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知道,他距离“罪恶之城”已经越来越近了,但胜利总是如此,临门一脚才是最重要的,冲刺终点线的一刻才是胜负的焦点,最后一秒实现逆转的情况永远都存在着,所以他绝对不会掉以轻心。相反,今天兰斯反而是更加紧绷起来,做好了完全的准备,希望能够将这段时间的谋划付诸现实。
走出了剪辑室,一片闪光灯就扑面而来,这闹得兰斯一个措手不及——他过去几天都呆在剪辑室里工作,完全不记得发生了什么新闻是和他有关的,然后就看到一群记者蜂拥而上,至少有二十几名,甚至比之前凯拉的绯闻爆发时还要热闹。
“兰斯,请问汤姆在拍摄电影阶段,有表现出异常吗?”
“请问你之前就知道汤姆遭遇了情感的创伤吗?”
“关于佩内洛普和马修的恋情,你之前有听到风声吗?”
……
一连串提问支离破碎地进入了兰斯的耳朵,这让他忍不住想要翻一个白眼,居然还是这段绯闻。而且,现在更为夸张,居然来采访他这个局外人了!虽然可以解释为,寻找不到汤姆的踪迹,只能找到他;但这也太过牵强了。
兰斯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撒哈拉骑兵”剧组在背后的支持,事情肯定不会这样——不仅没有降温,反而还在持续升温,事情已经在逐渐失去控制了。
脑海里一时间有数个想法一闪而过,最后兰斯扬声说到,“汤姆是一名很敬业的演员,他为电影奉献了百分之三百的努力,这也是他最值得敬佩的地方。他从来没有将个人私生活与工作掺杂在一起,所以,对于他的私人情况,我一无所知。”
虽然现在还不是宣传“借刀杀人”的好时机,但兰斯不介意通过这次的时间为汤姆塑造出一个兢兢业业的专业形象,这种无意之间流传出去的口碑往往更加具有说服力,比起颁奖季时在集中公关策略还有用得多。
说完之后,兰斯就推开了记者群,大步大步走向了自己的座驾。由于他本来就不是核心焦点,所以记者也没有阻拦他的脚步,只是目送着兰斯离开之后,所有人都作鸟兽散,继续去追逐新闻了。
兰斯驱车来到了“乔的酒吧”门口停了下来,看了看眼前那粗犷不羁的装修风格,随处可见的西部牛仔装饰更是表明了主题,不由笑着摇了摇头。虽然他知道弗兰克本来就是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但如此正式、如此重要的会谈,约在了一间西部酒吧,这也着实是一个大胆的尝试。
兰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黑色衬衫,解开了上方的两颗扣子,随后又把袖子卷了起来,在头顶上那一头毛刺上摸了摸,长长吐出一口气之后,这才把副驾驶座上的资料都整理好,连带着笔记本电脑一起放进了手提包里——可是手提包居然是黑色牛皮的,这似乎也不是牛仔风格,但此时也来不及更改了,只能是挺起胸膛上阵了。
推开酒吧的大门,正中央就树立着一颗硕大的麋鹿头,瞪着眼睛和兰斯四目交接,后方的嘈杂声音没有任何阻隔地扑面而来,那种躁动而原始的西部气息在空气里弥漫着,几乎所有客人都穿着标准的牛仔服装,这让兰斯的衬衫搭配牛仔裤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特别是手上那个华尔街精英公事包更是像天外来物。
兰斯朝里面走了两步,四周打量了一番,然后就看到了坐在吧台旁、正在和酒保聊天的弗兰克,弗兰克穿了一件红蓝格子衬衫,带着一顶牛仔帽,腰际系着一支马鞭,脚底下那双长筒马靴更是与周围所有人融为一体。
再次低头看看自己的服装,兰斯不由觉得有些荒谬,不过,至少有一个好消息:弗兰克此时开怀大笑着,这说明他的心情不错,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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