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2 / 2)

做为一个合格的大臣,对于给自家皇帝找台阶下,还是很会的。

于是转天的朝议,对于进攻褚国的事,便被转换了另一套说辞。

先是递交了一份,从安、储边境官员传来的邸报,其中重点就提及了一件事,褚国兵马越过边境,劫掠了安国数个村庄,弄得那里民怨沸腾。

然后便是一众官员上前请命,说褚国这般趁人之危,是对安国尊严的蔑视。

一同请求李隼暂且罢兵回援,给予褚国足够的教训,并拯救边境的黎明百姓。

反正就是说褚国有多可恶,只字不提攻打武安关的难度。

李隼当然也明白这份邸报的真实性,毕竟哪有那么巧的事。

可做人嘛,难得糊涂,只要对自己有利,相信一下也没什么。

于是李隼当即大怒,怒斥褚国人的无耻、阴险,表示一定要好生给他们一个教训。

决策已经下了,剩下就开始安排兵马调动事宜。

为了给褚国人一个惊喜,同时也麻痹一下武安关上的公冶固。

因此安军的调动都是在夜晚悄悄进行,并且即使人马变少了,但营中的火灶和旌旗却毫无变化。

甚至时不时的,安军还会主动攻城,来麻痹公冶固。

公冶固确实也没有发现,只等到安、褚两国正式开战,褚国被安军攻陷一城之后,才知道眼前的兵马不对。

只不过那个时候已经晚了,他们已经顺利退回到了紫阳关。

安军攻武安关很难,宿军攻打紫阳关一样艰难,因此在追到城下之后,公冶固连尝试都没有,直接就带兵回城了。

褚国人一心看着宿国的热闹,并没有想到安国已经把主意打到了自己头上。

因此在措不及防之下,被安军轻易的就攻陷了一城。

但好在储军与安军的交手次数太多,对于他们的进攻非常熟悉,所以很快就从最开始的无措中反应了过来,及时重整了防线。

另外基于褚宿两国历年互救的流程,褚国国君也掏出了黄金,来找宿国求援。

只是他不知道,崔明这回接到求援信,也是一阵头疼。

因为他的援军之前已经派出,由褚樊和张允领着去支援李皓了。

本来等他们赶到的时候,祁军已经被打败,并收复了所有城池。

按说到这个阶段,之后该怎么行事,就应该回禀下朝廷,让崔明来决定是继续进攻,还是谈判讲和从祁国要好处。

可李皓自作主张的就把事情给办了,在知道张允和褚樊已经率兵越过丰城后,果断下令已经运动到朔风、胡柳附近的兵马发起进攻。

以有心算无心,祁国根本没想到,会有兵马从后方来攻打城池,自然不会有防备。

就在同一天,两边都是先以商队名义,运送了一支小队进了城中,同时还运了几座火炮进去。

反正火炮这种东西,之前又从没出现过,祁国人不可能知道,运送人员就说这是专门定制的铜钟,也就蒙混过关了。

毕竟都是纯铜制造,无非就是火炮的腔壁厚实了那么一点,但架不住有钱愿意造,其他人也不能说什么。

至于火药的运输就更简单了,混在其他材料里面,祁军也不会一袋袋查。

到了晚上,进入城中的小队,在城内锦衣卫的帮助下,对着府衙和城门的方向架设好了火炮。

直接就把军队进城的通道,和城内祁军的指挥中枢,都给解决了。

没了指挥中枢,祁军虽然意识到了情况不对,但却并没能在第一时间整合起来。

单凭对应城门的守军,在正面的厮杀中也阻止不了士气如虹的,由义学学子统帅的兵马。

被用阵列队形的火枪,三轮齐射就直接打出了入城通道,只敢躲在门洞后面。

然后火枪营让开道路,步兵开始冲锋,几乎没多长时间就进了城。

没了城墙的保护,一方目标清晰、指挥得当、配合默契,并且因为胜利而士气高涨。

一方则莫名其妙、各自为战、士气低迷,甚至连敌人是谁都不知道。

再加上双方兵马数量相差并不大,因此祁军连一晚上都没支撑过去,就已经弃城而走。

拿下城池之后,入城兵马又迅速转换身份,开始加固城防和安抚百姓。

加固城防上面,刚被轰开的城门必须尽快堵上,只是现做城门肯定来不及。

只能是找了一块大木板,然后把府衙给彻底拆了干净,用里面的木石材料,混合着水泥直接把城门堵死。

左右他们的任务也是守城,少一个城门也没什么。

还有其他三个城门可以用来进出物资,尤其是把火药给运输进来。

这两城一下,李皓便立即找到张允和褚樊,命令他们迅速挥兵西进,打通与朔风、胡柳两城的通道。

这两人刚听到李皓的话,那个反应大的,张允直接说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殿下未得诏命,怎可轻开战端?”

论起拽文的能力,张允比李皓还是差了一点,李皓直接反驳道:“涂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

将军领兵在外,自然应当临阵机变,父皇既命我主掌北境战事,祁国进犯本就是意外情况,孤既然发现了,领兵抵抗有何不妥。

如今孤当机立断,也是因为察觉到祁国兵力空虚,当是我大宿趁胜追击的大好机会,难不成张将军认为我应该放弃!”

张允本就对李皓有所倾向,因此这时也就说了心里话:“我等武将自然明白殿下的想法,可今日之事传回朝中,陛下会怎么想呢?

再者说,就算殿下想要趁势追击,攻打面前的秦城、宜城就行,何至于要拿下朔风和胡柳,殿下真当满朝文武都是傻子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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