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芳华嗤笑,“你才多大?人家就是女娃子了?”
轻歌扬起脖子,“我很大了!最起码言宸哥哥不在的时候,我能独当一面了。”
谢芳华看着他,嗅道,“我看你是出得无名山之后,狂妄自大了。觉得世间唯你无敌了才是。当年是谁屡次擦着边过考核,几死几生?险些没命!”
“哎呀,主子,您能不能别提我当年的窝囊劲?”轻歌板起脸。
“好,不提!”谢芳华顺了他的意。
轻歌嘻嘻笑了,忽然凑近她,悄声道,“主子,您和铮二公子是怎么回事儿?您喜欢铮二公子吗?”
谢芳华挑眉,看着他,没答话。
“喂,您这样看着我做什么?”轻歌有些毛躁地道,“我就是好奇,若是不喜欢,您怎么答应了打算嫁给他,还一直住在英亲王府的落梅居。”
谢芳华偏开头,看着因为夜晚一阵凉风吹来,窗子的缝隙透进来细微的风,将灯烛吹得来回晃动,泯泯灭灭,她清淡地道,“皇帝的圣旨赐婚,拒绝得了吗?”
轻歌嗤了一声,“您还怕皇帝的圣旨赐婚?”
“不是怕!而是如今一切没摊开在明面上,没办法拒绝而已。”谢芳华道。
轻歌扁扁嘴角,“那我也不信你这话,就算皇帝的圣旨拒绝不了,可没谁能逼迫得了你住去英亲王府的落梅居。”
谢芳华转回头,看着他,少年一副你别装了的模样,她被气笑了,瞪了他一眼,“秦铮比皇帝还不是个东西!最早住进落梅居,我的确是迫于无奈,不敢暴露身份,只能从善如流。”话落,她又道,“至于后来……自然是我愿意待在那里。”
“其实是后来你发现了铮二公子的好,喜欢上了他,于是,甘愿拜倒在他的丰仪之下。是不是?”轻歌一副我就知道的模样,“我知道,铮二公子是个美男子,这南秦京城里,论容貌,他可是独一份。噢,不对,还有个四皇子,据说与他容貌不相上下。只是你没见过而已,否则怕是就难以取舍了。”
“你说的什么混账话!”谢芳华劈手打了他一巴掌。
轻歌灵巧地躲开了,躲开之后,讶异地“咦?”了一声,“主子,你的武功怎么退步到了这种程度?打我都打不动了?”
谢芳华撤回手,简单说了清河崔氏三公子崔意端的血毒之事。
轻歌眉头皱起来,嘟囔道,“浪费你功力,救他做什么?一个崔三公子,娃子而已,都被她娘给舍弃了,你还去费心救他,不值得。”
谢芳华瞅着他,“我救的,虽然是他,但确切说也不是他,而是清河崔氏。崔三公子的确不值得我救,但若是清河崔氏拉拢在手,就值了。”
轻歌哼了一声,“清河虽然是大族,其实一直以来就是墙头草,随风倒。”
“正因为清河崔氏如此,否则也不能屹立多年了。”谢芳华道。
轻歌摆摆手,“反正您救了也就救了,我是不如言宸哥哥懂这些东西。我只知道,我现在好饿啊,可以吃了吗?”
“可以了,你吃吧!”谢芳华叹了口气。
轻歌立即拿起筷子,风卷残云一般地吃了起来。
谢芳华看着他,好半响,才慢慢地道,“算起来,你也是出身……哎,你的礼数呢?”
“我就知道礼数不能活命!”轻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