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腥风满道(其之三)(1 / 2)

“桃源乡地上天国”之外第一道防线已告攻破,石山栈道之上火把连成一片,顾守诸位江湖人已经做好在栈道之上接战冲围者的准备。

栈道毕竟狭长,知道有人闯阵后殊胜宗无我堂首座法却形已经带领前来支援的无常堂十名居士前往金山派首先接战之处助阵。

赶到的时候,出现在无我堂首座法却形和无常堂次座陈占魁面前的已经是横尸遍道。

第一道防线除了最初接战的十五名金山派弟子、金山派掌门岭天龙、岭天龙入室弟子霍敬这十七人外,尚有金山派近二十名侠士。

正是在这后面赶来的二十名侠士周护之下,重伤断臂的岭天龙才有退到能见到法却形、陈占魁的机会。

可就连这二十人,也已经死了九个,另有七人各自负伤,难以继战。

只有把岭天龙搀护着的三名金山派弟子,战力最为完好,不过他们眼中只剩下惊惶。

法却形自然震怒,他的愤怒不只因为看到这片惨败之象,也不只因为看到那三名金山派弟子眼中的惶恐神情,也绝对不仅仅因为看到岭天龙断去一臂。

更让法却形愤怒的是,眼看像是敌人的只有五人,而且看起来状态都还很好。

新免武藏一人拼掉第一道外围防线,已经伸手接过印舜和尚递过来的瓷碗就地蹲坐稍为歇息,他抬起的目光对上法却形后嘴角露出得意笑容,也是在给法却形的怒火火上浇油。

而将这怒火逼上极点的是身材矮小的田宫小太郎,法却形、陈占魁都是初次见到此人,见到之时此人正扛起来霍敬的尸身当着法却形等二人面前抛下山道。

其实霍敬血肉模糊,法却形、陈占魁并未意识到被抛进深谷之中那具残躯就是他。

但是看到岭天龙重伤,又不见霍敬已经足以让法却形心中的怒火炽烈到极点。

金山派是殊胜宗无我堂一手扶持,虽只有小派门的规模,其战力精锐办事得利已经在扬州地面足以称为一方之雄。

无我堂首座法却形身为信佛的在家居士,平日已经没有亲情,纵有妻儿家室,对他也有如陌生人一般。

可金山派却有如他养大的亲生骨肉,每个有用之人在他心里都如同他亲儿子一般分量。

羊太严、岭天龙、霍敬这三人尤其尊敬这位无我堂首座,所以这三人在法却形的心中是难得的亲近,三个人加起来对于法却形不下无我堂那位“失踪”的次座“燃指善女”何语晶。

法却形的愤怒从不宣之于口,自有余人替其开口宣之。

此刻开口控诉田宫小太郎抛尸行径的人就是无常堂次座陈占魁,他愤怒之下声音都整个变调得尖锐:“妖人!!!”

田宫小太郎对汉话不熟,自然听不懂这两字的意思,但是看到认定的敌人开起怒腔,他也不顾衣上已经被沾上的血咧嘴对敌嘿嘿一笑。

在法却形等人的眼中,还有两个装扮十分奇特,不容他们忽视的存在:

其中之一自然是一身古怪“燕尾服”,头顶棕色“报童帽”,用古怪“墨镜”遮住双眼的“浪风范客”。

另一人则是横披如同袈裟一样衣裳,头上光秃秃,摆出一副恭敬姿态随侍一般站在新免武藏身边的兴福寺印舜。

他们好奇兴福寺印舜和尚装扮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看上去像个和尚。

印舜和尚既有欲界和尚一样的慈悲神色,手也是摆着单掌礼。然而怒界袈裟更近围兜,只一条横挂在肩,剩下整条自腋下围起,形制和欲界大不一样。

陈占魁一时摸不清这人到底是不是和尚,在法却形眼中却不在乎这点无关紧要的是非,站在敌人一处就一样是敌人。

法却形在场地位最高,运起“四住动心咒”功力投入声音喝令:“本座主攻,陈佛友策应各处,诸位佛友一同参战!!

后来之人,以暗器和破空掌力扰阵相助!!

仸魔卫道,铲除妖人!!”

一声传遍数十丈,法却形配合“四住动心咒”绝强功力和炼心途“不滞于物”境界圆满威能心生相生,给所有殊胜宗居士心中种入大无畏之“相”周护心神。

法却形自己手从袖子中一掏,“流华舍利骨”已经在手。

他并不知道经过先前一战中以“流华舍利骨”破掉新免武藏独有炼途威能后,新免武藏已经因为反噬而暂时无法再次动用无途炼途威能,还是依照前次交战的经验先把这项“异宝”持好在手。

反观五名“天草十人众”冲阵队伍,听到法却形一声令下后,新免武藏一撑双膝立起,收好的长短两口刀也已经抽出,再现独特上身前屈身形佝偻双刀刀尖垂下之“构”。

田宫小太郎拔刀在手,双手握住太刀刀尖直立,大喊一声“一库贼!!(冲啊”便先行冲上,正面挑战殊胜宗来补防线诸位居士之中最强之人。

这个最强之人,自然就是法却形,他的气势让人一眼便知他是首脑。

“浪风范客”将“烟斗”点燃叼进嘴里,右手持好古怪尖刺手杖,左手一按低“报童帽”倒是不急杀过去。

荒木又右卫门同样不急上前,手摆在腰间,摆出一副怒界剑术中“居合”的“构”,步伐一步步缓慢至极。

先冲过去的田宫小太郎尚未靠近法却形,一旁陈占魁已经提一支铜铸短杵短打向他。

陈占魁被法却形命令“策应”,就是给他在战圈之中不成阵型的自由之身,此刻双方未战到一处,一人只身杀来的莽夫田宫小太郎就要由他首先出手试探。

陈占魁只以一招无招之招短打,田宫小太郎曾经败于大意,此刻首出招便全力施为,“圆月杀法”刀路走圆,以凶险刀法浑圆横斩陈占魁身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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