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半月,重新回到竹溪小径。
陆文君的身体已经越来越不便,顾莫杰也体谅妻子,很多生意上的事情已经不让她与闻。
既然这趟回来主要的任务是督导手下人筹钱,顾莫杰也就目的性很明确地,只把费莉萝和古勇将喊到家里来密议。
这两人一个抓法务,一个抓资金,直接向顾莫杰汇报,就够了。
“阿杰,恭喜拿奥斯卡了。”古勇将还是那副轻松的表情,不忘一进门就道个贺。
顾莫杰并不以为意,指了指面前的沙发:“坐。那些都小事,说说看nhn的股票收得怎么样了,目前nhn内部情况如何。长话短说。”
古勇将也不脱外套,直接和衣往沙发上一个葛优瘫:
“幸不辱命,哥给你制造各种庄家要跑路的假象,在高斯达克上震荡了三个多月,总算把将近半数散户手上的筹码震出来了——目前咱手上是142%的股权,流通股,花出去2亿美金。集团现在的可动现金流基本上抽干了,只剩五六亿随机应变的救急钱,绝对不能动的。”
高斯达克,是韩国证交所模仿纳斯达克开的一个平台,nhn于22年在高斯达克上市,所以算是“国内上市公司”。
相比于三星、lg那些“海外上市公司”,nhn资产和控制权的变更,所受到的韩国法律监管要多得多。
这些常识不用解释,能坐在这屋里的人都懂。
“下一步如果发起私有化,起步价码是多少?”顾莫杰稍微心算了一下,转向费莉萝问道。
中国的其实没什么新意,当初立法的时候很多条款和阀值都是从韩日抄过来的。
确切的说,应该是中韩都是从日本抄过来的,只不过韩国人抄得比中国早。
根据韩国证券法,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如果有15%以上被一个新股东从流通股市场上吸筹吸够了,这时这个股东还要继续增持的话,就必须登记公报,否则“证监会”是不允许存在“隐形大股东”的。
而在新大股东登记公报之后,理论上这个新股东必须按照一个法定的溢价比例,提出无差别私有化要约,以高价吸纳所有愿意抛售该公司股票的旧股东股权。
很多外行人看到这样的条款时,或许会觉得摸不着头脑:哥只是想安安静静地在流通股市场上吸筹码做庄家,凭什么非要逼咱无差别高价收非流通股?
这事儿背后的法理依据是这样的:比如公司里原先有一个持非流通股的大股东a,拥有1%股权。他有一个仇人b,属于那种老死不相往来的。这时候如果b在流通股市场上吸了15%以上公司股份,那么从法律上看,他再拉几个盟友,就有可能左右公司经营,各种给a添堵,或者损害旧股东利益。
所以,法律认为,股份公司也是有最低限度的“人合属性”的,大股东都希望和自己的朋友一起投资做生意。但上市公司的特性又注定了只要有钱,仇人也有可能混进来。
如果这个“仇人”突然变得举足轻重,超过了15%股权,有可能左右公司,那就应该允许原来在场子里的人“愤然离去”。
这个“仇人”就有义务承诺:他在流通股市场上以什么价位收的股,在破这条红线之后,必须以一个锁死的溢价兜底吸纳,只要别人愿意卖股闪人,他不得已低于该特定价吸入。
这种法律制约之下,新进场的“门口的野蛮人”就得掂量掂量——别以为在收散户股的时候,成交量不高,可以为所欲为用尽各种震荡手段把散户吓出来。一旦破了15%的线,圈内人退出时分分钟就能引用你吓出散户时那个价,让你有多少吞多少。
这些不过是泛泛而谈,实际尺度,还是需要听取“专家意见”。
费莉萝,就是负责给专家意见的。
“目前,nhn集团的总市值在22亿美元左右,其中,被我们盯上的搜索/社交部门,今年市值波动范围是11~13亿美元,剩下的网游部门大约值8~9亿美元。
根据韩国证券法,我们宣布私有化之后,应当至少按照本年度均价、发起前一个月均价和发起日最高价这三个参考价中,最高的那一个,再额外溢价2%,作为私有化要约价。公司内任何股东,都有权要求以这个价格把股票卖给我们、然后退出。
如果按照这个价格溢价要约后、到退出期届满,流通股份额降低到了5%以下,而且持股股东总人数也低于退出机制的要求,那么私有化就完成了,这个公司就相当于从高斯达克退市了。
如果届满的时候,流通股比例和散户人数没有压到线下,那么发起方还要再涨1%,也就是按照3%溢价,进行最后一轮强行收购。按照这个价格充分收购后,所有剩下的散户必须把自己的股权提高到1%以上,才可以留在公司内,从此转为非流通股东,而达不到这一要求的,会被强卖。”
股票市场上,很多散户觉得只要哥买了股票,放着不想卖,是没人可以比他的。这种认识其实很肤浅,之所以如此,无非是因为中国的股市上很少经历退市、重新私有化这种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