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夏筱诗一直觉着周长风身上沾染了之前残留的血腥味,虽然很淡,但非常突兀,一嗅就能感觉到,这让她有些不自在。
待他洗完澡,她不禁下意识地说:“终于又干净了。”
“啥?”周长风抬起手左顾右盼了一下,不解地问:“之前脏了么?”
“没什么啦。”夏筱诗捧着换洗衣服快步走进了浴室,然后很仔细地关上了门。
哎,果然他自己感觉不到那隐隐约约的血腥味啊。
也是,他在血肉横飞的沙场上应该对此习以为常了吧。
就像有些人对鱼腥味无所谓,但有些人相当敏感一样。
在褪下了衣裳之后,夏筱诗稍稍调高了一些水温,然后享受起了温热的淋浴,思绪也随之飞扬开了。
一想到自己现在赤条条的、与之只相隔一道隔墙,她还是不可避免地有些害羞。
少说过了半个钟头,待她关水以后打算拿浴巾的时候,却出乎意料地发现自己竟然没有拿浴巾进来。
天呐天呐天呐!忘形了!可恶!我好蠢啊!
但…再怎么样也不能湿漉漉的换干净衣服吧?
暗中吐槽了自己几句之后,又羞又恼的夏筱诗终于横下一条心,对着门缝喊道:“先—生——”
正靠着大竹椅看上海晚报的周长风问声便抬眸看了过去,纳闷道:“怎么了?”
“我…忘拿浴巾了……”
哑然失笑的周长风把报纸一合,起身走过去从衣柜中拿过了浴巾,然后走到了浴室门口。
他有意想逗逗自己这心大的未婚妻,便故作为难地说:“但是要怎么给你呢?放在地上的话就脏了哦。”
浴室这儿有一扇推拉门和一道帘子,一门一帘之隔,此刻却好似天堑一样将二人隔开。
里边的夏筱诗羞红了脸,支吾道:“开一道缝,你塞进来便是。”
“行。”
门被拉开了一道缝,周长风伸手拨开帘子,然后将浴巾塞了过去。
这对于夏筱诗而言真算是如获至宝了,她一边说着“麻烦先生了”一边赶紧关拢了门。
门外的周长风无奈地摇了摇头,笑着坐回了椅子上。
少顷,换了件居家用的圆领袍的夏筱诗走了出来,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此刻成了一缕一缕湿答答的样子。
她又拿起一条干的毛巾,很是熟练地包裹住了头发,等回过头的时候却瞧见周长风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这身素色的绸缎圆领袍大约齐膝,暴露的肢体部位不多。
看上,只见皓腕凝齿,鹅颈秀项。
望下,可见小腿匀称且直,脚踝分明精致,一双莲足娇巧玲珑。
明明只暴露了些许部位,但架不住每一寸肌肤都是那么的白皙精致、滑亮细腻,所以仍旧足够的勾魂夺魄,引人禁不住遐想连篇。
姑娘的眸子如若初春的山涧溪流,清澈且纯粹。夕阳透过窗户斜射入室内,让她的双目映衬以晚霞的辉光,将她的肌肤染成了早秋时的金黄小麦色。
周长风感到自己的心被紧紧的攥住了,而且不可遏制的快速跳动。
“先生你盯着我看做什么?”
“欣赏我家小诗的…呃…怎么说来着…对,出水芙蓉般的容貌,真漂亮。”周长风一本正经地答道。
“那是自然。”脸颊上依然残留着一抹红晕的夏筱诗撇了撇嘴,“先生伱太会花言巧语了!”
“咳咳,只能说粗通一二。”
“哼!”
初次身处这种情况境况的夏筱诗其实有些不知所措——现在是该坐到那边的大竹椅上呢?还是直接躺到那柔软宽敞的大床上去呢?
大半天的奔波致使身体倦乏不已,故而她在小小的犹豫以后还是来到了床沿,一下子趴到了床榻上。
长途劳累了这么久,洗了个热水澡以后再投身于这样的床榻,畅快之感难以言表,身体仿佛一下子就舒展开了似的。
沉醉于柔软大床的夏筱诗过了好一会才意识到自己这样似乎有点丢人?因为现在自己并非独自一人,周某人就在旁边看着呢。
这时候,坐在椅子上的周长风端着茶杯抿了一口,打趣道:“小诗你有看过一些讲牛仔故事的美国电影嘛?在百年前的西拓时期,牛仔们往往拔枪杀人之后就与红颜知己滚草垛,为什么呢?也许在高度紧张之后,确实可以通过做些符合天性的事来舒缓精神。”
虽然现在的氛围已经足够暧昧,但并不妨碍未经人事的夏筱诗还是下意识地交叉双手护在了身前。
果然还是暗示了那种事情……该不该答应啊,好纠结哎。
甚是羞涩的她轻声道:“一…一定要现在么?先生,要…要不再等等……”
现在她终于理解了为何在自己临出门前,父母二人的脸上都多了一丝未曾有过的笑意。
虽然夏炳与高零露二人可以说有些心大,但站在女方父母的角度,以最直白、最现实的事情来说,依照大明律例,订婚亦是具备法律效应的,这决定了周某人不敢白嫖以后提裤走人。
纵使“法律只适用于无权无势之人”这句话确实有道理,但奈何这是在大明,六科给事中是谁也不愿意招惹的存在——即便贵为皇亲国戚,照样会被科道官们整得灰头土脸。
周长风缓缓走到床边,倾身,凑到她的耳畔,笑吟吟地说:“这就得看你了哦。”
“我…我……”胸口如若小鹿乱撞似的夏筱诗目光躲闪,支吾道:“再等等行么……我…想留到完婚那天……”
“哦?真的么?”
“嗯……”
考虑到女性的口头拒绝并不适合直接判断内心真实想法,所以周长风还是谨慎地东摸西摸试探了几下。
判断夏筱诗的确有些抵触之后,他便适可而止了。
“这样啊,好。下来吧,咱们该去吃晚饭了。”
“嗯?”
这家客栈共有四层,一层除了柜台之外就是餐厅,入住的旅客足不出店就能用餐,同时也像普通饭馆一样接待路过的食客。
较之淮扬菜,沪地的本帮菜更为鲜美,倾向于用糖来调味,清淡却不失清香,同时往往偏甜。
习惯楚菜和淮扬菜的周长风自然是吃不惯的,夏筱诗同样如此,所以这顿晚饭注定吃的没滋没味的。
“正餐可能短时间不适应,但是小吃应该没问题,上海的点心小吃还是很好吃的。”
“那我们明儿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