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肖楚楚:这件睡衣,看着好眼熟啊……】(1 / 2)

公交车上。

陆小千一脸懵逼。

这人谁啊,为什么非要追着他不放呢?

还有,任千秋又是谁?

傻妞又是谁?

陆小千,完全就是属于一根经的单细胞生物,直到现在,他都还没反应过来,今天发生的太多事情,都难以解释。

比如说,他的身手为什突然变得这么好。

还有,从楼顶上掉下来,本应该被那根尖锐铁锥刺穿身亡的。

再比如说,那个帅得不像话,但是却在大白天穿着女式睡衣出来招摇的人,以及他手中拿着的那柄血煞长枪。

这些,都不是能够用科学能够解释得通的。

他满心疑惑的时候,却没发现,自己已经被车上的三个小偷盯上了。

小偷,也是行有行规。

这条线,这列公交车,就是他们三个的地盘。

小偷的老大,是一个手臂上刻有蜈蚣纹身的一米八五大高个儿。

穿着一件篮球背心。

手臂上的肌肉隆起,一看就是一个不好惹的家伙。

如此莽汉小偷,手中却夹着一支雪茄。

可惜没舍得点。

就只是这么叼着。

那雪茄的烟头,都已经泛黄了。

可见,叼的时间已经不是一两天。

老大名字叫王天霸,是这一带有名的小混混。

旁边那个女人,是他的女朋友。

一看就是个暗黑萝莉。

那打扮,和小丑的女朋友倒是有几分相像。

不良少女,出来混社会,总是要傍个大哥的。

女人名叫孙飞燕。

王天霸和孙飞燕坐在座位上。

站在他们旁边的,还有一个瘦瘦弱弱,长得贼眉鼠眼的家伙。

和宝莲灯前传里面的五哥一模一样。

他名叫小武,也是小偷三人帮的一员。

但是地位最低。

三个人都是从小无父无母的孤儿,无奈,也只能入行做了小偷。

王天霸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行家里手,一眼就看中了刚刚上车的陆小千。

“这小子包里有货!”

“小伍,去!”孙飞燕示意小武动手,上前找机会干他一家伙。

只要成了,今天的晚饭就有着落了。

“我不敢……”但是小武看着有些怂。

但是老大当面,也不敢太大声音,只能弱弱地说了一句不敢。

“过去!”老大王天霸终于亲自下令。

王天霸:“过去!”

“小武,胆子大一点儿,有我和你天哥在呢,快!”

王天霸:“去!”

小武犹豫了一下,拿着手中的报纸,慢慢靠近了陆小千。

虽然胆子小,但毕竟是老手,从小就干这行的。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周围的乘客也都没发现,小武就已经得手了。

成功从陆小千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什么东西,用报纸包着,回到了王天霸身边,将东西递了过去。

竟然是傻妞!

但是王天霸自然不认得这东西,左看看右看看,这就是一娃娃,根本不值钱,于是对手下小武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你脑子被门夹了,啊?

你偷这玩意儿干嘛呀,偷手机啊!

再去!”

不得已,小武拿着报纸,又朝陆小千走了过去。

王天霸拿着傻妞,越发生气。

“这什么东西这是?”

于是拿着傻妞在公交车的护栏上敲了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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