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二章 绝境反击(2 / 2)

骑士身上并没有火把,一手缰绳,一手戈矛,但落下的他们不再是黑色的,一滩滩温热的液体让他们浸染,很快夜不再是纯墨色。

墨色中的红,除流动的飞红,便是如泼墨般在黑夜中作画,由淡墨变成重彩。

灌婴的速度和神勇给数百汉士卒以极大的鼓舞,数百人对战二千铁骑,竟然阻挡溃势,不处劣势。

无论是骑长还是骑士,疑惑是郎中骑将,每个人的血都是一样的,一样的红,身体一样的血肉,并非金刚之躯体,即便武艺再强。

黑夜中倒下的塞兵越来越多,灌婴却感觉自己的力量在身体中一点点被抽离,一点点消失。

气还在全身灌注,尤其是双臂上的气流在飞速流转,蚕丝枪还在舞动,速度一样的快,只是频率却底很多。

黑色的骑士似乎杀不尽,周围全是黑压压的一片,如乌云一般压顶而来。

似乎每个人以一当三才能将塞兵杀尽,如何快速结束这场战斗,灌婴心中不免有些着急,唯有迅速判断出塞骑将在何处,擒贼先擒王,杀敌先斩将,灌婴自然不知道这次突袭中的是骑校尉,而且还是新封的校尉,他们为证明自己各个勇武,而且所用的兵器比较特殊,非超长戈矛。

一个使刀,弯弯的长刀,柄亦很长,在马背上舞动起来非常便捷。刀是马背上的宝物,在快速飞奔的马背上,刀的弧度舞动起来可以借助风势和流速,要比直剑舞动起来杀伤力较大。

亦更加省力。

弯刀的弧度可以让手臂、手腕的力量快速集中在刀头上,非常适合砍人,没错长刀在马背上非常适合砍人,并且比较灵活。

不过它亦有一个缺点,首先打造钢刀的技术并不流行,只有极少数或者某些部落拥有,其次它的长度终究比不上枪、矛。

如果遇到长戈步卒结阵,无法近身战,这种刀的长度无法杀敌,锋利的长刀只能靠着砍断戈矛之头,来护身。

可塞骑兵已经算到步卒皆在攻城,无法形成有杀伤力的阵型。

另一个使用的乃为秦戟。二人中持长刀者一直矗立在火把前,在黑夜中突袭汉营,而且还是欲擒杀主将灌婴,那么必定需要冷静,静方能生慧,能在运动中产生冷静的毕竟极少数,寥寥无几。

依靠着跳动的火把,依稀可见此人器宇不凡,那双眸子如双锋,透着锐气,体如猎豹,在他身上可以看到速度,此人自然是骑校尉李必。

李必习骑兵,不仅有骑术更有骑兵的战术,再好的战略没有战术做支撑,不过空中楼阁。李必让骑士分开冲击,一次一百名骑士向汉营冲击,骑兵的优势在于冲,如果太多骑士在狭小的空间那是非常危险的,不仅无法歼敌,乱做一团亦必定为步卒分割而杀。

现在已经是第五次冲击,五百名塞国骑士居然无法擒杀汉军主将,在朦胧的星光中他依稀可以看到一将肩披斗篷,持一杆长枪,所过之处皆塞骑士倒下。

斗篷并不是为增添帅气,因为它平时在起风时可遮蔽风沙,在打斗时更可以遮挡、迷惑敌人的视线,以做突刺。

李必断定此人必为汉主将灌婴,发现灌婴,李必依旧没有动,因为将与将对战,各个头脑冷静,各个身经百战,孰先动,便会给对方一个机会,一个致命的机会。

李必懂得以静制动的道理,故而他没有动,依旧稳定在塞骑士中做个眼光如刀的指挥者,他虽然没有动却让另一位校尉动,骆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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