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以及荆州地区还在使用春秋战国时期的‘火耕水耨’耕种方式,非常的落后。
具体详细的最高的亩收资料,我没找到,根据走马楼吴简所说,确实是亩收3-5斛米,税收58%,孙权小儿实在狠。
但这不代表是正常的水平,因为水稻的亩产比小麦、粟都要高。
荀悦(东汉时期《前汉纪·文帝二年》载有晁错复说上之言曰:“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作者不过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三百石。”1亩产粟3石,亩产粟3石,3石为3斛。
由此可见,在四百年前,亩产粟就能达到3斛米,相比与四百年后的吴国治下的长沙郡,农业水平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
但是其中差别不一样的是,火耕水耨不太辛苦,可以大批量耕种,因此相对来说同时间内可耕种的田地会更多,这或许是孙权敢收58%税的原因。
至于为什么吴国时期荆州农业落后,那是因为孙权跑去开发建业去了,《吴都赋》完全描写出建业的富饶。
到南朝时期,耕种的水平提高,江西豫章有亩产达到二十斛,江东地区达到十斛也是甚多。
魏国方面
稽康在《养生论》中说:“夫田种者,一亩十斛,谓之良田,此天下之通称也。”亩收十斛。
《晋书·傅干传》(四十七卷:“古以步百为亩,今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所觉过倍。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
旱田亩收十余斛,水田收亩收数十斛。
根据有限的资料来看,吴国的农业水平……
三国农业情况复杂,我也很难说清楚,就粟、水稻的亩产就要扯半天,还有没计算进去的黍。
加上没有说的,上田、中田、差田根本聊不清楚的事,所以我在小说里取嵇康的一亩十斛,就是取中间值,简单说明下,新式耕法和蜀中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