十星——39%≈4
十星其实并不存在
十星斗皇=15八星斗皇
一星斗宗=15十星斗皇
一星斗宗的“斗气容量x”,是一星斗皇“斗气容量x”的3倍左右。
但是,在战斗力方面,一星斗宗战斗力是一星斗皇战斗力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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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界决定“斗气总容量x”。
——“功法a”决定斗气的密度。
——“斗技b”决定斗气的威力。
总战斗力≈斗气总容量x斗气的密度x斗技的效率=xab。
单独一次使用斗技,斗气调取量=(x/4(b/a)≤(x/3升。
功法等级效率,就是斗气密度。
单独一次使用斗技,斗气的能量=(x/4b≤(x/3a查。
单独一次使用斗技,斗技的威力=(x/4bb≤(x/3ab威。
斗技可用次数,4(a/b)≥3次。
总战斗力即全部斗技威力的总共,也就是斗技威力乘以次数。(x/4bbx4(a/b=xab战=(x/3abx3=xab战。
故而,修士总体战力≈xab战。
之所以用“≈”,而不是“=”,这是因为,当修士越级使用斗技时,斗技效率会“打折扣”,也就是说,b会打折扣。
斗技等级超越功法等级,称之为“越级使用斗技”,斗技效率会降低。
斗技越一级,效率降低半级。
斗技越两级,效率降低一级。
斗技越三级,效率降低15级。
所以,理论上,修士总体战斗力≤xab。可是为什么使用“≈”而不是“≤”呢?这是因为,凡事总有意外,有些人在关键时刻可以超常发挥。
所以,总战力≈xab战。
“升”,是斗气的容量。
“查”,是斗气的能量。
“战”,是斗技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