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和高官有权任免本省各级官职,只需到朝廷备案即可。但高官和高官不是终身制,每隔五年就要重新选举一次。为了确保过程公平,朝廷会派监察人员入驻,有权利检查选举的一切细节。
各省只有行政权和人事权,没有军权。朝廷有权在各省驻扎军队,费用自然由朝廷出,也不归地方指挥,还会定期不定期换防。
地方政府也不得豢养私兵,只能组建维持治安的警察队伍,且在武装程度和人数上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要是地方上出现了规模比较大的匪患,将由当地朝廷驻军协同剿灭。
说白了吧,以后湟州省和凉州省除了要缴纳一定数量的税赋给朝廷,再遵守特区律法,基本就不用朝廷操心了。爱干嘛干嘛,爱怎么过就怎么过。
富了自己偷着乐、穷了自己哇哇哭。即便发生天灾,朝廷也只能借款借粮,没有必须赈济的责任。要是真穷的过不下去了,那当地百姓就只能抛家舍业向周边各省迁徙。
当省的人口下降到一定数量之后,朝廷有权宣布废除这个省的规划,重新派驻朝廷官员管理,一切权利重新收归朝廷。但是当人口恢复到一定数量之后,必须还要恢复省的规划。
这个法令看上去挺美,但其中还有不小的漏洞。比如说朝廷如何监察当地选举的合法性,监察之后又如何判定其是否违规,认定之后又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漏洞不弥补,整套制度就很难长久运营下去。
那有这么多致命漏洞的法令,是怎么通过促进社审核,又让皇帝批准的呢?说起来吧,这些漏洞不是没发现,而是暂时无法弥补,只能先走一步说一步。
要想把类似的漏洞全补上,就得有全国性质的议事机构、司法机构配合。目前聊这个还有点早,也不会获得朝臣们的认同,除了吵架之外毫无结果。
按照洪涛的意思,先把湟州省和凉州省治理好,给其它州府做出表率,顺便再把特区新法进一步完善细节。然后在五年之内把这套经过初步弥补、初步试行成功的制度推广到全国大部分地区。
只要大宋国土上有多一半地区执行了这套制度,就可以开始进行中央政府的改制了。到时候谁再说什么都没用,自己这边有充足的数据和支持者。再有人睁着眼不承认,那就只能劳烦新军和王十出手,直接把这些人赶下台。
到那时才可以着手完善整套制度,并对其中的漏洞加以弥补,再向全国铺开,不留一丝一毫空白。
此后所有人就全在同一部法律、同一种执行力度、同一个规则之下打拼了,谁有本事谁就多获取资源,谁没本事谁就少获取资源。
至于说福利保障之类的问题,洪涛还没去考虑。那是另一个问题,自己能不能活到那一天还是问号。
就算活到了,顶多也就是给执政者提个醒,具体规则得由他们去制定。自己就别去指手画脚了,干涉多了容易招人讨厌。
可是没有完善的制度制约,这五年之内不会出什么大篓子吗?比如说有人采用各种手段影响选举过程。
这样一来,依旧是有权有势的人获利,这种人多了还会挖空心思的破坏、改变不利于他们的制度,折腾了半天不是白折腾了。
在这个问题上洪涛倒是不太担心,因为第一批省级官员真不是一票一票选出来的,而是由朝廷任命的。
在人选问题上也不用担心朝廷里有人掺沙子,他们真没那个本事玩特区法律,那套东西和他们的理念相差太远,勉强去了也玩不转。
还别打着混日子的心思去,只要有犯规现象发生,就逃不过当地促进社组织的监控,届时除了被弹劾下台之外没有任何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