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的说,只是准备菜。
程世杰平时偶尔也喝点酒,除了参加公司的应酬,他喝酒只喝二锅头,经济实惠。
很快,伙计就送来一大桌子硬菜。
沈明遇尽管有些饥饿难忍,却站得笔直。
杨芸娘同样也是站在那里,一左一右,仿佛哼哈二将。
“坐下一起吃!”
“不了,东家,尊卑有别!”
“呵呵,我也不是什么贵人,姑且算是商贾吧,按照大明律,我也是贱籍!”
程世杰指着对面的座位:“伙计,添两副碗筷!”
“这不好吧!”
杨芸娘拿起一个馒头:“奴吃馒头就行。”
“那怎么行呢,孩子会饿!”
杨芸娘有些不好意思的道:“给奴一碗粥就行!”
“别废话了,坐下一起吃吧!”
程世杰开始拿起筷子吃肉,沈明遇倒是坐了下去,说是坐,屁股就是沾了一点边,仿佛像弹簧一样,随时可以起来。
在大明来说,程世杰的这一顿饭也非常奢侈,有鸡,有鱼,有虾有肉,刘记的厨师,已经有了后世鲁菜的影子,鲁菜又称宫廷菜,普通百姓是吃不到的,因为太贵了。
刘记虽然不算太高档的酒楼,一顿饭差不多五六个菜,就需要六七钱银子,平均下来,每道菜就需要一钱银子。
起初,程世杰对于明朝的物价没有什么概念,然而,现在却知道了,与后世资料记载的完全不一样。
就像羊肉,八斤上好的羊肉一钱二分银子,平均每斤相当于一分二厘银子,用铜钱结算的话,就是十二枚铜钱。
而程世杰这一顿饭,相当于六十四斤羊肉的价格。
其中还有相当多的蔬菜。
对于明朝的收入,按照记刘记伙计所说,他们一年可以赚五百多两银子,相当于一个月四十多两银子,每天约合一两多银子。
吃着菜,程世杰从房间里的橱柜里,取出一瓶二锅头,望着沈明遇道:“明遇,喝不喝酒?”
“喝!”
程世杰拧开酒瓶,随手给沈明遇倒了一碗,约合小半斤,他自己也倒了一碗。
沈明遇望着碗中酒,一脸呆滞:“东家,这酒……”
“怎么样?”
“好香!”
“浅饮!”
“嘶!”
沈明遇喝了一大口,感觉喉咙里仿佛像着了火一样,他的脸憋得通红:“好酒!”
“明遇,听你的口音,不像登州人?”
“俺不是登州人,俺是归德府人!”
“归德府,河南人?”
“嗯!”
“你是行伍出身?”
“是,卑下原来是归德卫正前千户所,后来……”
“有没有成家?”
“俺是穷军汉,谁家愿意把闺女嫁给俺!”
程世杰感叹:“都说穷不过三代,果然是如此!”
程世杰的眼睛望着杨芸娘,正准备开口问问沈明遇要不要娶妻杨芸娘为妻,只要他们愿意,程世杰也可以放心了。
谁曾想,程世杰还没有来得及开口,门外就传来一阵喧哗声。
“贵人,贵人,里面不能进!”
“滚开!”
脚步声响起,程世杰望着门外一个高大的身影,正快步走来。
程世杰下意识的去抓住靠的柜子边上的唐直刀,他的反应快,沈明遇的反应更快,直接跳在门口,用身子挡住门口。
“让开!”
“不让!”
对面那个伸手就打。
“啪……”
对方一拳打在沈明遇的胸口,沈明遇却没有动弹:“再打俺可就还手了!”
对方喝斥:“滚开!”
程世杰上前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沈明遇让开半边身子,程世杰看清来人。
“是你!”
“是我!”
对方正是上一次花了一个金豆子,外加五百多枚铜钱买了他一瓶二锅头的大冤种。
“你还有酒吗?”
“有!”
程世杰示意对方进来。
“你那个酒瓶是一件世上难得的宝物,虽然不是真的用水晶雕就,可是比水晶更加晶莹剔透,十分难得。我们也不占你便宜,瓶子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