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千屿被灵气轰了一脸,体内灵池几乎要涨破。
这般催喂,她感觉自己的意识想要伸展四肢而不得,中间淤塞出一个解不开的结,越揉越圆,运转成丹丸状。灵池也扩了一周。
升阶了吗?
徐千屿不能确定,但感觉灵池扩充后周身舒畅。
沙坑中隐隐现出一名躺着的女童的身影。
云初打量着渐渐清晰的人影,双目微瞠“你是那个预知眼,孚菱纱?”
怎么,不是花凉雨的意识吗?
孚菱纱,这名字还有些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
徐千屿不及看她一眼,先将破符之法写在灵蝶上,伸手放飞。
满脸血的游吟看见灵蝶,觉得这个林殊月有些过分了。
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在发信?
但沈溯微激战之间,仍然伸手将灵蝶挟住,面上一怔。
对方的回信,也只有一枚符文而已。
但这枚符文不是以意识写就,而是以灵力箭头画就的,他根本不必看,只消指腹一摸,便已经将灵力运转的方向深谙于心,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片刻间,尺素剑上流过水光,他豁然改变招式,剑上挽花,“噗噗”数声,符文一一消解,巨大的灵气团轰然爆开,几令人睁不开眼。
三人干涸困顿的灵池,皆被充分补给,身上光芒迸出。楚临风的剑气变得像闪电一样亮,直接将眼前蜃景炸开。
封印符破,三名弟子的魂魄自水雾中剥离开来,十分惨烈他们面上布满血痕,有人垂头不语,有人咬牙握拳。
元婴弟子变成了鬼,一朝修为散尽。但鬼还能做鬼修,总比殒命此处强,他们得了自由,仍然道谢“只求能杀了孚绍,诛尽妖魔。”
游吟心内叹了口气,道“到芥子金珠中来吧,若我们能出去,将你们带回宗门。”
楚临风将剑竖握在手中,难得肃然,朝已经变成鬼的同门深行一礼。
沈溯微垂睫,抚摸着灵蝶不语。
上面唯有一枚符咒而已,别无他言。
风吹动他漆黑的鬓发。在那默契中,有一丝熟悉。有一瞬间他几乎幻想,发信之人是徐千屿。
他抬眼,同游吟道“再窥。”
游吟“还窥?一日只能五次。”
他现在充分明白,沈溯微不停地给他传输灵气,便是为了支撑他的窥字诀,将他当三人共有的眼睛使用。
不过这一窥,确有发现“金雾的范围缩小了。”
沈溯微点点头。看来楚临风打破的蜃景不能复原,给孚绍造成了实在的伤害。那么这处蜃景,便总有消灭的时候。
他一定能出去,不至跌入前世的境地。
远处有说话声传来,三人便向院外走去。
孚绍仍然不束发,衣袍过分宽大,看上去已有十五六岁了,是个瘦削清俊少年,只是一双眼睛仍是阴沉沉的,看不出任何情绪。孚绍偏着头,苍白的脸颊上留着通红的指印。
“我教你封印符,是让你这样用的吗?”花凉雨的声音带了些冷意。
龙女生得美丽,裙配珠贝,手挽披帛,平素巧笑嫣兮,平易近人,但若发起怒来,仿佛浑身的鳞片都竖起来,也颇有威仪。
两个苍白的纸人,掉落在地。花凉雨道“你和这两个修士有何过节,要断了他们的性命?”
花凉雨从来没有打过孚绍,她袖中手指蜷了蜷,很是后悔“你若不服,你如今修为尚可,可以同我动手。”
她说着,拔出头上金簪握于手中,神情认真。
孚绍一动不动,眼内没有半点神采,半晌,舔了舔唇角渗出的血。
他说“我不会打你。”
花凉雨一怔,反倒有些无措。
孚绍又转过眼,盯着那根簪子半晌,道“师姐,你是不是缺一个进攻兼防御的本命法器?”
花凉雨神情已趋柔和,恼怒道“与你无关,我自己会找来。”
“你如今只有筑基,打不过金丹便是打不过,用封印符害人有辱门风。幸而我来得及时,没有酿成大错,你日后……”她弯腰去捡那两枚纸人的时候,听到了啾啾的鸟叫声。
孚绍向她伸出的掌中,有一只金灿灿的幼鸟,翅如朝瑰,尾拖云霞,眼睛还没睁开,扑棱着翅膀。花凉雨神色一凝“这是,小凤凰?”
凤凰为罕见妖族,隐于山林,据说其妖丹大补,引得不少心术不正的修士捕捉猎杀。
花凉雨审视着孚绍,面上露出后悔之色“你是因为救它,才与那两名金丹弟子起冲突的,是吗?”
孚绍似乎没什么兴趣解释,只将掌心一倾“我想若你在的话,肯定要捡回来当师妹。送你。”
但那凤凰雏鸟两爪不住地刨着孚绍掌心,不愿意下去,显得极为惧怕。
花凉雨见此景,便是一笑“雏鸟依恋第一眼见到的人,它定然将你当成爹爹了。”
孚绍骤然听到“爹爹”二字,没有说话,看向师姐带笑的脸庞,脸上忽然浮出一片薄红。
“它还未长成,没法入道给你当师妹。不如你先养着,给它起个名字吧。”花凉雨望着孚绍掌中的生灵,目光复杂。
凡物有了名字,便不忍心轻易杀死。从细微之处入手,必能扭转其心性。
孚绍无谓道“我想想。”
二人又如往日坐在石阶上,孚绍练习画符,花凉雨在旁指导。
风将花凉雨的裙摆送在他膝上,孚绍睫毛微动,有些走神“方才斗法,师姐裙子挂破了,我给你补补吧。”
“是吗?”花凉雨拉起裙摆,果见破处,便道,“你竟会刺绣。”
孚绍笑了一笑,没有说话,指间捻出一根银针。
这是平日里缝制人皮的针,亦是令几个女鬼避之不及的针,在他手中娴熟地引线,倾身绣出几朵小小的菱花。
绣完了,花凉雨爱怜地抚过他的脑袋,转了一转,裙衫飘动。
龙女的裙子是鲛纱所制,风吹过时如水光波动,其上的几朵菱花,更如闪闪发光的银鳞。
一时令廊亭生辉。
“那个名字,我起好了。”孚绍说,“就叫孚菱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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