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可以出去逛街了,三个女人都极为兴奋。
倒不是她们有什么怨言,而是再漂亮的地方,窝久了,都会有点无趣的。况且逛街本来就是女人的重要喜好之一,无论古今中外。
杭州城是商业重镇,虽然现在暂时还比不上京城汴梁,但随着来宋的外国商船越来越多,泉州和广州的货运吞吐量几乎已经到达上限,因此有不少的外国商船开始往这边走。
加之杭州又刚好在大运河的线上,这里的交通极为便捷,往来的商人渐渐增多。
况且一个多月前,从香料群岛回来的船队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卸完货,大量的商人和劳工聚集在城里,所以杭州此时极为热闹。
街道上人山人海。
陆森家三个女人在街上走来看去,专往胭脂水粉店,还有布店里钻。
但只看不买,因为不需要。
胭脂这东西,其最初目的,是为了遮掩容貌上的瑕疵,后来才渐渐有了妆容的说法,让人更美些。
可这三个女人天天吃系统出产的水果,喝蜂蜜水,甚至还开始练‘仙法’了,全身上下已无皮肤上的瑕疵,美得不行,根本不需要涂抹胭脂。
至于布料……陆森为了让三个女人不那么无聊,在家里种了些桑树,养了些蚕,让这三个女人待在深山里有些事情干。
而养蚕织缎这事……庞梅儿和赵碧莲一开始就很擅长。
事实上,养蚕在北宋的大户闺女中,几乎是必备技能。她们从小看着长辈做,再大点跟着长辈做,到了十四五岁的时候,就能熟练掌握了。
而且养蚕织缎这事本身,是连书生们都公认的好‘活计’,普通小门小户想养蚕,想织缎……嘿嘿,先不说有没有足够的地给他们种能养出蚕丝的桑树,有没有足够的人手管理蚕房,光是煮茧拉丝的技术,也是有说法的,普通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弄。
倒是杨金花不太懂养蚕和织缎,她从小到大光练武了,这事没有赵碧莲和庞梅儿熟手。
经过系统‘改良’的桑树和蚕种,弄出来的丝绸,质量是高级得不行。
吐出的丝是五彩的,是渐变色层,又是淡色。丝质极好,看着透明,把丝织成绸缎,稍远看着,便不再觉得那是布,而是一抹淡淡的彩虹。
三人现在就是穿着这样丝绸做成的长裙外出的,走在街上,极为惹人眼球。
当然,肯定有普通的常衣在里面,否则容易被人看见亵衣。
看着这三个女人身着漂亮的虹绸,很多人想过来搭讪。倒不是什么邪门歪道的念头,只是单纯想问问,这种虹绸是哪里产的,他们也想要几块这样的布匹。
杭州城富豪极多,特别香料船队回来之后,就更多了,已经到了随手扔块砖下去,便能砸到个豪商的地步。
这人钱一多了,就会有更高的追求。
普通的锦绣他们已经见惯了,突然出现这种漂亮的虹绸,怎么想着都极是心动的。
不过也没有人敢随意贸然上来,都是驻足看看,就想方设法打听去了。
看看自己的朋友,有没有人知道这种虹绸的消息,或者是认识这三个漂亮妇人的。
杨金花三人也清楚很多人在注意着自己,不过她们没有在意,安全上来说嘛,无论杨金花还是赵碧莲,现在都是好手,庞梅儿因为还是完璧之身,没有与陆森双修,因此武艺进度极慢,一年下来,只勉强练了个‘健体’的效果。
实力顶多和普通人差不多。
不过她的衣裳里,藏有只漂亮的玉石蜗牛,这东西是契约灵兽的一种,就是变身后的模样不太好看。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毕竟陆森手中能看得过去的契约灵兽都有主了,她只能选这个自己看着还觉能入眼的小东西。
其实契约灵兽之间的实力,并无优劣之分,只有特性不同,以及……好不好看罢了。
当然,也有适配性上的说法。
像赵碧莲,就是所有人中,最适合与灵兽契约的。
不变身的情况下,杨金花摁着赵碧莲打。
但同样变身的情况下,赵碧莲反而小胜半筹。
况且她们身后,还跟着四个黑衣人,脸容肃穆,目不斜视,煞气腾腾,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用心培养出来的家将。
一般的豪商可没有这种排场。
三个女人从早上逛到下午,近三个时辰,终于有些累了……其实就是庞梅儿累了而已。
于是三人便找了间清雅的酒楼坐下。
这间酒楼也是汝南郡王府的产业,所以赵碧莲豪不犹豫出示了‘赵家令牌’,拿到了最好的包厢。
坐在三楼的云台上,一边喝着热羹,再看着杭州城的街景,三人都觉得极是新鲜。
“终于感觉到世间的人烟了。”庞梅儿眼神迷离地叹了声。
虽然住在山里也很安逸,但她不是什么修行上的高人,对于人间繁华还是有所迷恋的。
“梅儿撑不住了?”杨金花喝着银耳羹,问道。
“还行,出来逛一天,然后我又能回山里住一年。”庞梅儿微笑道:“人世浮华终究只是点缀,出来看看世间变迁便可以了,其它时间待山里过日子更舒心。”
杨金花笑笑,她也是这么觉得。
然后杨金花把视线看向赵碧莲,后者正努力地吃着手里的煎肉,一幅专心至致的模样。
然后杨金花心里便有些哀叹。
从前以为赵碧莲性子过于纯朴,不如她和梅儿那般聪明伶俐。
但现在想来,反而是赵碧莲这样性子容易修行。
她和庞梅儿在山里住久了,便总有点想到山下看看的念头。
可赵碧莲从来没有……她就是每天练御剑术,然后有时间便缠着官人双修。
就专心做这两件事,根本没有别的杂念。
所以赵碧莲现在的修行速度,完全是一日千里,以极快的速度在追赶着杨金花,估计再过五六年,在不变身的情况下,赵碧莲应该能和杨金花打个平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