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卷交到志灵县提刑司,正八品提刑官李子超也非常头疼。
按大明律法,给刘维宁扣一个里通外敌的帽子不是不可以,不过这样一来志灵城里不免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但凡是个读书人,谁还没个亲朋好友在清廷那边做官,不远万里来到安南投奔朝廷,谁还不写个信报平安?
大理寺那边会怎么判暂且不说,自己作为公诉人,肯定要被那些士人在背后骂娘。
按朱由榔的规定,提刑司直属于刑部,不用考虑巡检司的感受。
正常案件移交到提刑司,他可以向大理寺提起公诉,也可以选择不起诉。
虽然没有规定公诉一定要赢,但是嫌犯被判无罪的次数太多,提刑官的能力肯定会受到怀疑。
选择不移交,难堪者就变成了巡检司——连提刑司都通不过,证明抓捕错得太离谱。
思来想去,李子超觉得这个案子最好不要移交大理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家都会满意。
只是……轻飘飘把刘维宁给放了也有风险。
此人是琼州知府的儿子,人脉广,路子多。万一他在清廷那边任了伪职,自己肯定也有里通外敌的嫌疑。
最后,李子超到巡检司大牢找到刘维宁,希望能达成一个君子协定。
“如果你能和刘履旋划清界线,脱离父子关系,本官可以撤销对你的诉讼。你过几天就可以离开,只要不回鞑子那边,去干什么都行。”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吾虽不孝,父母之恩不敢忘。”
刘维宁断然拒绝,想了一会又补充道:“我父只是误入歧途,以后未必没有改过自新的一天。个旧营那么多有罪之人,两年前,谁能想到他们重新变成大明的良将?”
李子超苦劝半天无果,只好按规矩将案件公诉到大理寺——被人骂总比担责任强一些。
大理寺评事陈之宇看过宗卷之后,脑袋比李子超还要大,心中痛骂巡检司、提刑司是怎么搞的,怎么会整出这么棘手案件来。
从志灵城到江南、广东、福建的往来商船那么多,哪个行商不是里通外敌,也没见巡检司去抓人。
这刘维宁刚刚被天子特赦无罪,马上再被判个通敌之罪,个旧营那些骄兵悍将怎么想?
而且宗卷里写明,刘维宁自述与刘履旋通信是天子特许,到底是真是假,自己一个小小的评事也无从查证。
只是宗卷已经到了手里,没办法不处理……最后,陈之宇禀告大理寺正,让顶头上司拿主意。
就这样,一个小小的案件转了七八道,最后竟然到了大理寺少卿刘泌的手里。
大理寺这个官衙古已有之,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三法司,是“五寺”中最职权最重的。
有明以来,刑狱案一直由地方官审理判决,大理寺复核,涉及官员的重大案件才“三司会审”。
地方官集行政、执法和司法三权于一人,权力大的惊人。县令又被称为百里侯,又有“破家县令、灭门府尹”之说。
朱由榔大刀阔斧地改制,由大理寺派出评事到各县,代替县官审判诉讼。
命案以上案件则由正、少卿及五位寺丞联名复核,再交给皇帝勾决。
这样,地方亲民官的权柄就被分掉一小半,再也不容易做成土皇帝,欺压百姓没那么方便了。
大理寺的地位反倒一下子拔高不少,几个正副堂官也变成炙手可热的权重官员。
到了刘泌这个高度,已经不用考虑民间怎么议论,最重要是天子怎么想。
万一刘维宁是天子下的一步棋,贸然把人给砍了,事情可就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