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醒来吧,斯巴达!
今天
你怎能高卧不起?
同你的老伙伴雅典,
快联合起来抗敌!
把历代讴歌的主君,
列奥尼达斯唤回,
他曾拯救过你们,
何等刚强而可畏!
扼守在温泉险关
他英勇牵制敌寇,
同波斯军队鏖战,
让祖国得保自由;
他率领三百勇士,
战斗中始终挺立,
像威猛暴怒的雄狮,
在滔滔血海中沉溺。
起来,希腊的儿男!
挥戈向敌人迎战,
让他们腥臭的血川
像河水在脚下奔窜!”
棕发年轻人刚刚朗诵完,他的黑发同伴便已经开始反击。
“喔,罗巴克,我知道你肯定会提拜伦的这首诗。但是你别忘了,他还写过一大堆情诗,比如说那首《她走在美丽的光彩里》
呵,那额际,那鲜艳的面颊,
如此温和,平静,而又脉脉含情,
那迷人的微笑,那容颜的光彩,
都在说明一个善良的生命:
她的头脑安于世间的一切,
她的心充溢着真纯的爱情!”
棕发年轻人罗巴克听到这话,就好像紧紧抓住了什么似的,他得意笑道:“哈哈,约翰,这下你得认输了吧?你不是自己也知道,拜伦同样会写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吗?
在蝴蝶花草上,拜伦和华兹华斯水平差不多,但在英雄史诗上,拜伦甩华兹华斯两条街不止。你知道拜伦在诗歌方面有多高吗?
毕竟你大学读的是爱丁堡,后面又进修过神学,现在搞的是政治经济学和法学,你和文学压根就搭不上关系。”
一旁的埃尔德听到这话,原本还只是看戏的他,竟然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他附和道:“虽然我不喜欢用刻板印象评价别人,但我觉得这位棕发先生说得对,先读爱丁堡再进修神学的人,通常在文学方面没有什么水平。
我就认识一个这样的人,而且他还和您的这位朋友一样,有些英年谢顶。但谢天谢地的是,我的那位朋友知道自己在文学方面没有造诣,所以决定把毕生精力奉献于拉马克主义。
或许回去之后,我可以问问他有没有兴趣把研究方向转到‘人类英年谢顶的性状是否与就读爱丁堡大学或研究神学存在某种必然联系’。”
有些谢顶迹象的年轻人听到这话赶忙把自己的帽子正了正,他瞪眼望着埃尔德道:“先生,您是在向我挑衅吗?”
埃尔德闻言只是摆手:“不不不,您或许是误会了,我只是在评价文学。”
说到这里,埃尔德禁不住自豪的揪了揪衣领,两手背在身后道:“作为本校的首批古典文学毕业生兼首次诗歌比赛金奖获得者,我个人同样认为拜伦勋爵的诗歌水平要高过华兹华斯。”
罗巴克听到有人支持自己,喜不自胜的说道:“看看,约翰!这两位先生也是支持我的。”
“你别高兴的太早!”谢顶年轻人骂了一句,旋即将视线转向亚瑟:“先生,你难道也是支持罗巴克的吗?你也认为拜伦的创作水平很高?”
亚瑟瞥了眼一旁冲他挤眉弄眼的埃尔德,勉为其难的点头道:“嗯。”
谢顶年轻人似乎有些泄气,但他仍旧不服气的追问道:“那到底是多高呢?”
亚瑟被他逼得没办法,他看了眼身后的教学楼,比量了一下:“大概三四层楼那么高吧。”
但很快,亚瑟又转而问道:“不过,你们俩到底为什么要为了这种事情争吵呢?我觉得喜欢不同的诗人,并不影响你们做朋友呀。”
罗巴克听到这话,哈哈大笑的点头赞同道:“没错,我也同意这个观点,先生。不过约翰太死脑筋了,他总是和我说,我喜欢的音乐、戏剧、绘画、诗歌最终都会以共鸣的方式对我的性格形成深远影响。
他讨厌拜伦的诗歌,更讨厌拜伦的性格,所以他才极力劝我不要读拜伦的作品,因为读那些波澜壮阔的史诗会让我对于事物的感觉变迟钝,只有多读读华兹华斯那样平和的乡间故事才能挽回我的感知。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我一直觉得自己的感情非常碍事。与快乐的共鸣相比,我更容易受到痛苦的共鸣的影响,因此我想要在别处寻找快乐,也希望自己的感情变得更迟钝,而不是更敏锐。”
亚瑟听到这段话,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到过,他琢磨了一下,这才一拍脑袋说道:“这段话是不是登在了上周的《威斯敏斯特评论报》上?那篇文章是您写的吗?”
谢顶年轻人听到这话,只是略略惊讶道:“没想到您居然正巧读到了那篇,那是我这停笔两年后刊发的第一篇文章。”
对方坦然承认,但亚瑟却忍不住微微抽了抽嘴角:“所以说,您就是约翰·密尔?”
下一章晚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