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六年,春三月,淅淅沥沥的春雨遍布在大明帝国的大江南北。
交趾多雨,到春三月之后,雨势渐大。
春雨让交趾港的清晨,蒙上一层薄薄的雾花。
即便如此,交趾港口,依旧有数十艘大小不一的船只停泊。
从码头搬运货物的脚夫人力多不胜数,即便在雨中,依旧忙碌作业。
这些人,有一些是交趾当地的百姓,有一些则是来自南洋的黑奴。
无论如何,这是一座财富之城,只要你劳作,就会有微薄的收入。
因为海运的发展,乃至于交趾各行各业都被带动的热火朝天。
从丝绸、茶叶、瓷器再到大明精贵的玻璃、眼镜,甚至是只有权贵才会流传的香水、香料等,都在不断的朝外输送。
当然,番邦也会将他们的香料、薄荷、铁器、铜矿等带过来。
有些是民间交易,有些是官场交易。
譬如铜矿、铁器、铝等等等,这些东西送到大明,无疑给大明的火器补充了原材料。
交趾港口生机盎然,当然管理起来也愈加费事。
交趾布政司衙门依旧很忙碌,今天更甚。
郑和的船队上的官吏一同抵达了交趾布政司做短暂的歇息。
这几日来,他们亲眼目睹了交趾的发展和发达程度,所有归来的人无不瞠目结舌。
感受到国家城市的发展,没有人不打心底感到自豪和激动。
郑和此时已经带着队伍,离开交趾布政司五日有余,此时已经抵达云南布政司。
朱怀给了他很高的荣誉。
直接让交趾布政司派三十名小吏跟随,又给郑和赐软轿和仪仗队,让其荣归故里。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郑和感慨良多,心潮澎湃。
远远地,仿若已经在绵绵细雨中,嗅到了家的味道。
前方乡村道路有些泥泞,队伍走的很慢。
村头有缺牙老头定睛看着前方,突然呀的大叫:“有贵人来啦!”
这是隶属于云南都司较为偏远的山村。
说是穷乡僻壤一点都不为过。
他们已经很久没看到这么大规模的队伍了。
霎时间,村落里身穿补丁蓬头垢面的耄耋青壮孩童一起围在村头,纳罕的望着前方队伍。
郑和的轿帘已经掀开。
近乡情更怯,郑和坐在轿子内的躯体有些颤抖。
他从十三岁离开云南,十六岁入宫,如今十八出头。
一晃五年多了。
乡村没什么变化,道路两旁依旧杂草丛生,村头的那群乡亲们,还是和以前一样。
记得自己小时候也是如此,总会蹲在村头,稍稍来一些回乡的人,就会好奇的盯着半天。
郑和双拳在袖笼内紧紧捏着。
他怕自己的身份被人知晓,怕自己这不残缺的身躯被人看不起。
他是一个极具自尊心的人。
不过现在他不想那么多了,他只想去看看他的爷爷,告诉爷爷,自己出息了。
虽然身子不全了,但他为大明开拓了海外,让大明更巨开拓性!
“爷爷。”
郑和想起和自家老爷子相处的点点滴滴,眼眶渐渐红肿。
“你该为孙儿感到骄傲啦。”
郑和低声喃喃。
没多时,队伍在村落门前停下。
一群乡民怀揣敬畏之心,蜷缩在角落,眼神闪躲的望着那顶轿子,深怕会触怒了权贵。
郑和深吸一口气,有小吏掀开轿帘。
他身穿五龙绣袍,气势威严的下轿。
“卧槽!马三宝!”
“卧槽!他竟是皇子?!”
两名半拉大的孩子有些激动的惊呼。
“憨货!那踏马是太监袍!”
几人小声嘀咕着。
“看吧,我就说他去做了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