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失忆(1 / 2)

在一年里 墨清孤城 8727 字 2023-05-22

1

“源先生,您终于来了,已经晚了半个小时了。”

“抱歉,有些个人原因。”

先是一位助理在接待室门口略显慌张的说到,看样子应该是出版商的人。

之后他把我们引荐到了那些露脸人物的旁边,听老刘与那些人聊天的只言片语间,得知到一个重要消息——我已经与他们合作很长时间了。

“这次的作品我们非常看好,剧情连续反转让人印象深刻。”

谭彬源丝毫没有想起来自己写过类似的小说,但是看他们喜笑颜开的样子,也只能连声附和着。

“过奖了过奖了。”这样的话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但是他们依然一夸再夸,隐约可以听出来,那些人的意思是要直接买断版权,供自己赚的盆满钵满。

在后来的对话中,他们似乎要以另一种方式进一步合作,即买断版权。而且已经商议好了价格,我实在不想接受给我六百万便买走我的作品,哪怕我对写的过程没有一点印象,至少是我付出的。

谭彬源在聆听他们之间的对话时,不断有怨言一股洪泉似的涌进大脑。

“老刘,你先出来。”谭彬源用手碰了碰坐在旁边的老刘的大腿外侧,并凑到耳朵旁边轻轻地说道。

“不好意思失陪一下。”老刘举手向其他人示意。

“什么事?”俩人推开玻璃门到了走廊里。

“你们刚刚商议的事情,我不同意。”

“你不同意?都快谈下来了你现在告我不同意?”

“之前的那两部也是这样吗?”

“不是。”

“既然不是,那为什么现在要改?”

“深进合作你懂吗?”

老刘愤怒的神情已经无法被五官所掩盖,仿佛身上的每一处毛孔都在向外界散发着怒气。

“反正我绝对不会同意这种方式的深度合作。”谭彬源的语气里夹杂着不满和委屈,“这次的面谈就先到这吧,你进去打个招呼,改天再说。”

老刘怔在原地,瞳孔开始放大,就想知道了什么惊天大秘密。看着消失在楼道尽头的大作家,他只恨此时此刻要签约出版的不是自己。

当缓过神来的时候不知道是过了几秒钟,还是几分钟,老刘使劲的搓捏着自己的面部,所有的怒气压抑在心中,只能用以拳头砸墙的方式让自己努力镇定。

“不好意思各位。”老刘故作镇定的重新走进接待室,脚步有些不太自然,以至于拉椅子的时候杵到了脚趾,隔着皮鞋都感到隐隐作痛,“出现了点意外状况。”老刘的眼空荡无神,略有语无伦次,“咱改天再约谈。”

话音刚落,就示意另外两位是时候起身离开了。

匆忙间,没有人在意到那些人的态度,老刘在走向出版公司大门的这短短几分钟里,完全能够想象出他们的脸色是有多么的难堪。刚刚经历的尴尬都是那个姓谭的所造成的。——老刘心中火气不打一处来。

在停车场内,老刘看到了谭彬源的车,刚要走到车旁发泄自己的怒气,汽车便开动了。谭彬源可以从后视镜中看到在原地气到直跺脚的男性,是多么像一个把老公气走的泼妇。

烈日高照,今天的太阳格外耀眼,仿佛在迎接着什么人的回来

为什么今天的老刘的种种行为都如此奇怪?他昨天的时候还不是这样说到昨天,那起命案为什么无音讯了?案发现场所在的小区为什么跟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的平静?还有未开盘的洋房今天就标上“12平米只需2万”的字样开始甩卖了?——谭彬源对今天所发生的事情感到愈发的奇怪,好像这个社会的每一处角落都是疑点。

我莫非是穿越了?

2

“郝队,有线索了。”

“说。”郝队一听到有新线索就像是风油精抹人中——瞬间上了头。连手中的茶杯都顾不上盖上盖子,草草的放到了手边的办公桌上。

“有邻居反应到有一个女子连续三天来拜访死者,而且每天都换了不同的风格,就像是故意不让别人认出来一样。”

“但就是这样,使她自己更惹别人注意了。”李博插嘴道。

“对,说的没错。”

“这位住户确定吗?”郝队思索了片刻。

“确定。”

“具体说说。”

“提供线索的是住在死者楼上的一位住户,名叫梁彩华,女,今年64岁,据她描述是自己每天下午四点左右下楼买菜,只有在那三天里看见这位女子,因为打扮风格不同所以她印象很深。”

“她感肯定自己看到的是同一个人吗?”

“可以。她告诉我们这位女子虽然风格很大变化,但是左眼角下方的位置有一颗痣,非常明显。”

“有泪痣?”李博有一次从工位转过身子,“嫌疑人有这个特征就好锁定多了。”

“是这意思。”郝队比较赞同,“你俩叫上一位咱局里的画像师去一趟这位梁彩华老人的家中。”郝队用手指了指刚刚汇报情况的林殊荣和动不动接下茬的李博。

“郝队,现在正好是快四点了,人家说不定买菜去了,我们现在去岂不是白忙一场?”

“抗命?”郝队一瞪眼,“她就算是出门旅游了你也给我蹲门口等着!”

眼看李博就要挨上郝队踹出的一脚,胯灵活的一扭,躲过去了。

“诶,敢不敢打个赌?”李博开着车松散的问道。

“打什么赌?”

“赌凶手是不是这个女的。”

“我赌不是。”

“你是不是傻?”李博发笑般的找了个乐子,“我赌就是她。”

“不太可能吧?”

“怎么不可能?形迹如此诡异。”

“咱还不是知道她有没有犯罪动机呢。”

“现在的犯罪,都是一抬爪一撂爪的事情。咱上次办的那件弑父案,归根结底不就是因为父亲没能及时的给儿子打生活费吗?”

“那个儿子真的不是人。”林殊荣边回想边骂到,“明明知道家里条件不好,一个步入社会的男人竟然还找家里要生活费,甚至逼自己的母亲去卖身。”

“我记得最后是在工地打工的父亲卖了一颗肾才得以缓和起来,不过这败家儿子不出一个礼拜把这钱花完了。”

“是啊,让本来能凑活过的日子比以前更雪上加霜了。最后还造成了命案。”

“咱们做警察这行的,应该早就习惯这种人咯!”

“难道就必须是冷血动物才能当刑警吗?”

“恰恰相反,总有些人是在进入这个行业之后变成的冷血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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