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说的,是我告诉他们的。他们也许不会相信别人,但一定会相信我。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之前表现的让他们觉得可信。我燃烧自己的生命来拯救他们,而且是两次。所以,我说的话他们为什么要怀疑呢?所有人都知道,我没有必要说谎。第一,我拼了命的救他们。第二,我是个苦行僧。”
无择说话的时候脸色很平静,眼神里也很平静。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抬起手挡住嘴,咽回去一大口血。
“是不是觉得无助和愤怒?而且无从发泄?”
达奚长歌看着无择,恶狠狠的看着。
无择也看着他,依然平静:“对,就是这样的眼神,就是这样。很多年前,当我看到自己的师父死去,师叔和师兄们死去的时候,而杀了他们的人却依然坐在高高的宝座之上享受众人的顶礼膜拜,我应该就是和你现在一样的眼神吧。不,应该比你还要深切一些。”
他看着达奚长歌的眼睛:“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对不对?”
达奚长歌摇头:“我不知道。”
无择笑了笑,笑容里都是悲伤:“那么我来告诉你我师父有佛目,可以看穿别人的罪恶,一眼就能看到人身上有多少罪业。那些亡魂,都在有罪业的人身后飘着呢。有罪业的人自己不知道,这些亡魂没日没夜的跟着他们,就是想找一个机会,杀了他报仇。”
“而我师父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人,他一直坚信靠自己承受苦难可以为更多的人免去灾厄。但他是不幸的,有一天他参加了孔雀明宫的佛门盛会,不经意间看了你那个伟大的师父一眼,也就是上一代孔雀明王。看到了他的罪业,他为了得到孔雀明王的位子,害死了自己的几个同门。”
“我师父很恐惧,连夜离开了孔雀城。他知道一定会找来祸端,他冥思苦想了一夜之后,觉得只有自己一死才能救自己的师弟和弟子们。所以他决定自杀,临死之前让我将一封信交送到孔雀明宫交给明王。但是我笨,那个时候我九岁,不知道事情有多严重,半路贪玩,把书信丢了。”
“我知道自己闯了祸,又不敢承认,在外面逛荡了数日之后才敢回庙里。可是我回去的时候,他们已经都死了。所有人,一个不剩。”
他看着达奚长歌的眼睛:“你现在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吧?我想去告诉别人,杀害我师父和所有人的人是谁。但是有人会相信我吗?一个是胡言乱语的小和尚,一个是德高望重的明王。知道为什么在这里,一个寺庙被灭门却没有人追究吗?因为明王说,我师父被恶魔附体,杀害了所有的弟子和师弟。他把罪责推给了我师父,所有人都相信了他。”
无择抬起手指着达奚长歌:“就正如现在,明明是我召唤出来了六翅骷髅杀了那么多普通百姓,可是就因为我救了他们两次,他们都愿意相信我说的话,而不相信你的辩解。”
这句话一说完,所有人都愣住了。
“烧死他!”
也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然后立刻就引起了所有人的共鸣。烧死他的喊声此起彼伏,比之前的浪潮还要汹涌。
可是无择却面不改色,眼神里一点儿愤怒都没有。
他慢慢的解开自己的衣服,露出胸膛。
胸膛上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伤口并没有闭合,能看到他只剩下半颗心。
“我早就应该死了的,可是师门只剩下我,我怎么能死?师父他们蒙受不白之冤,只有我来为他们伸冤了是我弄丢了书信,我该死,但我还不能死,必须接受惩罚。我有通灵之心,心分两半,一半属于灵界一半属于人界。我在人界犯了错,所以我自己割掉了我人的那一半心脏。我留着通灵的这一半,就是为了让自己苟延残喘的活下来,为师父他们讨要一个公道。我修行十年,终于可以通灵召唤恶魔了。”
他苦笑:“可悲吗?我一个佛门弟子,却能召唤恶魔。”
他将衣服穿好:“师父说,苦行僧的存在,就是为了给世人减少灾厄。以我们的肉身来承受苦难,为世人解脱。我虽然不懂为什么是我们,为什么我们就要受苦受难。但是师父说什么,我就做什么。我苦修十年,也不曾违背过师父的教诲。哪怕我已有必死之心,也依然奉行苦修之道。但我今天穿了一件新衣服这件新衣服是为我自己穿的。”
“我真的,真的很早很早之前就想穿一件漂亮新衣服了。”
他笑,这次笑的释然。
“我知道自己杀不了明王的,我也不想杀他。他那么爱惜自己的名声,所以让世人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比杀了他更为残酷。这才是报仇,师父说,修行要放下恩怨对不起他老人家,我放不下。我想,师父他一定会怪我的,哪怕我现在已经做到了让世人都知道明王做了些什么。”
他的身子缓缓的飘起来,漂浮在半空,身体散发着金光。
“我知道自己罪不可恕,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而杀害了那么多无辜百姓,我死后也会坠入地狱。我后悔,但我还是会那样做。因为只有如此,才能揭发明王的名目。我死之后,我之肉身,任由你们践踏任由你们摧残。”
他庄重的盘膝坐在半空之中,庄重的把那个钵盂和佛珠都放在自己的腿上,双手合十。
“师父弟子应该不能见到你们了。你们在天国,我往地狱。所以请原谅弟子,今天穿了一件新衣服。”
他闭目,心口突然爆开。那剩下的半颗心脏顿时化作了血雾,然后他的肉身从半颗之中笔直的坠落下来。
人群向四周散开,唯恐溅自己一身血。
安争从远处疾掠过来,一把将无择抱住。
无择,无择不就是,没有别的选择了吗?
无择眯着眼睛看着安争,笑着带血:“谢谢你,但是很遗憾你救不了我第三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