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五是征战蛮夷之国秦兵中的普通人。
他从小生活贫苦,从军之后,也是做的最底层的小士兵。
但是他有野心,有理想,有抱负。
他知道,做一个小小的士兵,混一点粮饷,那是不够的。自己的人生,不应该就只是这样。
虽然说秦军战无不胜,可是再厉害的军队,一旦与敌人开战,总是会有伤亡的。
而伤亡最多的,就是他们这种普通的士兵了。
每一次大战开始之后,士兵就像是稻草一样,被迅速的收割,成排成排的倒下。
即便是打胜仗,王五也能发现,每次自己的熟人都少了几个。
他想要出人头地,想要做人上人。做了人上人之后,才有可能保住这条命,才有可能光宗耀祖。
因此,王五在军营之中努力的看书识字。
他买了一本商君别院发行的扫盲课本。
这课本中的内容很简单,由易到难。
先学习一些简单地字词,然后再是复杂的句子,最后结合字典,王五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已经认识很多字了。
再后来,他弄到了一本伏尧公子亲手撰写的漫画书。
书中的内容精彩刺激,讲的是一个贫困的高山县,因为是谪仙的故乡,从县令到百姓,统统抓住机遇,努力的开发谪仙故居,最后把贫困县变成富裕县的故事。
在漫画书的描写中,高山县做这件事的时候,承受住了种种非议,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最后,他们成功了,获得了世人的尊重。
在这本书的末尾,谪仙亲自送过去了一副匾额,上面写着“谪仙之乡”四个大字。
大团圆结局,看得人心潮澎湃。
王五就是用这本漫画书,学到了更多的字。
现在他看报纸已经没有什么障碍了。虽然有些字还是不太认识,但是直接跳过去,或者猜一下,也能把意思弄明白。
现在有很多人都知道了,王五识字。所以有些书信会找他代写,有些问题会向他请教。
不知不觉间,王五发现自己已经颇有地位了。
知识就是力量啊。
最近,军中掀起了学习《谪仙兵法》的热潮。
王五不甘人后,也向张三买了一本。
这件事很神奇,因为张三的货源源不断,好像你要买多少,他都能拿出来似的。
有不少人怀疑,这个张三是不是和书商暗中有联络。
否则的话,怎么无论要多少书他都拿的出来呢?
不过这种猜测无法证实,大家也就丢到一边了。
看书最要紧。
谪仙兵法,浅显易懂,不搞虚虚实实那一套。所以士兵们都看的津津有味。
而王五这种老兵,更是看得豁然开朗。
他们有很多实践经验,只是囿于水平不足,没办法讲出来罢了。
现在谪仙兵法里面说的东西,正是他们平时想说,却又不知道怎么说,无法说出口的东西。
自己的意思被人帮忙说出来了,那种畅快,真的是难以形容。
因此,全军上下,全都对谪仙佩服的五体投地。
而王五,在佩服之余,又有了自己的想法。
他开始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想,甚至于周边同僚的所思所想,写成了类似于日记的东西。
他甚至给这日记起了个名字,就叫王五日记。
这日记从离开咸阳开始,一直记录,每日一篇。
自己的所思所想所的,经历的种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全都忠实的记录下来了。
有同伍的士兵发现了,很好奇的问王五:“你这是做什么?”
王五憨厚的笑了笑:“没什么,只是觉得……或许大家爱看这些,等回到咸阳城中之后,交给报社,也许能刊登出来。”
众人听了之后,全都哈哈大笑:“王五,你也太痴心妄想了。想要报社刊登你的文章吗?你也不看看,报社刊登的,全都是什么人的文章。”
“谪仙,淳于博士……哪一个不是饱读诗书纸人?你算什么东西,也敢抱这样的想法?”
周围人的嘲讽,让王五有些自卑,但是他并没有泄气。
他微微一笑说:“其实,就算无法刊登,我自己看也无妨,只是心中有些想法,记录出来罢了。”
同伍的士兵都呵呵笑着说:“有这个时间,倒不如多喝一碗酒。浪费那个时间做什么?”
王五只是微笑,也不回答。
这些士兵确实尊重他,但是那也只是尊重他会写字罢了。
现在他痴心妄想,想要让报纸刊登文章?那大家就毫不客气了。
没办法,普通的士兵就是这么单纯。
而王五,继续不骄不躁,毫不气馁的记录自己的所见所得。
…………
李信和李水一直在尾随着冯去力。
冯去力觉得自己神龙见首不见尾,其实他的一举一动,都在李水的掌控中。
冯去力以为军营中只有一个张三是李水的人。
实际上,他的大军已经被渗透进去不知道多少人了。
张三,只是放在最明面上的一个人,只是幌子罢了。
他的存在,是为了掩护真正的细作。
李信有些纳闷的对李水说道:“槐兄,我始终不明白,咱们既然已经找到了冯去力,那就立刻宣读圣旨,夺了他的兵权,让我带着人痛痛快快的打一场不好吗?”
李水微微一笑,对李信说道:“李兄,此言差矣。你痛痛快快的打完之后呢?”
李信瞪了瞪眼睛,说道:“打完之后,蛮夷之国自然就亡国了。我们凯旋回到咸阳城,等着陛下大加封赏。这不是挺好吗?”
李水叹了口气:“李兄,在你们已经位极人臣了。什么奖赏,什么奖励,真的重要吗?”
李信很无语的看着李水:“槐兄,这是荣誉啊。荣誉你懂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