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的时候,希尔拉雅回来了。
一回来,就连连拿手朝脸上扇风,一边扇一边脱去身上衣服,‘噗通’一下坐回水池。
“唔~~大人的力量越发精进了,稍稍靠近一些就觉得特别热。”
她又闻了闻手臂,评价道:“但大人的味道,也越来越重了。”
然后将自己埋水池里,仔细清洗身体,洗了好多遍,还用上各种天然提纯的沐浴露之类的东西,确认身上没异味了才停下。
然后才转头看罗森。
“我和伊芙的父亲说了你的事。他和我说,大人现在还在气头上,所以不能急。”
“最稳妥的办法,是你先在沼泽住一阵子,让自己身上沾染足够的沼泽气息,免得一个照面就让大人发怒。”
“需要多久呢?”
“至少十天吧。草裙就不要穿了,也尽量不要使用法术,就穿我们提供的衣服。”
“当然,你要喜欢光着也可以,反正这附近就我们一家人。但要记得在皮肤上涂上这个药水,防蚊虫水蛭的。”
她将一截中空芦苇杆递给罗森。
罗森打开一端的塞子闻了闻,感到一股又辣又腥又臊的味道,忍不住问:“这不会是大人的某种排泄物吧?”
“猜对了,是大人的尿液混合草药炼制的,涂上后不仅毒虫远避,沼泽的超凡野兽也不敢轻易对你动手。”
“明白了。”
至于十天的准备时间,比罗森预想的长不少,但也能接受。
他收好芦苇杆,也收起了不灭法力,觉得直接光身子总是有些难以接受:“希尔,那给我几套衣服吧。”
希尔拉雅随手指了下另一边的衣橱。
“在那边,你随意拿,伊芙大哥身材和你差不多,你们衣服可以互穿。不过最好不要在水里穿,弄湿了穿着不舒服。”
“记住了。”
既然人家姑娘都放得开,他一个大老爷们自然也无所谓,干脆就敞开心扉。
而在这个闷热潮湿的沼泽之地,坐在沁凉的水池里,的确相当的爽快,就想赖在水池里,一直不起来。
见他这么快就入乡随俗,希尔拉雅面露微笑,随手将女儿伊芙搂在怀里,同罗森闲聊起来。
“罗森,你是风暴公爵,公爵应该很忙吧,怎么有空亲自来沼泽?”
罗森微笑:“其实我现在不是公爵了,当腻了,就把爵位传给了我在东境的妻子。”
“另外也听说罗宾逊干的蠢事,所以就来转一圈,看看能不能缓解下关系。”
希尔拉雅点头表示理解。
“凡间的公爵看着风光,但工作也必定非常繁重,也肯定非常不自由,以妹夫现在的力量,的确没必要天天和一群凡人纠缠在一起。”
又闲聊几句,罗森指了指坐在水池一角,始终沉默的莱德。
“伊芙说,莱德是一座失落神殿遗迹里发现的?”
“没错。”
“遗迹离这远吗?”
希尔拉雅也不隐瞒,详细说起来。
“遗迹在南边,往南去得有二千拉米远。我丈夫也是偶然过去一趟,结果就发现了他。”
“当时他正昏迷着,怎么都叫不醒,出于好心,我丈夫就把他带了回来。”
她脸上显出一丝感怀:“说起来,这已经是300年前的事了呢。当时,那遗迹就几乎被草木遮蔽干净,现在肯定被遮地一丝不剩了。”
说完,又伸手打了下怀中乱动的女儿,轻斥道:“都多大了,还想吃奶?”
伊芙琳娜立即老实了,但老实了没一会儿又坐不住了。
“母亲,听你们大人聊天真没意思,我要出去抓水兔子~莱德,跟我一起去。”
说完又转头看罗森:“姨夫,抓水兔子可有趣了,咱们一起去吧。”
虽然已经是黄昏,但还是特别热,罗森可不想出去乱跑,另外也想继续打听关于莱德的情况。
他连连摇头:“你就饶了我吧,过几天再说。这几天让我适应下,这地方实在太热太热了,热得人要晕过去。”
“那好吧。”
伊芙琳娜带着莱德就走了。
希尔拉雅急忙嘱咐一句:“天色晚了,就在附近抓,把通讯法器带上,更别走太远,伊芙。”
“知道啦母亲。”
伊芙琳娜的声音远远传回来,已经在百多米外了。
房中只剩下罗森和希尔拉雅。
罗森继续之前话题。
“希尔~我怀疑莱德是某个上古文明的造物,所以对那个神殿遗迹非常感兴趣,想去看一眼,但不认路,你能给我找个向导吗?”
希尔拉雅想了下,说道:“你等一下,我给你拿本书,是我丈夫的旅行笔记,上面应该能找到300年前的旅行路线。”
她起身去附近一个风格原始的骨制书橱找书。
书橱很低,她就弯腰俯身去找。
罗森很自然转头看了一眼,立觉失礼,马上转回头,低头看波光粼粼的水池,心中暗暗吐槽。
“这鬼地方不仅身热,心也特别热啊~”
翻找了会儿,希尔拉雅拿着一本兽皮书走了回来,从后面递到罗森肩膀上:“浸蜡的防水书,随意看。”
罗森伸手接过,发现书很厚,书页很大,翻开后,发现字很小,还带一些插图,内容很详实。
但有个问题就是,上面的字他不认识。
面上显出一丝尴尬:“希尔,木精灵文字我读不懂。”
“噢~真是抱歉,我读给你听。”
希尔拉雅刚在水池坐下,听到这话后,就直接划拉到罗森身边,斜倚在罗森肩膀边上,看着封面道:“那次游记应该是在第113页。”
罗森立即翻到对应书页,并缩了下肩膀,让自己尽力和希尔保持一些礼仪上的距离。
希尔拉雅感觉到了,只当没发现,开始认真读起了丈夫在300年前记录下的旅行日记。
她读得认真,罗森听得认真,并配合书页上的插画,仔细分析古代失落遗迹的位置。
听了一会儿,就听到一些奇异的新词。
“古代地精帝国遗迹?地精也曾建立帝国吗?”
希尔拉雅点头:“那应该是近一万年前的事了,大概是百族大战的时候。百族大战你听说过吗?”
“听温蒂瑞拉大长老说起过一次。”
“啊~~温蒂瑞拉大长老是我的祖母呢,我的故事其实也是从她那听来的。”
“她告诉我,如今沼泽里这些愚蠢贪婪的蓝皮水地精,在远古时期曾经是一个伟大的种族。”
“伟大?”
罗森很惊奇,能让一个温蒂瑞拉这么一个接近不灭极致的强者称之为伟大,说明地精曾经的成就可能真的很不简单。
仔细想想,这事也并不稀奇。
因为这个世界的文明史特别长,光温蒂大长老就活了一万二千年,大永恒树更是活了三万年。
三万年前,就有一个叫阿黛拉绮雅的凡女走到了格伦特巨岛,并有闲心种树,说明那时候就有不低的文明。
在这存在法力的世界里,一个文明只要走上正确的道路,专注探索世界奥秘,不到一千年就能走到某种极致了。
而很多地球人都有一个错觉,以为文明会一直持续,且会一直朝上走。
但实际上,只要将时间跨度拉长就知道,文明就和人生一样,一直在起起落落,不可能永远在巅峰。
有兴起,也有没落,有伟大,自然也有卑微。
就在罗森沉思时,耳边传来希尔拉雅的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