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投机分子的觉悟(1 / 2)

“所以我瞒着我父母和弟弟们,累死累活走了接近一天的山路,来到这个鬼地方。你却跟我说要翻过科尔山!”

亚当斯气愤地将背着的大包行囊甩在地上,气喘吁吁地看着站在山头上的爱德华。

他们所在的山叫做科尔山,是克莱巴恩和德赛卢斯交界地的边缘,是两大帝国最为敏感的国界线。虽然这里人迹罕至,但就连最冒失的猎户和采药人,也不愿冒着被邻国驻军发现的风险靠近这一带。

“放轻松,放轻松。我们只不过是稍微越过国境线,再稍微搞从那边点东西回来。不会遇到什么人的。”

上头上的爱德华嘻嘻哈哈地站在两国的交界线上。他一边嬉笑一边手舞足蹈地跳着舞,脚步不断地在国界线上跨过开胯过去,那表情好像在说这根本没事。

“快看呐,我可是能同时在两国演出舞者,这是和平之舞!”

面对爱德华胡闹般的玩笑,亚当斯一点也不买账,他严肃地警告道。

“让我告诉你,我们会遇到什么吧,一支德赛卢斯的边境巡逻队,他们会轻易看穿我们的身份,然后你想想看会发生什么?好点儿,我们会被教训一顿,然后被扔回来。坏点儿,我们可能就回不来了!”

爱德华满脸无所谓,他若无其事走到亚当斯身边,拿起他包里的水壶,打开盖子大口喝下,然后看着他。

“得了吧,我们顶多被尼斯中尉发现,然后他会生气地把啤酒花塞进我们的p眼儿里。拜托~老兄,没那么严重的。”

爱德华又把水壶举起,却被亚当斯一把夺过来,塞好了盖子后装回了包里。身为克莱巴恩的边防士兵,擅自越过国境线的后果,怎么可能像爱德华说的那样简单。

虽然两国现在互相交好,但做这种事所冒着的风险,亚当斯知道爱德华他不可能心里没数的,只是他不理解为什么他要冒这么大的险也要越过去。

“爱德华,听着老兄。我不是在和你开玩笑。这件事我不会告诉任何人,我们呢,现在就往回走,顺便趁天黑前打几只兔子,运气好我们还能搞头鹿。”

“然后我就能被邀请到你家,与你父母和弟弟共同享受肉汤了。哦~真是好极了,你就是抓三头鹿又能怎么样!那些甚至换不来几颗花椒粒。”

“我都不知道你到底要干什么!就是再来钱的生意,值得你这么做吗?我们要想赚钱,可以等下个稳妥点的机会。”

亚当斯不由得冲爱德华喊了起来,在他心中就是再缺钱,也不该冒这样大的风险。爱德华闻言也变了脸色,他上前推了爱德华一把,瞪着他说道。

“下次?我等不及下次了!只要我们小心一点,这能有什么!我们可见过那些富人过的是什么生活,我早就受够了穷日子了。现在机会就在我们眼前,你要我等下次?”

爱德华指着亚当斯一甩手。

“你要是不愿意,就赶紧滚!”

爱德华不肯放弃眼前的机会,他不耐烦地打开属于自己的背包,准备支搭过夜的帐篷。和亚当斯不同,他从小就没过过几天好日子,早就受够了穷,为了能够赚到足以改变人生的钱,他可以接受大一些风险。

而亚当斯还有家里的牵挂,就算日子苦了一点,就算没有指望,他还有着能够相依为命的家人。这让他更加安于现状不愿冒险,而不是像爱德华那样孤注一掷地考虑事情。

“这回啊,算我看错人了。你要回去,你就自己走!若是你还当我是兄弟就跟他们说,我们意外走散了。”

不管亚当斯态度如何强硬,爱德华是铁了心地要留下。看着自己挚友这幅毅然决然的表情,亚当斯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从小就和爱德华穿一条裤子的他,知道这小子一直都是这样,鬼点子一个接着一个,性子更是倔得很。

跟着他,亚当斯没少干过傻事,但他也知道,爱德华表面油滑,却是个重情义的人,干仗打架什么的都是冲在前头。对自己也是十分照顾,就连他去参军的主意,也是爱德华先来找他提的。

这次要越过国境线,这么危险的事,亚当斯又怎么能真的放心他,自己一个人回去呢。爱德华正拽着绳子满地找地钉的时候,有一只手帮他递了过来,他会心一笑。

“怎么不走了?这么快改主意了?”

“对对,你这个混蛋。哪次我们吵架,到最后不是都顺着你的意思啊?油腔滑调的家伙,在我改主意前,你最好少说两句。”

爱德华接过地钉,两人默契地碰拳,相视一笑,便热火朝天地搭建起营地来。

时间来到了傍晚。在深山中,天总是黑得格外快,尽管现在正值炎热夏季,但山里的夜晚依旧凉快得很。唯一温暖的光源,就是亚当斯面前篝火了。爱德华找来了许多干树枝,把它们堆在一边,拿出两个酒瓶坐在了亚当斯旁边。

“喝点儿?”

亚当斯没说话,接过酒瓶往喉咙里灌了一大口,火辣辣的刺激感充斥在嘴中。那是杂色葡萄经过大酒窖榨过两遍后,由剩下的残渣,混着果核果皮和茎杆,再榨成的最次等的葡萄酒。

这种劣质的玩意几乎涵盖了两人,从小到大对于葡萄酒味道的认知。就是这种廉价的货色,到他们的瓶中,还必须是兑了水之后的。

“等着吧,等我们成了有钱人,就不用成天喝这种东西了。”

爱德华手拿树枝,拨弄着篝火堆里的柴火。简易的支架上一只陶罐里煮着的汤,是他们今天的晚饭。亚当斯取出两块黑面包,用刀柄一点点地敲碎,吹吹粘上的灰尘后,把它们一股脑地扔进锅里。

“说说吧,你这么执着,到底打算找什么值钱的玩意。”

“嘿嘿,你知道老阿麦吗?就那个总能捣鼓来稀罕物的。”

亚当斯当然知道他,老阿麦是一个常年混迹酒馆的瘦老头,据说年轻时念过几年书,还学过点儿魔法。现在是约克村出了名的地下贩子,各种酒啊,咖啡啊,甚至是香料和情报,只要价格到位,他都有法子给你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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