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平到沪市, 其实有很多条路。他们走的是官道,为了安全考虑。可如今前面不远处的城镇,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禁止通行。
要继续往沪市去的话, 只有换路走。
而换条路走, 代表危险。
如今各地匪盗起, 灾害多。不光天灾,也多。如果陆繁星真的没本事, 看着魁梧高大却中看不中用, 或许换条路,母子二人外加侄女,落到有心人的眼中, 怕就是肥羊。
当然了, 如果真没本事,真中看不中用, 陆繁星也不会提改道继续往沪市走的话。多半会选择留在当地,隐姓埋名的过日子。
对于那些个杀烧抢掠,发国难财的匪盗, 陆繁星根本就不放在眼里。不待害怕的,自然云淡风轻的跟福夫人说改道另走一条路。
福夫人不懂这些,她就是标准的深宅妇人,往往丈夫、儿子说什么就是什么。
儿子说丈夫临死前,让她们逃离贝子府,逃离北平,福夫人根本没有怀疑直接就信了, 而且路上就穿上了素净的衣裳, 将丈夫的死记挂在心里。
不是因为对丈夫有多深的感情, 而是习惯了,更是明白关键时刻不能拖儿子的后腿。
儿子说换条路继续前往沪市,那就换条路继续前往沪市。福夫人根本不会去想换条路危险不危险的问题,只会想钱够不够用,如果够那就好,如果不够,一路上风餐露宿的,又怎么挣钱。
“幸好买到了奶粉。不然娇娇可怎么办。”福夫人抱着娇娇,叹息的说“她亲额娘是个没福气的,生下她没多久就去世了。大阿哥的生母唐格格走了,两位侧福晋又不想抚养小娇娇,就怕小娇娇养不活死了,贝子爷怪罪他们,小娇娇就给了我养。”
“额娘啊,刚开始其实挺抗拒的,可又不敢拒绝,只能小心翼翼的养了起来。结果养着养着,感情就处出来了。额娘是真心实意的将小娇娇当成孙女儿来疼。”
陆繁星“那是小娇娇的福气。”
笑了笑,陆繁星将行李拎上,又去客栈后面牵回马儿,套好马车,就驾着载着抱小娇娇的福夫人出了城。他们继续往南方走。
不过这回,没有走人最多的官道儿。而是另外选了一条路。相对官道要绕很多,而且多是山林地段,路也是十分的不好走。
半天的功夫,才走了几十里地,天就黑了。陆繁星只得找了一处有溪水的地方,让福夫人小心翼翼的梳洗后,就在马车里带着小娇娇休息,而他则坐在马车外不远处的篝火旁,一边烤火一边往篝火里丢红薯。
烤红薯十分香甜,陆繁星记得小时候曾经偷偷摸摸的在院子里烤红薯,差点将整个院子的花草都给烧了。亲爸却没有生气,反而笑着说他有活力。
现在呢,仿佛更加有活力了。
“额娘,要水吗”陆繁星突然开口说话。
“娇娇好像醒了,我先抱着她出来把尿。”说话间,福夫人撩起帘子,动作还算轻快的抱着孩子下马车。
出来后,不知道怎么回事,娇娇反而不怎么哭了。每天不是在喝奶就是在睡觉,根本看不到一岁多孩子该有的活泼。
或许和早产有关。
总之娇娇看着娇娇小小,实际上身体很不好,有时候陆繁星都害怕错眼娇娇就会夭折。可还好,在没有人奶喂养的情况下,娇娇还是磕磕绊绊的长到了一岁多。
想来今后,他和福夫人仔细一点,继续好好的养着,娇娇一定能够长命百岁。
“我先烧点热水。”
陆繁星找出有盖子的煮锅,架在篝火上,又往里面倒了半煮锅的溪水。
等一会儿,水烧开后放进铁质的暖水瓶里,剩下的则用来煮茶。刚巧,茶煮好后,埋进篝火灰里的红薯也烤
好了。
热气腾腾,轻轻将表皮撕开,尝一口的话,都觉得特别的香甜,特别的好吃。
陆繁星一共烤了四个红薯。
拿了一个给福夫人,自己则接过小娇娇,将她禁锢在怀里,也不搂着,就用腿轻轻拦着,双手拿起烤红薯就啃,完全不顾还烫着。
小娇娇估计被香甜的烤红薯给引诱到了,口水那叫一个飞流直下三千尺。
咿咿呀呀,小胖手不断的挥舞,试图从陆繁星手中抢已经被啃了多半的烤红薯。
“你想吃”陆繁星想了想后世有关婴幼儿的食谱。发现后世的很多婴幼儿,七八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吃辅食。基本上都是蔬菜泥、水果泥混合牛奶之类的辅食。
红薯烤熟之后,就和煮的红薯一样,软糯好入口,更好消化,小娇娇已经1岁多了,应该能吃。所以陆繁星就将啃了一大半的烤红薯去皮喂给小娇娇吃。
福夫人惊了,有些着急的道“烤红薯,小娇娇能吃吗”
“能吃。能促进肠胃消化,让小娇娇身体更强壮。”其实陆繁星怀疑,小娇娇之所以看娇娇小小,一看就先天不良,最大的原因还是他的亲娘福夫人,太小心翼翼了。
须知温室里长大的花朵,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哪里像野外蛮横生长的野草,生命力那叫一个茂盛。
所以小孩子嘛,别光喝奶,适当的还是要吃点粗粮。
“额娘你别担心,儿子也心疼小娇娇,肯定不会害她。”
说是这么说,陆繁星为了保险,还是摸出一种专门供婴幼儿使用的消食药水,趁着福夫人不注意,偷偷的喂了小娇娇一点点。
当天夜里,小娇娇睡得十分的沉,往日喝奶粉冲泡的奶,半夜的时候准会醒,而这回直接就睡到了天亮时分。
早上太阳完全升起,带着孩子睡觉的福夫人醒来。这时候,陆繁星已经开始在煮早餐。
“今天早上去溪边打水煮粥的时候,运气不错遇到了一只笨兔子。一会儿我烤了,带上中午吃。”
福夫人依然完全没有怀疑陆繁星在说谎。从小到大,陆繁星都是被骑射师傅夸奖的好徒弟。陆繁星善骑射,拉弓打猎基本做得上箭无虚发。
再者,走的时候陆繁星是带着弓箭的,种种迹象,福夫人又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怀疑陆繁星说话骗她。实际上,笨兔子是从太虚幻境里拎出来的。福夫人一瞧,就说挺肥的。
“的确挺肥。所以烤了,中午再吃。”
“嗯,不必特意停下来埋锅做饭挺好的。”
“嗯,我煮了一点粥。”
是真的煮了点粥,刚好够福夫人和小娇娇吃。
是的,陆繁星给小娇娇喂了点米粥,并没有给她喝奶。小娇娇也没有闹,乖乖巧巧吃完后,就开始打盹儿。
陆繁星抱了她一会儿,等福夫人吃完饭后,就将小娇娇抱给她。
福夫人随后就抱着小娇娇上了马车。
陆繁星驾着马车,继续往南方走。由于走的是另外一条路,基本上都是山路。越走越荒凉,到最后干脆连人影都看不见了,只有陆繁星驾驶着马车,慢悠悠的走着。
而不知是运气使然还是怎么的,下午接近黄昏的时候,凭着感觉走的陆繁星,遇到了劫道的匪徒。确切的说,前面的人家被匪徒拦住了。
最最重要的是,匪徒完全是一言不合就开杀,短短瞬间,陆繁星他们还没有走近呢,已经血流成河。应该是富家小姐的年轻女子穿着秀禾服,和丫鬟抱在一块儿赫赫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