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拿人的手短,吃人的......(2 / 2)

如果连伯达拉比克也没有埃德加和金杰的痕迹,他们就可以回到萨沙市。

魏奥底和之前他接触过的所有地方都不一样,恶意细微但无处不在,将所有人浸泡在其中。就算他是超凡者,街头发生帮派斗争时飞来的一颗流弹也可能夺走他的性命,这种情况根本无从防备,他只想早点结束这一切。

不过,即使他们现在能看到伯达拉比克的影子,也不代表他们能立刻到达,即使能弄到马匹,他们到那里也要两三个小时,路上还是一片漆黑,谁知道有什么可能会在林子里面等着他们,不如在附近找一户人家借宿,到了次日白天再出发。

他们走到一户亮着灯的房子前敲门,门很快开了,一个黑衣男子托着一盏油灯出现,他探出上半身警惕地看着他们。

“借宿,给钱,明早就走。”克雷顿简要地说出自己的需求。

屋里的男人偏头看了看空旷的周围,把灯照来照去,但这里哪儿都是一副荒僻的模样:“你们要上到哪儿去?”

朱利尔斯在旁边用魔杖指向远方的镇子:“去伯达拉比克。”

“去那儿做什么?探亲?伯达拉比克什么都没有,不适合你们这样的绅士。”

克雷顿摇摇头:“您在开玩笑吧,好歹是一个镇子,怎么能说什么都没有?而且我们也不是去找别的,是有两位朋友在那里失踪,我们想要去找人。但现在快入夜了,不好上路。”

“这和我没关系,你们去找别家借宿。”黑衣男人毫无怜悯心地关上门,但克雷顿抵住了门。

“我愿意付很多钱,就以旅店的三倍价格。”

这个男人不动了,他的眼珠精明地转动着,似乎在考虑收留他们是否划算,但不知为何,他看起来并没有多贪婪。

“您这算同意了吗?”克雷顿问。

“同意了,你们稍等一下。”男人又把门关了,他们听到他在里面跑来跑去收拾东西的声音,还有玻璃器皿摔碎的声音,又有一声极大的叹气声。

过了一会儿,门才重新打开,露出男人那张脸,只是比之前显得有些狼狈。

“进来吧。”

他们走进去,这房子很矮,朱利尔斯抬手就能摸到天花板,克雷顿便更不必提了,浓烈的酒味和腌菜的味道充斥在屋里,而除此之外,还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腐朽味始终萦绕在他们的鼻端,似乎只要一开口,就能从头顶震下灰来。

餐桌占据了厅的大部分空间,对门的墙壁上有一个窗户用作采光和通风。左边有两个房间,一个是主人房间,一个可以用来做客房,但都处在十分黑暗的氛围里,只间隔了一条很窄的过道,一眼就能望到头,右边则是散发油腻味的厨房。

屋子里临近窗边的一个木架子上摆满了各种密封的玻璃罐头,里面的深色液体看起来非常不妙。

这些罐头蒙了灰,但还能看出里面的内容物。有的装的是腌菜,有的则用烈酒泡着动物的内脏,或是一些小的动物标本,这是业余的博物爱好者的做法。

而有一个玻璃罐头已经落在地上,摔了个粉碎,这就是刚才发生的事,玻璃碎片四射,烈酒还在地上流动,将地板缝隙间一块块棕色污渍浸润得更加恶心,而在四流的液体的中心,一只死去多时的小鸟蜷缩着,生前该是金光璀璨的羽毛已经失去光泽,皱巴巴地贴伏在一起,显得它瘦小可怜。

男人将油灯放在桌上,随后去厨房拿了一块看起来比地板还脏的抹布出来整理,在他的背后,克雷顿没有在圆桌边坐下,而是站着,盯着地板上的小鸟尸体目不转睛。

这居然是王冠鸟幼体的标本,克雷顿很喜欢这种鸟,但南方已经很难看到它们了。

许多有枪的农民会射杀这种鸟,因为它的羽毛颜色美丽,飞行速度又快,于是射杀它们就成了一种荣耀,这使得王冠鸟越来越稀少。

克雷顿体内博物爱好者的血开始取代狼人的血发挥作用。

“如果你愿意出手,我可以出20个先令买这只王冠鸟。”

“什么王冠鸟?”男人惊讶地回头,当他注意到克雷顿的眼神落在地上那只几近破坏的鸟类标本时,才接着做出反应:“原来它叫王冠鸟吗?我只是看它漂亮.”

“所以您接受交易吗?”克雷顿问。

“当然。”男人非常干脆地说。

“那请您再拿一个容器和酒精过来吧,我同样会为这些东西付钱的。”

男人又到厨房里去了,克雷顿蹲下将王冠鸟的标本捧在手里,起身的时候透过窗户看到后院的花圃,那里已经是杂草丛生。

过了一会儿,男人走出厨房,他拿出来一种不知品种的私酒和一个陶罐,但这显然不是安置标本的良好选择。

克雷顿皱了皱眉,还是用这些东西处理了标本。

检查完房间的朱利尔斯脸色难看——如果克雷顿要独占这里的床,剩余的空间只够他站着睡觉,而他不喜欢和别人分享一张床。

好在食物还不错,看起来像是在商店里买来的,克雷顿贴近它们嗅了嗅,随后才进食。

当他们结束用餐,朱利尔斯立刻带克雷顿去看房间。

他指着床积极地出谋划策:“这张床太小了,要两个人躺在上面非常不容易,而如果我们横着躺在上面,两条腿就会超过床沿,所以我建议再拿两把椅子放在过道上用来搁脚.”

克雷顿抬手打断他。

“用不着这么麻烦。因为.”狼人的耳朵转动着,听着厨房里的动静:“马上我们就有两张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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