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拿伊组特(1 / 2)

走在十九世纪中叶的盖士镇,朱富贵有点恍如隔世,仿佛在看卓别林的无声电影。

布局狭窄的道路,两侧是各种英文、法文甚至是俄文的招牌;

脖子上挂着铃铛,一边行走一边拉屎的骡马拉着车子;

醉酒的矿工想要拦路要点零花钱,被杨六一脚踹飞;

装有笨重的锅炉和煤炭碓,冒着黑烟,污染街道,并发出隆隆的噪声的蒸汽轿车,时不时因为故障而停在路边;

……

如果不是因为这一切仅仅只在镇子中心的华特尔街上出现,朱富贵几乎以为自己到的是一座城市,而不是什么因为淘金热而产生的小镇了。

看岩石的表情朱富贵知道,这里确实要比西雅图繁华很多。

只不过……

朱富贵用手帕捂住口鼻。

味儿实在是太冲了。

街道上很臭,牲口和人都很臭。

很难想象,这个时代的“城里”居然比乡下的卫生条件更加恶劣。

唐纳德似乎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市容状况。

他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街边店铺的海报。

上面会有各种商业信息。

这是一个犹太人的天赋。

在商业领域,谁又能是犹太人的对手呢?

如果让朱富贵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嗤之以鼻。

这一世,朱富贵祖籍在凤阳,与徽商的大本营差得远了一些。

但他出生地可是雁荡山脚下,也就是温州!

作为半个温州人的朱大少会怕你?

你老家哪儿的?

我温州炒房团虽远必炒!

……

考察了一番,朱富贵对于盖士镇的规模有了直观的印象。

让唐纳德打听了一下,朱富贵很容易就找到了镇子上唯一的书报店。

这家书报店属于镇上最有名的酒吧老板贾大顿的资产。

盖士镇的名字,就是由这位贾大顿(jackdeighton的绰号“gassy”而来。

这足以说明他在当地的能量。

不过朱富贵一点都没有去盖士酒吧和这位传奇人物幸会的打算。

以前朱富贵看小说,总是有主角喜欢与各种老狐狸频繁接触,然后凭借自己那点三脚猫的社会阅历左右逢源。

朱富贵不认为自己有这样的好运气。

绑架利用唐纳德这个犹太人,已经是冒了很大的风险了。

对于其他的不可控因素,朱富贵的态度还是相见不如不见,简简单单做生意就好。

以唐纳德随从的身份,朱富贵走进了这家简陋的报社。

这里的报纸和书都很少。

但按照唐纳德的说法:

“这些英国佬就是爱装有文化!”

“我们美国人就不会去买一堆没用的书来装门面,当然,画着女郎的杂志还是很受欢迎的。”

……

由于正好是早晨,不少小镇居民和来往商人人都来这里购买《新不列颠晨报》。

这是一份加拿大西部地区最畅销的报纸。

千里迢迢来这里淘金的殖民者们,不仅仅可以在这上面了解到当地的新闻,也能看到家乡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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