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误导(1 / 2)

法兰西的王太后嫁给先王亨利四世之前,那也是生在巨富之家,父亲是托斯卡纳的大公,自小的生活是相当的优越的,成了王后、王太后之后就更是穷奢极欲。

之所以能嫁给先王,也是因为先王为了建立波旁王朝,欠了托斯卡纳大公一百多万金埃居,已经还不起了。所以先王离婚后,娶了这位玛丽做王后肉偿,用一顶王后的桂冠抵消了债务。

当时的玛丽王后还带来了六十万克朗的嫁妆,赵红军每想到这件事,内心就感到非常的安慰。咱不提华盛顿,就说这位波旁王朝的建立者,路易十三的老爸,那也明显是个吃软饭的嘛。

可见要想干成大事,吃软饭是个必不可少的过程。这种拿两个特例做出武断的推论的做法,明显是不符合科学逻辑和唯物辩证法的,但英明的四爷在这件事上就不客观了,相当地固执己见。

王太后既然一直生活异常地豪奢,那对奢侈品就是有着极高的鉴赏能力的,可能是这个星球上对包包和化妆品是否高级最有发言权的女性。

她从国王儿子手里接过包包和化妆品,看了看包包,又打开乳霜抹在手上试了试,立刻就断定,这确实是目前世界上最好的包包和化妆品,这位郁金香伯爵确实是忠臣,把最好的东西献给了国王。

就是最近风靡一时的华美奢侈品,也和手里的东西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所以郁金香伯爵说这是前宋皇家专用和特供品,应该是属实的。

华夏有句古话,叫“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西方有没有这种说法不知道,但人心都是差不多的。

路易十三这个老太太不太喜欢的国王儿子,现在还没有给王太后生下孙子,这老儿子奥尔良公爵加斯东,那就是王太后的心头肉。

王太后得了这前宋的宫廷御宝,马上就想起了老儿子,觉得应该给二儿媳妇也弄点儿。路易十三的二弟早夭,这加斯东公爵的夫人就是二儿媳妇了。

王太后招手把这位新晋的郁金香公爵叫到跟前,还没说什么,就见这位刚才还在国王和众贵族面前泰然自若的东方皇族,现在居然脸色发白,一副惶恐的样子。

王太后大为满意,她毕竟曾经摄政多年,朝野很有影响力,看来郁金香伯爵也是知道的。知道这个王国谁最不能得罪。

她最看不上自己大儿子的,就是你都是法兰西的国王了,居然一点儿气势也没有,对臣子们非常放纵,尤其是对黎塞留,言听计从,一副窝囊废的样子。

国王当到这个份儿上,真是给亨利四世这样的雄主丢脸,所以王太后一直想着有机会扶老儿子上台,一振波旁王朝的雄风。

事实上王太后的想法当然是不对的。一个实权国王,独断专行容易,纳谏和放手支持有能力的臣子做事是最难的。

后世评价,王安石和张居正这样的名臣,都没有什么好结果。然而做事风格差不多的黎塞留却能够得到国王的支持,大展拳脚,而且最后寿终正寝、名扬后世。

路易十三因为有这样的胸怀和气度,才被人称为一代明君。

脑筋糊涂的王太后是理解不了国王儿子的英明神武之处的,所以路易十三尽管孝顺,王太后还是心中偏向加斯东公爵。而且谁也改变不了她执拗的想法,认为在臣子面前有威严才是正确的。

至于赵红军心里害怕的东西,其实真是说不定的。王太后在法国和啸天在庄园一样,基本上谁也管不了,就是真干出什么过格儿的事情,他的国王儿子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没人能救得了四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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