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张超以前认识一个朋友,也算是他们道上混的,经常搞偷偷摸摸这件事儿。
他也很聪明,每一次偷的东西都很少,偷的东西都不多。
而且在他那一边就是个小霸王小混混的存在,有的时候即便。大家知道自己东西被他偷了也还不敢反抗,毕竟关进去没几天出来之后他还在那边混,对你们打击报复这种事,有的时候警察都不好管。
后来人家就想了一个招。
这个家伙呢,经常以收取未成年人保护费为一名,朝这帮半大孩子要钱。
结果一个家长就在这个自己家孩子身上每次放上3000块钱,连续让这个小混混来要钱。。
几次之后身上没有钱了,这个孩子就说自己家里边有钱,让这个小混混跟他去家里边取钱。
结果这个小混混就去了,没想到人家的家长在家里边儿安装了两个摄像头,把小混混跟着孩子取钱的过程拍得一清二楚。
虽然每次钱也不多,一次就3000块,但是一共去了4次。
有了监控做证据,家长直接把这个小混混告到法庭了。
犯的罪名就是入室抢劫罪,还是多次!
入室抢劫本来就是抢劫罪里面的严重条款是要从严处罚的还多次,另外还胁迫未成年进行抢劫,那就是重上加重。
结果一共也就是1万多块钱不到2万块钱的样子,判了一个死缓。
这下子进去之后基本就没有出来的可能了。
出来之后也七八十岁了,还能干什么坏事呢。
所以说张超对这些事情啊都经历过,也都知道自己在这行混了这么长时间了,他也很清楚哪些事情能干,哪些事情不能干。
而对付警察的话,他也很清楚警方审讯的时候惯用的一些手段。
就比如说现在这个坐在自己面前的王兆凯看似不经心,看似对自己浑不在意,看似。在那块安安静静的喝茶,实际上应该还是很关心自己的审讯情况的。
只不过现在就看是自己能熬得住,还是对方能熬得住。
如果是以前的话,张超什么都不会管,直接就坐那块,反正都不知道,警察把证据拿来之后再说。
但是这个案子又有它的特殊性,因为这一次张超干的不是偷盗和抢劫,而是杀人。
因为在杀人案件当中,坦白和不坦白的区别就是像王兆海所说的那样。
如果交代了,确实有可能判一个死缓,甚至是无期徒刑,比如说过失杀人里面确实有这样的判决先例。
自从张超把王丽丽杀了之后,对方这两天没少在网上查这些杀人案的判决案例。
所以对这些案例的判决情况,张超还是知道一些的,尤其是针对自己这种情况,他也有过一些猜想。
如果自己不交代,那可真的有可能就是一个死刑,立即执行,当然死刑立即执行不可能。确定了自己是凶手就去执行,还要等最高法去审核。
这个审核上来下去的时间怎么也得一两个月。
张超拿不定主意的是,他不知道警方到底是否真的掌握了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