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佛奴立为西平王后,以收养他的佛寺为圆觉寺。沙州和僧录司以快马入京上奏,赶在四月初十,敕令赐额终于送达沙州。圆觉寺,由此成为河西第一座合法的寺院。
宋朝的寺庙,必有敕额方为合法,不然即为野寺。朝廷一旦收紧佛教政策,第一步就是拆除无敕额的寺庙。敕额不是立庙就有的,有一个考察期,即系账。寺庙一立,先隶名籍于本州,报到京城祠部,全国统一有一本账籍。达到了一定的条件,可以请朝廷以敕令赐额,才算正式合法。系账而没有赐额的,一般情况下也视为合法寺庙。
一般情况就是指不出现天下灭佛的极端事件,如周世宗当朝,就曾经尽毁天下没有敕额的寺庙。此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次灭佛,以至周世宗之死,也被附会成他炮打扬州铜佛的报应。用系账和敕额制度,把天下佛寺尽纳入朝廷掌控,是政权显示统治能力。
在圆觉寺获得敕额的同时,中书命其设男僧女尼戒坛,为瓜沙两州信众剃度。
和尚跟尼姑不是想当就能当的,必须有度牒,到指定的地方剃度才可以。宋朝天下戒坛七十余座,大致数州的范围有一戒坛,所有的僧人必须到戒坛剃度才为合法。
剃度每年只有一次机会,即皇帝的生日,此时为四月十四乾元节。
这些制度多是从唐朝五代继承而来,进行了一定的修改,沙州百姓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在张佛奴为佛主的光环下,由契嵩带着僧录司,推向地方。
圆觉寺获得的不只是敕额,而且是敕修,即由朝廷出钱,地方量力出工。随之而来的是寺院制度被规定,采用十方住持制度,住持由朝廷决定,即敕差住持。
此时天下寺院大致以禅宗和律宗分成两大类。禅宗为十方住持制度,即财产公有,住持为公推的高僧大德。寺里的僧人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管理者实行公推制度。律宗则为甲乙制,即师徒、师兄弟相继,寺产为私有制,比较封闭。一般来说,官府希望推行的是十方住持制度,对甲乙制有一定限制。
沙州圆觉寺是第一座敕差住持的寺院,一旦上任住持圆寂,由寺院公推出几个下一任住持的名额,中书下敕令选定一人。徐平的目的,就是把佛教制度官僚化,一些大的寺院变成僧侣管理衙署。以后分等级,让僧人一级一级拾阶而上,与俗世官制合一。
这是宋朝把佛教彻底世俗化的成功办法,从此之后,佛教成为了政权社会管理的一部分,方外之教完全成了方内。保持宗教纯洁性之类说法,完全是政权给自己找不自在。化外不在管内,再怎么笼络都没用,相当于寄生在社会的躯体上。宋朝之后,佛教及其他宗教还无比怀念这种制度,自己给自己定出等级来,仿照从前的做法。
此时的圆觉寺还只是一座十几间,只有三五个僧人的小寺,按照朝廷的制度,连系账的资格都没有,就是一座野寺。沙洲的经济与内地隔绝,纸币还不通行,建寺的钱主要是以白银和绢帛付账,正在来的路上。契嵩带着僧录司的僧人和公吏,或搭帐篷,或者是搭草庐,侍奉张佛奴住在这里。
僧录司除了僧人,是还有官府派出来的公吏的,不然不足以作为官方衙署。宋朝没有让宗教自己管理的觉悟,不但是派公吏,寺院的管理人员也越来越被官府操控。
圆觉寺的格局,正中为寺,左边为西平王府,右边为僧录司,一字排开。此时只是划出了大致范围,要想真正建成,只怕要等到冬天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