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莫须有(2 / 2)

对于这个问题,陈玄风也很难回答。怎么说?之前自己只是根据推测敲山震虎,根本不知道在这个时间段彭舵主是否已经被金国收买,只不过看结果应该是被自己蒙对了,可是这话能作为证据说出来么?

若真是这样说出来了,即使辛弃疾能够谅解,丐帮也一定不能接受。这可是有损丐帮声誉的大事,用脚趾头想,那洪七公也不会相信。

所以他也沉吟了片刻,忽然说出了三个字:“莫须有!”

“什么?”

辛弃疾和程江都愣住了。仿佛没听清陈玄风说的是什么。

“莫须有!”

陈玄风又重复了一遍。

莫须有。这是一个曾令多少爱国志士切齿痛恨的罪名!因为昔日的权相秦桧、只凭这个罪名就杀了岳飞!

莫须有。意思就是不一定有,但有可能有。更进一步地引申,也可以解释为不需要有!

在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时,莫须有就是强权的极致,霸道的象征——既然我是太师,我是宰相,我独享恩宠,我大权在握,那么,我杀你还需要理由么?

但是,此刻陈玄风却同样把莫须有这个罪名摁在了彭舵主的脑袋上!陈玄风解释道:“辛大人您也看见了,他要杀我,我总不能任由他夺走性命吧?所以我杀他根本用不着任何理由!或者说,他要杀我,就是我杀他的理由,这叫正当防卫!”

跟宋朝人说正当防卫显然是说不通的,但是道理却是存在。辛弃疾本就是通情达理之人,虽然不能按照后世的司法解释来理解这个词汇,却不等于他听不懂陈玄风的意思。

所以他并没有因此指责陈玄风。甚至,他还觉得陈玄风说出的莫须有很是提气,很是解恨。

除了陈玄风,还有谁敢用“莫须有”这个罪名诛杀叛徒奸恶?没有!这霸气的年轻人!他真的有些喜欢陈玄风了。

只不过,喜欢归喜欢,却该怎么跟丐帮那边说呢?

他刚想提出这个棘手的问题,陈玄风已经抢先说道:“至于丐帮那边,您老也不必多虑,只需把事情推到我身上即可。一切因果都在我一人身上,待得此番北伐战事分出胜负,我自会前往丐帮,与那洪帮主当面说明。”

辛弃疾眉间一宽,说道:“如此说来,你是决意要加入飞虎军了?可是你真的只愿当一名士卒吗?即便老夫同意,却又有谁敢做你的长官?”

陈玄风忽然抬手一指程江,“这位不就很合适吗?既然您老信任这位程捕头,就让他来当统领好了,凡事我都听他指挥。您放心,到了金国境内,凡是他干不了、不敢干的事情,都由我来完成。”

辛弃疾闻言大喜,脱口赞道:“豪气!好男儿!这事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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