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或许你们还不知道罗勃菲里科斯这个名字,但是日后,你们将会被这个名字所支配,因为,他将成为所有英雄的领袖,当之无愧的最强英雄。”
看着手机上的视频进度条渐渐读取完成,罗勃的脸色变得奇差无比。
这声音,这外貌,这……他什么时候上台演讲过!
罗勃揉了揉头皮,模糊地回想起昨天另外一个灵魂的发言,顿时浑身发寒。
是什么样的“社牛”才会发出如此致命的自我介绍。
而且还是在高二分班后的第一天。
聊天记录里,对面的同学又发了一个滑稽的表情,搞得罗勃的脸色黑如锅底。
显而易见,罗勃穿越了,而且还穿越到了与自己同名同姓的罗勃身上。
穿越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的原因——仅仅是猝死!
罗勃搜寻着脑海中依稀残存的记忆,脸色越发难看。
前世的他要上便利店的夜班,今生的他还要继续上便利店的夜班。
前世的他父母双亡,今生的他没爹没妈。
前世的他学习成绩差,今生的他学习成绩照样差。
唯一的不同就是,这具身体之前的罗勃,是一个梦想当英雄王的男人!
而目前这个罗勃,梦想只是过上一份普普通通的生活。
谈不上摆烂平躺,毕竟不想当另一种方式九九六的英雄,不意味着没有进取之心。
反而更加惜命。
当然,不说这些也就算了。
但是,为什么这个城市名叫哥谭?
罗勃脑子一团浆糊,他只想赶快存钱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哥谭,不就是前世他看什么蝙蝠侠电影的那个哥谭吗?
号称最为混乱的城市。
罗勃心烦意乱之下,可没有心思继续和自己的同学聊天。
“喂喂,伟大的罗勃领袖,你怎么没回话啊!”
语音读取完毕。
罗勃抬手刚要把这个聒噪的同学删除好友,忽然发现这同学的名字还挺……还挺奇特的。
彼得帕克。
你怎么不直接取名叫做蜘蛛侠呢?
还彼得帕克。
看来原主的朋友也不是什么正经人……
“怎么不回我?好家伙,又去惩奸除恶了吧!明天我可要让你尝尝我的飞踢!哦对了,我还没有去接梅婶呢,完了完了,先不说了!”
“呵呵!”罗勃把手机摔到一边,整个人躺在办公椅上,窗外夜明星稀,典型的哥谭市风俗,乌烟瘴气的,连同这处无人问津的便利店,都显得昏昏沉沉。
等等!
梅婶?!
那不就是彼得帕克的婶婶吗?!
感情这个彼得帕克,还是真的彼得帕克啊?!
罗勃不禁皱起眉头。
看来事情已经很明了了——他穿越到了漫威dc相融合的世界。
在这里,或许路边的流浪汉都能掏出一杆大枪,当有抢劫犯来抢劫便利店时,可能前台营业员掏出来的刀都会比抢劫犯掏出来的刀大。
但是……罗勃就没有这种条件,而且,随便一个同学都是蜘蛛侠。
罗勃可不想被献祭。
别人有英雄能力,他可没有,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是时候离开这座城市了。
罗勃在接下来的几个钟头里,越想越笃定了这个打算。
此时,电铃声响起,罗勃下意识地说道:“欢迎光临。”
而后抬眼望去,瞬间愣住。
这小伙子,怎么,怎么那么像彼得帕克?
“罗勃?!”彼得怒气腾腾的臭脸看到罗勃,也明显愣了一愣。
不会吧……
罗勃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就在彼得前脚刚进门的时候,后脚就有一个寸头汉子走进了便利店。
贝克?!
如果罗勃没有记错,蜘蛛侠电影的这个时候,彼得刚刚被他叔叔骂了一通,现在正出来买饼干打算填肚子。
不过身上没带钱的他理所应当地被赶了出来。
如果电影中仅仅如此还不要紧,但是罗勃却知道,心生怨怼的彼得,后来看见抢劫便利店的贝克,竟默认了他的抢劫!
于是,前来寻找彼得的本叔见状,见义勇为,最终被抢劫犯贝克给刺死了。
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