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气息(1 / 2)

毕竟刘煜是在龙华身边,诸多信息传递多有不便,整整过了两日后,陆浮才收到了传出来的消息。

还行,还记得正事。

若是给自己来什么我忘了打探,只记得那姑娘长的嘿。

那自己就不能保证云霜剑会不会出手砍人了。

陆浮边腹诽边打开马淄递过来的信封。

陆浮扫视了两眼。

嗯,只能说是果然么。

就在这封信上,居然有大半篇是描写花魁的美貌!

先贤说得果然有道理。

在见到美女的时候,文盲都能变成文豪!。

……

两天前。

刘煜脚步虚浮,就像是踩着棉花似的,一步步走向楼梯。

每一个花魁,在大炎国都有着难以计数的拥趸。

毕竟花魁可不是谁都能当的,不仅要色艺双绝,还要有文采,知书达理,温婉贤淑,完全是每个男人心目中的梦中情人,长在了诸多文人雅士的心尖上。

若非其出生于烟花之地,只怕有不少人都愿意娶进家门。

而现在,刘煜就要见到这众多人的女神。

好吧,其实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

其实他更在意的是,他这回可不是自己出钱。

严格意义上,他这就是白女票!

一分钱没有花,就享受到了好几千两的服务。

白女票的快乐,谁懂啊。

可当刘煜见到花魁后,这些杂念都消失了。

黑发如瀑,极随意地披在肩上。

身形高挑,双腿笔直。

春山起伏,曲线窈窕。

一双丹凤眼顾盼生姿,似有万般风情。

两瓣点绛朱唇,与若白暖玉般的肌肤,交相辉映。

上半身身着淡粉色锦衣,下半身则是淡绿色的裙装。

整个人就如一朵不染风尘的莲花。

“公子安好。”

何烟云缓缓出声,眉眼略低,打了个招呼。

随后平视刘煜。

刘煜一时说不出话来,突然之间明白了为什么那些人豪掷千金,只为博美人一笑了。

好在,刘煜并没有忘记正事。

出乎刘煜的意料,这次的询问,并没有受到多大的阻碍,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据何烟云所言,这次的八仙,其实根本不是像传言中说得那样,是从他们桃红楼开始。

准确的说,她第一次听闻八仙之言,还是有一次北地王世子来这里听曲时,无意间透露的。

北地王。

刘煜撑着下巴。

这个名号对于大炎国百姓而言,可谓是如雷贯耳。

北地王云天,当年北方真国入侵时,力挽狂澜之人。

当然,这北地王的称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云天威胁朝廷,给他加封。

或许是因为前任戍边元帅马云飞的惨死,身为他的弟子,云天改变了策略。

不同于他师父那般淡泊名利,云天对权势十分看重。

当时真国之危将要解除,就在朝堂诸位将要庆祝时,没想到此时在前线作战的北地王来信,以近乎威胁的态度,让朝廷封他为北地王。

同时云天还提出需要一系列特权。

可笑的是,前任马元帅统军时并无如此僭越之举,屡遭弹劾,换做如今的北地王,却是屁事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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