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 年代糙汉文之娇妻给我爬(二)(2 / 2)

真要是再娶了一个沈春红那种,他儿子绝对要气死在对方的手里。

说来也奇怪,那陶秀梅虽然长得瘦瘦小小的,但是,整个人却有无穷的力量,嫁到王家之后,什么都没嫌弃,伺候婆婆操持家里,那是件件都做得完美。

王富贵本来就是一个会疼媳妇的男人,虽然心不怎么细,但是,看着女人娇娇弱弱地干着活,这心里心疼得不行,便开始了想挣钱的路子,先是走村串户收鸡蛋来卖,存到钱之后,就慢慢开始支起了小摊卖着吃食,慢慢一步步开起了店,到后面,一步步拥有了自己的厂。

可能是被沈春红这个前妻伤得不轻,加上陶秀梅是个好性子好相处的,他对着第二个妻子耐心很足,挣到的钱都交到媳妇的手里,两人出门的时候,肯定都是牵着媳妇的手。

就算是到了老年,都还是两个人牵着手散步逛街。

要说他后半辈子做得最后悔的事,就是某次和陶秀梅饭后出去散步时,

遇到了一个捡垃圾的老太婆被别的捡瓶子的婆子抢塑料瓶推倒在了地上,他一时心善,看到那老婆子摔断了腿,就让身边的助理送去了医院。

后来,从助理口中得知,那竟是当初和自己离婚的前妻沈春红。

知道自己的身份之后,竟然还想着破镜重圆。

顿时,王富贵就气得不行,让助理从医院回来,不再管那沈春红的死活。

同时,心里也怄得不行:自己怎么就手贱,怎么就救了那沈春红呢?

留着她在大街上自生自灭不好吗?

……

死后的王富贵知道自己本来的伴侣应该是那个温柔善良,不管贫穷富贵都陪着自己的陶秀梅。

可是,却因为自己那手贱的一救,让沈春红觉得自己是大好人,对她还恋恋不忘。

不单是那一世活着的时候各种想要纠缠自己,甚至,在重生回来之后,还带着弥补的心态,居然想要和自己好好过日子。

想起这些,王富贵都觉得恶心得不行:合着,你想辜负老子就辜负老子,你想弥补就弥补?

更何况,说什么弥补?

那明明就是知道自己以后会有大出息,想要留在自己身边当阔太太罢了。

接收记忆的最后,王富贵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和重生回来的沈春红离婚,好好保护好陶秀梅和周春丽。

接收完记忆,攸安从地上站了起来,直接去了村里医生那里捡了一点治发烧的药,便回了家。

“富贵啊,春红呢?”

此时,那周春丽已经烧得迷迷糊糊,趴在门槛前,眼巴巴地看着家门口的路。

瞧见了儿子的身影,后面没有跟着儿媳妇,立马焦急地问道。

“妈,春红说她想在娘家住上几天,你就别操心了,我先扶你去床上躺着。”

看着烧得面颊绯红的周春丽,攸安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一边扶着人去床上,一边在心里骂着沈春红:这女人真不是个东西,老人病成这样了,还要把家里钱都拿去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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