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喜欢一个人,这么了不起吗?【求订阅】(2 / 2)

“嘿,兄弟,有没有兴趣啊?”身后有人拍了拍宁琅的肩膀说道。

宁琅转过脑袋,站在他后面拍他肩膀的是一个长得很瘦弱的青年,模样倒很清秀,只是皮肤有些蜡黄。

宁琅挑眉道:“你说什么?”

青年指着墙上的告示笑道:“两枚灵晶啊,换成灵石有两百枚呢,换成银子那更是有二万两,普通人一辈子都花不完。”

宁琅重新打量了一下他。

他年纪应该跟自己差不多,但只有炼气境中品的实力,境界还比不上自己最小的徒弟林秋,但宁琅并未说破,只是笑着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修士?”

青年看向宁琅的腰部。

宁琅低头一看,瞬间明了。

太阿剑就挂在自己腰上,寻常百姓哪会挂一把这样的剑在身上。

青年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笑道:“便是没有这把剑,以你这样的气质,不是修士那就真有些说不过去了。”

宁琅脸上一笑,还是摇摇头道:“告示上的事我没有兴趣。”

言罢,宁琅迈步往城里走,想找家客栈住一晚,明天便直接赶回浩气宗。

青年忙追了上去,依依不舍道:“别啊,这种机会可不多见,大不了我只要五十枚灵石,剩下一百五十枚都给你好了。”

宁琅不说话。

青年继续道;“三十,我只要三十枚灵石行了吧。”

宁琅还是不说话。

“二十,不能再少了,就二十枚灵石。”

宁琅道:“不是多少枚灵石的问题,而是我根本不缺这点钱,更重要的是我有些累了。”

青年上前一步拦在宁琅身前,从兜里掏出一把还带着新鲜泥土的花生,硬塞到宁琅手里笑道:“兄弟,别着急啊,咱们再聊聊嘛。”

“这花生哪来的?”宁琅试探性问道。

青年脱口而出:“地里偷…摘的。”

宁琅忍着笑意。

他没想到天底下竟然还有比自己还不要脸的人。

一个修士,去偷寻常百姓的庄稼。

这脸皮怕是有城墙一样厚了。

“在下宁琅,阁下是?”

“陈乐。”

“好名字。”

“我叫陈乐,你叫宁琅,我们都是两个字的名字,而且今日又相遇在了一起,俗话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日的擦肩而过,所以说我们这就是缘分呐,看在缘分的份上,我觉得我们应该合作一次。”

宁琅笑道:“你不觉得这话有点恶心吗?”

“呃…是有点,但道理是这个道理。”

宁琅喝了口酒,绕开陈乐,继续往前走。

陈乐紧跟上前道:“你酒哪买的,好香啊。”

“南边。”

“能不能……”

陈乐话还没有说完。

宁琅就义正言辞道:“不能。”

“宁兄,出门在外做人不能小气的,我给了你一把花生,你给我喝口酒,这叫礼尚往来啊。”

“狗日的,花生我就吃了一粒。”

陈乐讪讪一笑,把话题又转了回来:“宁兄,你信我一次,我们两个联手,就算李员外家真是祟物作怪,我们也能解决掉它,在下不才,虽然起步较晚,但现在也修炼到了开河境,只要……”

“噗!”

一口江南春结结实实地喷在了陈乐脸上,宁琅气笑道:“你说你什么境界?”

“开河境啊。”

“你要是开河境,那我就是山巅境。”

“我信你个鬼,你要是山巅境,以后我生了儿子,让他跟你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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