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箭射出后。
肖恩连最后的结果都没有看,闷着头继续狂奔,现在不是玩什么技巧,而是真逃跑,若是自己的战术成功,那是最好不过,若是失败,自己必须为自己赢取更多逃跑时间。
就算是肖恩对自己逃跑的本领颇具信心,但是当面对的是一名大骑士,心底也难免发虚。
至于那些安迪斯山民,肖恩已经顾不得了,他已经做了自己所能够做的一切,最后甚至不惜赌上自己的性命,已经重创了对方的关键人物,将那名可怕的人形怪物牵扯在了原地,剩下的就生死由命了。
这并不是夸张的形容词,刚刚肖恩确实在赌命,赌那名大骑士对那名年轻贵族的忠诚度,也在赌大骑士的责任感。
若是大骑士的品行稍微差池一点,放弃救援,而是全力进攻他,巴特利固然一死,他肖恩也要跟着陪葬。
将自己的生死寄托在别人的一念之间,对这种事情,肖恩素来深恶痛绝。
面对那名狡猾猎人越来越远的身影,大骑士阿尔杰只能愤怒大吼一声,让自己守护的人受伤,已经是失职了,若是让其死亡,那就真的罪不可赦,就算费伦家族不追究自己的责任,自己也将名声扫地,只有自我流放一途可走。
巴特里虽然没了一条腿,但是一时半会并没有生命危险,烈焰箭高度浓缩的热量,直接将他断腿上的伤口给烤焦了,不用担心大出血。
确认了这一点,阿杰尔直接将惨嚎连连、疯狂咒骂的巴特利捏晕了,然后一手夹着他,一手持剑,开始了疯狂杀戮。
即便是这样,安迪斯山民中依旧没有他的一合之敌。
没有办法形容他的剑术。
整个过程就是他走过,出剑,杀掉。
每次用的都是剑术中最最基本的劈砍、直刺、上挑,这是每一个剑术学徒上手之后都会学的东西。
若是硬找找一个形容词,那就一个字快。
不仅是出剑的速度足够快,剑术所走的距离也足够短,别人手中的武器才刚刚抬起来,他已经开始收剑了。
当有足够的力量、速度和反应作为支撑的时候,那种繁华的招数反而是没用的,这种直截了当剑术,反而最具杀伤力,也最节省力气,无所谓好看不好看,能够杀人的剑术就是好剑术,这也就是所谓的返璞归真吧。
若是再将这种犀利的场景放在热血沸腾,厮杀冲天的大环境下。
什么叫艺术?
这就叫艺术。
一门杀人的艺术。
在这种势不可挡的剑术下,就算是悍不畏死的安迪斯山民很快也被杀胆寒了。
他们无所畏惧不假,前提是他们死的要有价值,若是面对的是一面倒屠杀的话,他们反而变得十分惜命,眼见事不可为,剩下的安迪斯山民悲声高呼,纷纷的向山林中撤去。
这种情况下的撤退,即便是安迪斯山民总体占据上风,也算不上有秩序,别说是地上的那些伤员,就连那些稍微反应慢点的,也被迫留在了原地,陷入团团重围中。
好在整个狩奴队伍都被打蒙了,打怕了,别说是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就算是反应过来了,也没什么追击欲望。
这个时候便显出了大骑士的局限性,他们的强悍的武力在某些时候可以当成一支小型军队用,但是绝大多数时候,他们只能够击溃,却没有办法全歼。
之后的场面就有点血腥了,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迫留在原地的安迪斯山民,面临的便是一面倒屠杀,那些幸存的狩猎士兵用自己最残酷、最血腥的手段对付着他们,用以宣泄刚刚濒临死亡的大恐惧。
“滚。”大骑士阿杰尔将一名玩凌迟上瘾的狩奴士兵一脚踹飞,冷冷的环顾四周,“你们可以杀掉他们,却不可以折磨他们,用这样的手段宣泄恐惧是无能懦夫的行为,直面自己的恐惧,才配称之为战士。”
“你算什么东西,老子杀了你……”那名被踢飞的狩奴士兵明显不认识阿杰尔。
这并不奇怪,别说是班森带来的人不认识他,就算是巴特利带来的人,也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他的身份,从头到尾,他只是跟随在巴特利身边充当一名沉默寡言的守卫。
若不是巴特利被肖恩盯上,被迫出手,就算是整个狩奴队全灭,只要不威胁到巴特利的安全,他眼睛也不会眨一下。
一名大骑士出现在狩奴队里面,是一件无比掉身价的事情。
即便是出身最底层的贫民,只要你拥有了大骑士级实力,无论去找哪一位贵族领主,他们都会以礼相待,若是肯为其效命,一块骑士封地、一座庄园、一个勋爵名头是妥妥跑不了的,上了战场,最起码也是百卫长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