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根据柯怡代表金乌资本跟进这次groupon公司融资得到的消息,这一次groupon公司的融资,其内容远比披露出来的要复杂,在这次groupon公司的融资中,总融资额是会超过2亿美元左右不假,但公司得到的资金根本达不到这个数字,因为这2亿美元的资金之中,还包括公司在拿到资金之后回购部分前期投资者和管理层股份的资金,并且占比很高。
并且这次融资,也会是一次groupon公司内持股投资人洗牌的过程,有人选择在这个估值获利退出,也会有资金豪赌groupon公司未来的发展——当24年google完成ipo上市的时候,市值与此时的groupon公司相差不多,但现在,谷歌市值已经超过18亿美元。
那么以groupon公司的发展速度——在去年这家公司爆炸式的发展,被称为全球发展速度最快的公司,也被认为是历史上最快达到销售额1亿美元的公司——那么它为什么不会是下一个谷歌呢?
虽然此时不乏有唱衰groupon公司的声音,认为其团购模式太过于单一,难以持续——但投资就是这样,包括微软、苹果、谷歌和脸书这些巨头在内,又有哪家公司不是伴随着质疑成长的呢?
在去年的时候,何洛曾经以他持有的groupon公司股份作为抵押,从高盛手中贷款3亿美元,因此对于金乌资本的持股,高盛公司是最清楚的了。
也是在groupon进行上一次融资的时候,高盛公司曾经同何洛联系过,有意以之前的groupon公司6亿美元的估值,买下他的持股,只不过当时被何洛所拒绝——既然他知道在几个月之后groupon公司的估值即将超过2亿美元,自然不会那么急于出手股份。
到了这次groupon公司融资,高盛再次联系了何洛,不过这一次倒不是他们想要买下何洛的groupon公司股份——相对来说,在互联网公司的投资中,高盛偏向于保守,在他们看来,此时groupon公司的估值有些高了,他们也算是类似于居中的掮客,是有美利坚的投资基金希望能够买下何洛手中的groupon公司的股份。
何洛自然知道之后groupon公司的上市之路并不顺利,他们今年六月份开始向sec(可以理解为美利坚证监会提出ipo申请,但招股书遭到sec的诸多质疑。
其中最重要的质疑点是groupon公司的团购业务,作为商家和用户之间类似“中介”的存在,其总收入是应该按照用户付费来计算,还是按照跟商家分成的所得来计算……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一项团购服务,用户在groupon网站花费2美元购买,在用户付费完成交易之后,这其中groupon给商户15美元,它留下5美元作为分成。
那么在groupon进行ipo的招股书中,最初是把用户付费的2美元都当做自己的收入计算的。
但se作为中介平台,只能以自己得到的分成——5美元当做收入来计算。
很显然这样显示的公司营收会大幅缩水,虽然最后的利润是一样的,但是收入通常是考量企业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收入是企业体量大小的表现。
特别是这种初创企业,还处于负盈利的阶段,利润不能拿来做有效的分析,很多时候投资者和分析员们都会看收入来做分析、对比、衡量企业的潜能。
ipo时候的groupon正是这种情况,所以就此跟sec方面多次协商,最终groupon公司还是屈服,这么波折之下,一直到11月份,历时五个月groupon公司才成功上市,即便是按照上市之后的最高价,groupon公司市值也接近过2亿美元,不过相比现在就能提前套现走人,何洛自然不想再等那么久,而且估值还缩水……
因此接到柯怡的消息,高盛想跟他们谈谈转让groupon公司股份的事情时,何洛表示:
那就谈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