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个人卫生问题,李杰直接背着双肩包出了门,包里除了辞职信之外,还有电脑。
吃饭的家伙,当然要背好了。
隔壁,贾灵听到旁边传来的开门声,然后转头看了一眼时间。
才七点十分?
这家伙上班可够早的。
怪不得之前从来没遇到过呢。
没过多久,贾灵又迷迷湖湖地睡了过去,昨天晚上熬夜写稿,直到三点多才睡。
不过,一切都是值得的。
她写了几个非常满意的段子。
回头拿给老师看看,让老师给他把把关,如果没问题的话就加到参赛作品里。
“老板,来三个肉包,两根油条,一碗豆腐脑,豆腐脑要咸的。”
阳光微热,李杰来到那家常吃的早餐店,一进门就熟络的报上了菜单。
“咦?”
另一边,老板娘听到这话,眼中不由闪过一丝讶色。
这小伙子,她记得,四个多月前搬到这片地住的,基本上每天早上都会在她店里吃早饭。
不过,以前这小伙子每次只会买一个馒头。
时间久了,她自然记住了这位特别的客人。
今天这小伙子怎么吃这么多?
而且还是在店里坐下来吃。
怎么?
发财了?
老板娘也只是心里想一想,并没有问话的意思。
毕竟,他们不熟。
以前这小伙子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们之间基本上没怎么聊过天。
贸然问别人的隐私,总归不太好。
付好钱,风卷残云的吃完早饭,李杰大步向前朝着公交车站走去。
约莫半个多小时,李杰赶到了广告公司。
此时,公司里已经有人到了。
公式化的和同事打了几声招呼,李杰就坐到工位上,然后从背包中拿出笔记本,直接开始码字。
“咦,小勐,你买电脑了?”
对面的工位上,一个三十来岁的少妇看到桌上的笔记本,不由惊讶道。
大家一起工作了小半年,彼此之间多少有点了解。
在公司同事眼中,石小勐是个很节俭的人,衣服从来只有那么几套,也从不参加私下聚会。
吃饭也总是选择最便宜的快餐。
虽然不是学广告设计专业的,但工作向来是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并且任劳任怨。
如此一来,即便当初是凭借和老板同乡的关系进的公司,旁人也没什么好说的。
这样努力的员工,哪个老板不喜欢?
态度,永远比能力更重要。
不会?
可以学!
“嗯,买的二手的,不值什么钱。”
虽然他马上就要辞职了,虽然未来大家基本不会再产生什么交际。
但对面的那个少妇对原身不错,所以,李杰还是笑眯眯的回了一句。
“小勐,你买就买了,干嘛带到公司来?”
少妇低声提醒了一句:“老胡是个什么人,你还不清楚?他要是看到你买了笔记本,以后肯定让你把事情带回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