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待价而沽(2 / 2)

当然

这原帖赵越是留在手上的。

若庾亮无动于衷,这乌衣巷,也不是去不得。

没办法,被人有所求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诺。”

赵忠皮肤黝黑,身型壮硕起来,也渐渐褪去了之前柔媚的模样。

之前的赵忠,当真是一个极品侍寝书童。

现在

跟着赵越练武,已经逐渐变成一个男人了。

恐怕,这也是赵忠能够成为赵越贴身书童的原因。

足够机灵!

他知道自己的价值是什么,知道赵越想要的帮手是什么。

若赵忠还像之前一般,赵越还真有可能换一个更有能力的仆人做贴身侍卫、书童。

之前在钟山庄园带回来的二狗子,根正苗红的赵荀元从老人之子,很明显适合这个位置。

想必

赵忠也是感受到压力了,才做出了改变。

“哈哈哈。”

赵忠方才离去,田七哈哈大笑便走过来了。

他满身是汗,不过脸上倒是非常开心。

训练士卒,训练一群雏鸟,对于田七来说,绝对算是一件乐事。

“麟哥儿,看了这几日,可看出我练兵的门道了?”

这几日,赵越一直在观察,也一直在学习,对于田七的练兵之道,他也是看出了一些端倪了。

“看出了些许。”

“麟哥儿请说。”

赵越起身,说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几日我全程跟随田叔练兵,田叔要速成练兵,所做只有三件事,一个是武器操练,第二个是耳目训练,第三个则是队列阵法。”

“不错。”

田七重重点头,说道:“我的练兵之法,也是大帅教的,你觉得如何?”

“军事训练是军队生成和提高战斗力的根本途径,而武器操练更是一种必须的技能,只有掌握好对武器的使用,才有可能在作战中击败敌人。”

赵越起身,走到身边放置武器的支架,说道:“田叔教授他们弓箭、刀的用法,为的便是速成,在短时间形成战斗力,只是在战场中,一寸长一寸强,枪术似乎更容易速成一些,为何不教授枪术?”

田七面色郑重,在教授赵越知识的时候,他很少嘻嘻哈哈的,而是变换出严肃认真的面容出来。

“弓箭可远距离袭杀敌人,乃百兵之首,而练弓箭一方面可以提高远距离射击敌人的准确度,另一方面则可以提高士兵的臂力,更可以筛选出弓兵,枪兵,刀兵。”

军中兵种,也得看天赋的。

譬如弓箭手,这还真吃天赋的,没有一定的天赋,成不了弓箭手。

毕竟双手无力,连弓弦都拉不开,又哪里射得出去?

“刀,十八般兵器之一,又为九短之首。在刀的各种类之中,环首刀是最具有杀伤力,他们之前也常有练习,故此有底子在,速成很能见成效,况环首刀也是骑兵作战的主要武器,士兵训练刀的使用,很容易提高自身作战能力以及身手的敏捷程度。”

“至于长枪要练出能够在战场冲杀的长枪营,短时间恐是难成效的。”

赵越轻轻点头,他观察了几日,那些方才招入的新兵蛋子,在被集训了几日后,居然颇有些成效了。

可见田七的练兵之法是真有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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