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乐队吉他手(2 / 2)

两首歌还没听完,司机的电话就到了。第一眼看见这个司机,我总觉得挺眼熟,但急着要搬货物上车,我没作多想。他一边用耳机通着电话,也并没有看我。

把所有的东西都搬上车后,我上了副驾驶座,司机启动车辆,顺着导航指引往市桥方向开去。

这时我开始留意司机,他三十多岁,留着胡子,头发也挺凌乱。为什么会觉得他眼熟呢,难道以前曾在什么地方见过他?我百思不得其解。

突然,我想起一个人。

“你是大江?”我兴奋地问他。

他怔了一下,快速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可能此时他也认出我来了。

“这么巧,秦哥。”他一边注视着前路,一边笑着说。

天啊,曾经我们乐队的吉他手,现在开货车?我简直难以置信。我的脑海里,闪现出那个背着吉他,留着长发的“黄贯中”形象。

我看了一眼他左手的手指,问他:“你现在不弹吉他了?”弹吉他的人,左手不会留指甲的,甚至有的右手也不留。我们弹民谣吉他的人,有时候需要指弹分解,才会留部分指甲。

他顷刻间变了神情,像是很严肃的样子,说道:“好多年没弹了。”

听他这样说,我很意外,当年我们卖唱的时候,我就觉得他的吉他水平已经超出很多人了,一直认为日后他肯定会有相当高的成就。即使我们的乐队解散了,他应该也不至于连吉他都放弃了吧?

听我这样问,他慢慢道出了缘由。

他家原来是做橡胶的,在他的家乡海南当地,这已经是一个非常成熟的产业。而爱好音乐的他,对家里的工作并没多上心,每天都只顾着弹吉他。好在他还有一个姐姐两个妹妹,平时家里的活计才不至于落下。

当年他突然说要上广州,家里人也没太大的意见,因为已经习惯了他的来无影去无踪。

其实此时他已经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彼此也交往了几个月,但因为他浪荡惯了,天天开口闭口都是音乐,除此之外就无所事事。那女孩本来也是因为他会弹吉他,觉得帅气才迷上他,但偏偏“成也吉他败也吉他”,她觉得在大江眼里,她还比不上吉他重要。

因此,他们之间的感情也一直平平淡淡,没有擦出半点火花。

他决定去广州的事,也没有与那女孩商量过,只在临走前的一晚才告诉了她。那女孩也知道留不住他,但是她想知道,大江此行会去多久。

大江也回答不了她,说也许几个月,也许几年。

听他这样说,我便产生了一丝愧疚,毕竟这一切都是我提出来的。如果不是我想搞音乐,后来也不至于让大家落得如此惨淡。

当然,我们的计划这么快就失败,这也是我想不到的结局。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他回了海南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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