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洪武盛世】(1 / 2)

在明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4月,高丽恭让郡王:王瑶,自感高丽开国忠义伯:李成桂,实力强大!为求自保便与高丽守门下侍郎:郑梦周,商议密谋处高丽开国忠义伯。

然而由于高丽忠义伯身在军营内,所以导致刺杀失败!反被高丽开国忠义伯派人将其暗杀于开城府的善竹桥上枭首于市,并抄没其家。

7月12日高丽右侍中:裴克廉,等大臣以武力胁迫高丽恭愍王妃安氏废黜,之后在高丽右侍中:裴克廉、高丽判三司事:赵浚、高丽奉化郡忠义君:郑道传、高丽同知密直司事:南訚,等亲信的劝进下,让高丽开国忠义伯:李成桂,在开城府开京城寿昌宫内即位,从此开创了李氏朝鲜王朝五百年的基业。

高丽新王:李成桂,建国以后就确立了对大明的基本国策,他当即遣高丽知密直司事:赵胖,到大明帝都应天府向礼部上表称“高丽定昌府院君:王瑶,权署国事至今四年,然昏迷不法疏斥忠正、昵比谗邪、变乱是非纵于酒色、聚会群小谋害忠直,又令高丽守门下侍郎:郑梦周,等潜成奸计欲生乱阶,乃将勋臣:李成桂、赵浚、郑道传、南訚等谮于权署国事,令有司论劾以致谋害国人愤怨共诛梦周,权署国事尚不悛改又谋杀戮,举国臣民实虑社稷生灵俱被其害惶惧失措无可奈何!咸以为若所为难以主斯民奉社稷。故此洪武二十五年七月十二日以高丽恭愍王妃安氏之命退居私第,窃念军国之务不可一日无统择于宗亲,无有可当舆望者!惟门下侍中:李成桂,泽被生灵功在社稷,中外之心夙皆归附,于一国大小臣僚、闲良、耆老、军民臣等咸愿推戴,令高丽知密直司事:赵胖,前赴朝廷奏达伏启照验,烦为闻奏俯从舆意,以安一国之民。”

待礼部将圣旨递交之后明太祖则回复圣旨答道“三韩臣民既尊李氏,民无兵祸人各乐天之乐乃帝命也,虽然自今以后慎守封疆,毋生谲诈福愈增焉,尔礼部以示朕意。”

达成协议后高丽新王就立即派遣了高丽门下侍郎赞成事:郑道传,赶赴大明应天府南京城谢恩,并献马六十匹。

8月又遣高丽前密直使:赵琳,赴京上表道“权知高丽国事臣李成桂言;伏惟小邦自高丽恭愍王无嗣薨逝之后,辛旽子禑冒姓窃位者十有五年矣,迄至戊辰春妄兴师旅,将犯辽东都司,以臣为都统使率兵至鸭绿江,臣窃自念小邦不可以犯上国之境,谕诸将以大义即与还师,禑乃自知其罪,逊位子昌。昌亦暗弱难以莅位,国人启奉恭愍王妃安氏之命,以定昌府院君王瑶权署国事。瑶乃昏迷不法,紊乱刑政狎昵谗佞,贬斥忠良臣民愤怨,无所控告。恭愍王妃安氏深虑其然,命归私邸于一国大小臣僚、闲良、耆老、军民等以为军国之务不可一日无统,推戴臣权知军国事。臣素无才德,辞至再三,而迫于众情,未获逃避惊惶战栗不知所措。伏望皇帝陛下以乾坤之量、日月之明,察众志之不可违、微臣之不获已,裁自圣心,以定民志。”

之后礼部再以明太祖旨意答复道“高丽限山隔海天造东夷,非我中原所治!尔礼部回文书声教自由,果能顺天意合人心,以妥东夷之民,不生边衅,则使命往来,实彼国之福也。文书到日,国更何号,星驰来报。”

故此11月高丽新王再遣高丽艺文馆学士:韩尚质,到大明帝国上表称“窃念小邦王氏之裔瑶,昏迷不道自底于亡,一国臣民推戴臣权监国事。惊惶战栗,措躬无地间,钦蒙圣慈许臣权知国事,仍问国号,臣与国人感喜尤切。臣窃思惟,有国立号诚非小臣所敢擅便。谨将〈朝鲜〉(箕子所建古国名)、「和宁」(李成桂诞生之地)等号闻达天聪,伏望取自圣裁。”

最后礼部复以明太祖旨意答复“东夷之号,惟朝鲜之称美,且其来远,可以本其名而祖之。体天牧民,永昌后嗣。”

于是〈朝鲜〉这一名称经过宗主国大明皇帝批准,正式成为新王朝的国号,高丽新王:李成桂,在遣高丽门下侍郎兼赞成事:崔永沚,谢恩又遣高丽政堂文学:李恬,送大明之前颁赐给前朝的高丽国王之印,并请更国君名为「李旦」。

就这样高丽新王接到大明帝国诏书之后,再穿上大明使臣送上的郡王冕服,正式加冕成为大明附属国郡王藩,并改国号高丽为〈李氏朝鲜〉改己称为「李旦」。

明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4月,李氏朝鲜太祖郡王:李旦(李成桂)为免除后患,直接派遣李氏朝鲜中枢院副使:郑南晋、李氏朝鲜刑曹议郎:咸傅霖,绞杀高丽恭让郡王及其二子。

在分遣李氏朝鲜刑曹典书:尹邦庆、李氏朝鲜都元帅:吴蒙乙,至江华岛,李氏朝鲜吏曹典书:孙兴宗、李氏朝鲜佥节制:沈孝生,至巨济岛上将囚禁在两处的高丽宗室全部诛灭。

结果高丽宗室为躲避杀身之祸,将〈王〉氏增加笔画,改为玉、全、琴、申、田、车、周、马,以及龙、乃、金等姓氏,所以后来李氏朝鲜半岛的王氏人口十分稀少成为少姓。

不过李氏朝鲜虽然国号被明帝国批准了,但是明太祖却一直没有认可李氏朝鲜太祖的郡王位?

李氏朝鲜郡王即位后认为开京城王气已尽,开始积极谋划迁都,即位后一个月就下旨由开京城迁都到〈汉阳城〉并且建宗庙社稷、宫室城池还营建景福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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