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每天秦思燕都来上官鸿这里,一则,灵感这东西就要趁热打铁,二则,秦思燕还要留学,要准备的很多,在她走前完成新画像必须抓紧时间。
因此秦思燕几乎在上官鸿这里停留整个白天。并不全是在画画,上官鸿给她恶补外语和外邦的风土人情,秦思燕的外语水平直线上升。
学校两人都不去了,学校一听上官鸿在做一幅新的大作,应该有突破,立马一等一的支持,别说一个秦思燕了,便是所有学生去协助都愿意,这可是偷师的好机会呀。
画画这种事情,与写作一个道理,没有灵感,百日不得一进,来了灵感,突突突一日千里。夸张了,但事半功倍是有的。
秦思燕有了第一次的感觉,后来很快便进入状态,两人的配合越发默契。而画里白梦兰每一次却是煎熬。
或许戾气更助突破,她的视觉已经不局限在卧室,整个二层都在她视线范围内,看着画室里虽然无言语但偶尔一个对眸尽显默契的两人,比两人有说有笑的时候更刺激她的心。
这份默契,本该只属于她一人。
背叛。
全是小贱人的错。
郝灵轻叹:“便是你活着,上官鸿的职业注定他往后余生与多少人也都会这样,你也不能忍?”
或者能忍,但白梦兰已经不是活着的那个白梦兰了。
郝灵看看画像后磨指甲的白梦兰,她的指甲,原本是白色带着珍珠光泽,如今,指甲根部已泛黑,不知她意没意识到。
再去看秦思燕,只见她静静望着窗外,浑然不知世事的模样。
再看上官鸿的画布,就要完成。
窗外的天气已经很冷,离落雪不远了,也离秦思燕的离开不远了。
也就是说,秦思燕要出幺蛾子了,假如她还没放弃的话。
郝灵思索,这次,该给上官鸿怎样一个永世难忘的惊喜呢?
复制上一次,未免没有创意。
灵灵灵:“你别把人吓傻了。”
郝灵眼一白:“尸体都解剖过他怕个什么。”
灵灵灵呵呵,那不一样。
收尾的最后一天,秦思燕穿了件厚厚的大衣,大衣里头只有薄薄旗袍,并未穿有打底。之前她是来了再换过衣裳,画室温暖如春,足够她只穿一件薄旗袍而不感冒。这次,她来到画室直接将厚大衣一脱,上官鸿——不在。
她将大衣挂起,手扶在大衣上,脸却一下看向卧室的那面墙,隔着琉璃屏风,她像是看见了白梦兰,挑衅一笑。
贱人——白梦兰在画里十指痉挛,恨不得立马冲破画布用指甲撕破她小人得志的脸。
上官鸿与家里通完电话进来,并未发现秦思燕的异常,还笑着对她道:“今日最后的收尾完成,你便可专心准备出国了。”
又道:“这幅画我会托专人送往母校,由我的好友在那里参加画展。应该比你早到一步,等你到那里时,正好是画展时间,你带着我的介绍信,他会带你去画展,借此机会,你能好好认识一些知名画家。”
这在原本轨迹里可没有,方小姐那幅画让人领略本土美人,但秦思燕的那副却是平平常常,当然,它出自上官鸿之手自然比一般人的好,但仅仅只是画功方面,画意却没什么特别,那幅画捐给了学校。
秦思燕从国外回来后,也是借那幅画又重新找上上官鸿。
而这一次,这幅画却是去国际参展,也就是说,秦思燕一到当地画坛已经成了名人,这对她的求学,简直就是开了挂。
秦思燕喜不自禁,又不由自主往卧室望了眼,她心里道,多谢你将男人培养的如此出色,现在便宜了我。你再美丽又怎样,死都死了,得实惠的是我。
女人对峙,不管事实如何,总要将话变成最戳人的那把刀。
秦思燕意思,你是我的踏脚石。
白梦兰领悟到了,在画布里黑气缭绕,分分钟成魔。
灵灵灵唉声叹气:“秦思燕也是个不省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