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天气转凉,马小龙家里的枣树迎来大丰收。
一大早,马小龙和马小凤各拿着一根长竹竿,站在两棵树下打枣。
红彤彤的金丝小枣噼里啪啦的从树上掉在地上,姥姥和妈妈拿着笤帚和簸箩收枣。
两棵枣树有三十多年树龄,每年两百多斤产量,但这个年代物价低的离谱,二百多斤枣值不了五十块钱。马小龙家也不卖,除了自己留几十斤晾干储存做枣馒头,或煮粥,剩下的要么趁着脆吃掉,要么给邻居们分一分,加深邻里间的感情。
树上的枣一次打不完,一早上就收了六七十斤,马小龙挑了一些脆红小枣,洗干净装书包里去上学,一路上随手抓一把往嘴里扔,噗噗的吐核。
金丝小枣,营养丰富,又脆又甜。
天凉了,马小龙的衣服早就换成了长衣长裤,今天更是换了一身新衣服,是他拜托妈妈从纺织厂弄了一麻袋碎布头回来,自己拼接缝纫的。
妈妈是纺织厂工人,能用最低价从厂子里得到布料,至于这种碎布头,免费就能弄一麻袋回来。
女红当中包含了缝纫之类的技能,这些碎布头在别人手里是废物,在马小龙手里就成了可利用的材料。
借助家里的缝纫机,他花了一整天时间,给自己缝了一套衣裤,衣服是正反两面都能穿的带帽兜外套,没有拉链,用的是盘扣,裤子就只是普通的花色长裤。
外套和裤子做的是修身款,凸显出马小龙提升后高达15点魅力的好身材。
配上一双时下流行的小白鞋,非但没有不伦不类,反倒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时尚范儿。
但是……
昨天做好这套衣裤,试穿之后,马小凤觉得他土得掉渣,完全没戳到她的审美点。
姥姥、姥爷和老爸也觉得这这身衣服花里胡哨,不太好看,唯独妈妈眼睛亮晶晶的,觉得这身衣服很有范儿,但是说给她做身一样的,她却委婉拒绝:“妈妈撑不起来。”
“……”
不识货。
马小龙觉得自己这一身放在三十年后,绝对是潮的代名词,但这个时代的人审美没跟上,让自己这一身潮牌明珠蒙尘。
一路来到学校,走进教室,吸引了至少5%回头率,班上同学一个劲儿扭头看他,不时传来一阵窃窃私语和哄笑。
朱砂从后门走进教室,看到坐在座位上的‘圣诞树’,愣了下,走到他身边坐下,拍了下他肩膀:“你这衣服哪买的?”
“自己做的。”想到朱砂一直走在时尚前沿,马小龙心里带着一丝期盼:“怎么样?帅不帅?”
“呵呵,帅。”朱砂捂嘴直乐,脸都变形了。
“……”
马小龙内心萧索:满堂花醉三千客,更无一人是知音。
随后又安慰自己:超出半步是时尚,超出一步是奇葩。错的不是我,是世界。
“给。”安抚好自己,马小龙从书包里掏出一把红枣,塞给朱砂:“今天早上刚从树上打的,特别甜。”
“那我尝尝。”朱砂笑眯眯地接过来,咬一口,又脆又甜:“好吃。”
“吃吧!我带了不少。”马小龙拍拍书包,里面咕噜噜的,装了有二斤多。
朱砂笑着点头,打开自己的书包,拿出两个煮鸡蛋,一小瓶牛奶递给他:“今天的营养。”
“谢了。”
重生一个多月了,自从那天大扫除咬牙切齿的哭穷之后,朱砂每天都会给他带两个煮鸡蛋,国庆那三天假期之后,每天又多了一瓶牛奶,把他感动的不要不要的。
这就是被富婆呵(bao护(yang的感觉吗?爱了爱了。
肉蛋奶,除了肉之外,现在每天所需的蛋白质和钙已经很充足了,相信十年之后,自己一定会长成一米八的大高个。
吃水不忘挖井人,富婆的恩情,无以为报。
今天马小龙成了全班的焦点,每节课的老师看到他的穿着,都会‘嚯’一声,‘称赞’他‘有性格’,引来全班哄堂大笑。
马小龙再特立独行也开始怀疑自己这种格格不入的风格是否该改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