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别相信男人这张嘴,他凌老二当然也包括在内。
什么山盟海誓,说说而已,她怎么这么就信了呢!
关键,她还信的那么认真
他是她的初恋,她把所有的心血都灌注到了他的身上,对他一心一意。
而他凌老二是注定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
他是农村出身,从来没到得到过父母的关爱,如果不是因为大姐,他连什么狗屁亲情都不会在乎!
何况是所谓的爱情和友情!
天生缺乏安全感和信任感,这是他的缺陷,他承认!
她怀孕了,期盼着给他生个儿子,像他这样爱读书,可以考大学。
陷入爱情的女人,果然没了脑子,更不会讨价还价了,在她眼里,他凌二浑身都是发着光的。
他一辈子,自认为除了大姐不会亏钱任何人,想不到栽倒在这个女人的手里。
生平第一次,凌二产生了愧疚心里,甚至有点可怜她。
大姐跟着逼迫他,他不得不娶她了。
当然,爱情是不可能有爱情的。
婚姻,也是栓不住他凌老二的,花花草草,莺莺燕燕,以前是怎么样,后面还是怎么样。
当然,他是不可能让她知道的。
她都这么可怜了,不能那么明目张胆的欺负人。
而她呢,挺着大肚子还得伺候他,做饭洗衣服,甚至还舍不得辞了工作,照样去上班。
他从来没有在她嘴里听见一句怨言。
及至到女儿出世,他也只是抱了那么两天,新鲜劲过了,对哭哭啼啼的孩子没了耐心。
他推脱工作忙。
她做月子,全依靠大姐,但是大姐也是有自己工作的,不可能照顾到方方面面,有一次,来的时候,看到她在吃泡冷饭。
随后就把凌二骂了一顿。
凌二不耐烦,给她请了保姆,想不到她没领情,反而因为这个跟凌二吵了一架。
凌二气她不识好歹,越发懒得管了。
及至到一个朋友跟他吹嘘自己的闺女读了最好的幼儿园,他凌老二才想起来自己的闺女也三岁了,该上幼儿园了。
他给闺女报了幼儿园。
就为这,老娘们还感动的一塌涂地。
如果真的这样下去,其实也能凑合过日子,但是错就错在他凌二太大意了,那个小明星居然要让他带着去买衣服、包包。
然后,让正带着闺女在商场游戏厅玩的媳妇抓了个现行
你说浦江滩这么大,怎么不偏不巧的这么相遇了。
他其实也没多大的慌张,他给她提供这么好的生活,吃香的喝辣的,她还能瞎闹腾?
只是,让他想不到的是,她居然敢在商场就敢打人,他新交的女朋友都被刮花了脸。
他那个气啊!
煮熟的鸭子就这么飞了啊!
当场,就给了她一巴掌。
老丈人来了,丈母娘老了,小舅子来了
瞧瞧
他凌老二的脸面丢的干干净净!
吵吵闹闹的过了几个月,想不到,她居然会请律师,还要跟他离婚。
好吧,就这么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