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生活(16)(1 / 1)

这天晚上,裴芒一直睡不着,他在想,守卫者,这到底是个什么组织?自己父母当年就是加入了这个组织,那眼前那个巴洛会不会认识自己父母,但他也没有跟巴洛提过自己的父母与守卫者,他不想把这件事告诉别人,那是他内心最痛的伤疤。

裴芒望向窗户外的天空,静静的看着,他又联想到了以前,曾经的自己,自傲,目中无人,自以为是,甚至自负,认为自己不会失败,但真正失败过,才知道这滋味有多难受,“如果,有一天,我又回到战场,能不能再看到那些熟悉的面孔。”他自言自语。

第二天

“没问题了,你受的伤恢复的非常快,最多一个月就能完全痊愈了。”信音道,然后微笑着看着裴芒,感叹道:“可惜了一帅小伙了,这少了一个胳膊,以后怎么找老婆呀。”裴芒一脸黑线:“别提这个了,我已经痛苦很久了。”“嘻嘻,其实没事,以后安个义肢就行了。”信音说着然后就走出了屋,巴洛:“好好养伤,放好心态,看到你这样,我就放心了,那以后有缘再见了。”巴洛拍了拍躺在床上的裴芒,也走出了屋。

走在外面的大路上,马车就在前面等着他俩了,信音:“我猜他是个异能人,你说呢。”巴洛也点了点头:“应该是这样的,他身上没有任何灵力,不可能是灵师,只有可能是异能人,不然他受了这么重的伤,是个普通人的话,估计都死好几回了。”俩人刚准备登上马车,就听到后面有人在叫他们,只见裴芒也跟着跑出了大街,但由于腿脚还是很不方便,所以离他们特别远,只见他挥了挥手喊着:“再见。”巴洛和信音也挥了挥手。

看着马车越跑越远,裴芒心里的失落感一下涌了上来,唉,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了。

“嗯哼,这哪,整的我饶晕了。”一年轻小哥在森林里转了好几圈,结果迷路了,“要不?算了,不能太依赖全知全能。”年轻小哥边说边把斗篷脱了下来,,脱去斗篷终于能看见他的全貌,看上去很年轻,最多二十出头,一头银灰色短发输的整整齐齐,还有他那一对血红的眼睛,,看什么都扳起脸,看起来还是非常英俊的,就是身上散发着一种特殊的气质,让人感觉他难以接近,“算了算了,迷路也好,反正只是回来玩玩。”于是他接着迷路去了。

“晚上没东西吃呀。”裴芒躺在床上,又开始发呆起来,医院并不提供一日三餐,只是每天来给他输一下液,输的什么液他也不知道,应该是类似于营养液之类的吧,虽然星国军事科技远低干军国,但是医疗方面还是非常先进的。发呆,睡觉,醒来接着发呆,一天迷迷糊糊的就过去了,晚上其他病房都熄灯了,裴芒却还偷偷的留着一盏煤油灯,在微弱的光线下,裴芒把玩着左轮手枪,把子弹抠出来又填上去,子弹黑色的外壳,在火光照射下,好像有一点淡淡的红色纹路出现,裴芒想起以前团长对自己说:“不能只会打架,那只能做个粗人,要学点知识,认些字,总不能一辈子当个文盲。”

也是从那时,裴芒看了几本团长给的小书,识了点字,之前裴芒和爷爷哥哥住在一起时,家里穷,并没有上过学,而裴芒最开始接触书本,就是从团长给的那几本小书开始,“对,我应该去多看看书,反正每天闲着也是闲着,而且还饿着肚子,有句话说得好,书是精神食粮,那我也去啃几本书吧。”裴芒正想着就准备起床,由于少了左臂,一只手穿外套显得非常费劲,好不容易把外套穿上,裴芒一愣,这小镇上有图书馆吗?哎呀呀,不管了,先看看再说。

夏天的夜晚,安安静静,偶尔有些小虫子在叫,月亮躲在云层中,时不时探出了一下,将月光洒向大地,街道上还有不少行人,“现在估计十点了吧,没想到还挺热闹。”裴芒自言自语道,在大街上东看看西看看,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出来透透气,在医院呆了那么多天,心里闷死了,每天就在床上躺着,走起床也是在病房里转悠,出门的话也最多在医院里面转转,简直不要太无聊,而且他想出去,巴洛也不让,说是让他好好养病,现在巴洛走了,没人管着他了,总得出来好好溜达溜达。

木月镇,一个人口过万的小镇,在别的国家,一个小镇人口过万,是很少见的,尤其还是木月镇这种人口在四、五万的小镇,更是少见,但星国来说正常,星国不仅是大陆上疆域面积第一大国,也是人口大国,不过不是第一,人口第一大国是隔壁战国,而且跟星国大城市一比,其余国家的大城市跟小镇似,尤其是星国首都番城,是世界第三大的城市,人口过五百万!

裴芒在大街上走着,想这这些事,是啊,星国固然大,人多,可是在正面战场上还是输给了一个全国人口都没番城人多的小国家,太讽刺了,现在是真的要看科技呀,裴芒想,如果不是仗着佣兵团多,士兵多,可能星国早就输了。

裴芒并没有贬低自己国家的意思,只是想,印国强,固然有强的道理,那先进了印国六、七十年的科技水平,是星国目前最该学习的,而且听说,印军在决战时,还用了飞机这种裴芒见的没见过的先进玩意,虽然听是听说过,并且几年前就听说过,但这是印国第一次直接搬出来用到战场上,裴芒其实是很想见识一下。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走,就走到一家图书馆前,可是大门紧闭,“好吧,时间过了”裴芒叹了口气,又转身往回走,路过一家酒馆,不知道为什么,脑子一热就走进去了。

酒馆里没什么人,只有几个醉汉还在喝酒,柜台前站着服务员,裴芒在口袋里摸了半天,摸出了几枚铜币,然后问服务员:“能买什么喝的?”服务员把几枚铜币一下收到了钱柜:“一碗米酒。”

裴芒拿着一碗米酒,找了个桌子坐下,其实吧,这是他第一次喝酒,他没喝过酒,但以前听团长说,喝酒能消愁,所以他就也跑来尝尝酒,他来喝酒是为了消愁,可是当初那个告诉他喝酒消愁的人已经不在了。

小抿了一口米酒,嗯,裴芒愣住了,他没喝过酒,所以不知道酒是什么味,在他的想象中,应该是不好喝的,因为记风喝过酒,跟他说不好喝。结果他喝了一口,发现酸酸甜甜还挺好喝,只是他不知道这是米酒才会有的味道。

裴芒又喝了一口,然后扭头望向窗外,他多希望,多希望团长能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然后跟他说:“你怎么在这儿喝酒,该集合了。”但这些只是幻想,他的眼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空荡荡的街,还有街边的路灯。

“可能,是我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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