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米利西奇来说,拉里布朗就是魔鬼,一个摧毁了他天才自信心的魔鬼。
在被选到活塞之前,他是全世界都瞩目的篮球天才。
身高2米16,体重为111公斤,臂展达到2米26,这样的静态天赋再加上出色的运动能力,当时很多NBA球探认为他,就是诺维斯基和加内特的结合体!
而他在参加活塞队的选秀试训时,当时活塞队的总经理乔杜马斯兴奋的向全世界宣布:这个18岁的年轻人简直就是当代的张伯伦!
看得出来,乔杜马斯非常的兴奋,甚至表示就算自己有状元签,也不会选詹姆斯,而是选米利西奇,乔杜马斯敢在选秀之前这么兴奋,不怕被骑士队打劫,自然是因为骑士队不可能不选詹姆斯,所以,米利西奇从一开始就是活塞队碗里的球员。
可以说,2003年NBA选秀大会,詹姆斯的状元签没有任何的悬念,但是并不是因为詹姆斯的实力和天赋真的是那么的无敌,而是因为,骑士队抽中了状元签。
真要换做其他球队抽中状元签,詹姆斯的状元概率并没有那么的100%,当时詹姆斯是天选之子,安东尼是NCAA历史最强大一球员,米利西奇则是诺维斯基和加内特的结合体,当代张伯伦。
三人之间,可以说是在天赋和选秀前景上的差距是没有那么大的。
当时爵士队更加直接:如果我们手里有1号签,我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米利西奇,和勒布朗相比,他的能力更全面,能够打5号位,4号位和3号位!
一个2米16的球员,居然可以打三号位,可见这个球员的运动能力在当时多么的被看好。
毕竟,就连老尼尔森都在当时惊叹米利西奇的天赋:“他的身材、体格、速度、灵活度和力量,都让人惊讶,如果你需要一位中锋或者大前锋,那么米利西奇绝对是不二人选!”
这就是那个时候的米利西奇,全世界对他都是善意,全世界对他都是爱,全世界对他都是期待。
你要说活塞的球探对米利西奇看走眼了,那么不可能整个联盟所有的球探都对他看走了眼,不可能连老尼尔森都看走了眼。
最后米利西奇没有能够兑现自己的天赋,可以说,这是完全因为拉里布朗。
不用那么谦虚,拉里布朗就是米利西奇没有能够兑现天赋的最大原因。
当时的活塞是一只争冠球队,谨慎,老派的拉里布朗不可能牺牲球队的战绩和稳定性去培养新秀球员,他对米利西奇这位潜力无限,但乳臭未干,且语言不通的年轻人,从一开始就存在着非常大的偏见,比起用榜眼选米利西奇,拉里布朗肯定希望这个榜眼签换即战力。
哪怕不换即战力,选一个即战力像安东尼和韦德这样的球员也可以。
但是活塞管理层为了米利西奇的潜力,放弃了安东尼和韦德。
这让拉里布朗非常的不满。
以至于在整个赛季,他几乎都不肯给这位欧洲天才任何锻炼的机会!
可以说,米利西奇成了乔杜马斯和拉里布朗斗气的牺牲品。
在当时的活塞,乔杜马斯非常喜欢欣赏米利西奇的天赋。
但是,球队却是拉里布朗说了算。
所以,喜欢安东尼,希望得到安东尼的拉里布朗,对米利西奇的态度可想而知了。
新秀赛季,整个赛季,只有垃圾时间才有上场时间,整个赛季都被拉里布朗冷暴力对待,这是一个18岁的年轻人啊。
比冷暴力更加让人恐惧的是,你知道,这是主教练的浓浓恶意,恐怖恶意。
如果只是单纯的冷暴力,你可能还会在心里觉得,我也许努力努力就能让主教练认可了。
主教练只是不满意我的实力,不是不满意我这个人,拉里布朗只是对我的实力不满,不是对我这个人不满。
然而,米利西奇很快就知道自己想错了。
2004年总决赛,米利西奇的手骨折了,他给拉里布朗看,但拉里布朗不相信,直接把米利西奇再次推回赛场。
这是何等的让人恐惧啊,这是准备让他彻底的毁在球场上,篮球生涯死在球场上啊!
面对拉里布朗这样让人恐怖的恶意,米利西奇感到了恐惧。
他感受到了,拉里布朗不介意直接毁灭了他。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主教练,怎么可能看不出他是真的骨折还是假的骨折。
拉里布朗为了打乔杜马斯的脸,为了发泄自己没有得到安东尼的不满,想要彻底的毁掉他。
很难想象,NBA历史上还会有另一位榜眼秀在新秀赛季能遭此待遇。
在当时的活塞,他就是一个待宰的羔羊,那种深处黑暗之中的恐惧,对一个18岁的年轻人来说,确实太阴影了。
没有人能够帮他,哪怕是喜欢他的乔杜马斯,面对2004年夺冠后声望如日中天的拉里布朗,也无能为力,最后性格偏软的乔杜马斯选择了退缩。
在拉里布朗刻意的打压和冷落下,米利西奇这个18岁的外来国际球员很快失去了信心,也失去了对篮球的兴趣。
他开始消极对待比赛,场上以一位看客的身份看着队友比赛,而场下则把更多的精力花在自己帅气的外表上,染金发,打耳钉,从一个腼腆小伙子,成为了非主流,和后来进到NBA的拜纳姆组成了非主流和洗剪吹让球迷嘲笑的二人组。
同时,此时的他,也成了约基奇哥哥口中那个浪费天赋,沉迷夜场的坏榜样。
他其实知道这样不可以,这样在浪费自己的天赋,这样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但是对他来说,这就是对自己的保护。
他害怕了,他恐惧了。
他害怕上场比赛了。
对他来说,比赛最好就是走个过场。
甚至,最好自己都不要上场比赛,所以很多时候,他在上场比赛时,他的耳钉也不愿意取出来,而是拿着胶布将耳钉的位置贴住,因为他心里面希望裁判把他赶下去。
反正在球场上他都是度日如年,还不如不上。
就这样,两年的时间,他不但没有得到任何的锻炼,还因此消磨了意志,不管是技术的打磨,还是心理的建设,都错过了最好的时间。
等他离开活塞,想要重新开始时,却发现,自己丢下的东西,再也捡不起来了,他有天赋,身体天赋还是很出色,但是他又没有他想象中的有天赋,他的球商没有那么高,智商也没有那么高,所以,在错过了最佳的技术成长期之后,他似乎已经没办法成长了。
不,不止是单纯天赋问题没办法成长,他,厌恶篮球了。
当时离开尼克斯后,他已经准备回到欧洲了,在这时,森林狼队找到了他,但是他这时去意已定,他甚至自己劝说森林狼队不要签下他:“我讨厌篮球,讨厌NBA,我不会参加训练,我会在更衣室里制造麻烦。”
虽然米利西奇这样说,但森林狼仍坚持签下他,给他充分的信任,在森林狼的这段时间也许是他NBA生涯最快乐,最被尊重的时光。
但阿德尔曼毁掉了这一切。
让原本在慢慢伤口愈合的他,彻底的撕裂,彻底的丧失了对NBA,对篮球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