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食死徒和老师(2 / 2)

这里是尼可·勒梅的故居,他本来要在德文郡隐居到死的。

收下了那个手提袋,约翰心情越发沉重。

“老师,外面的那个人是谁?”

想到了今天遇到的那个男人,约翰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尼可·勒梅听到这个称呼后露出笑容,虽然刚见面,二人却跟相处了很久的师生一样。

“那个是食死徒,伏地魔就算是被击败了,也依旧窥探着下次的重生。”

提起那个名字,尼可·勒梅的面色变得凝重。

这位老人经历过两个黑魔王时代,他深知伏地魔对永生的渴望,已经到了病态来形容。

哪怕是现在已经倒台了十二年,他的党羽始终在寻找着尼可·勒梅,意图复活他们的主人。

尼可·勒梅暂时与妻子分居了,为了来教导约翰这个学生,他回到了故居。

约翰也在仅剩的假期时间里与这位老师居住在一起。

他贪婪地吸收着炼金术知识,老人的博学不单单限制在一个领域,对于如尼文、魔咒、神奇动物,他都有着称得上大师级的理解。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约翰就像是一块海绵,将全部吸收进去。

尼可·勒梅对这位学生很满意,炼金术是需要天赋和那持之以恒永不退色的求知探索。

这两点约翰都具备,他在这位学生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

同样的追求炼金术执着以及对知识的渴望。

约翰身上的魔法石被销毁了。

有了这位世上唯一一个炼制出魔法石的大佬在身边,约翰也不觉得可惜。

当时间所剩无几,约翰知道自己也到了该离别的时候了。

“约翰,你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学生。”

尼可·勒梅要离开了,他要在最后的日子陪伴妻子。

但教出约翰这么一个学生也让他十分的欣慰有成就感,“炼金道路上的探索永远不会停下,魔法石不是你的终点而是起点。”

他已经将魔法石的炼制方法教给了约翰,站在巨人肩膀上,约翰自然看得更高,尼可·勒梅也对他的期望变得更远。

等到约翰成为新一代的炼金术巨头时,很可惜尼可·勒梅早已经不在了。

约翰与这位老师拥抱在一起,他动作轻柔充满不舍。

尼可·勒梅却看得很开,面对死亡他并不恐惧,相反死亡对他而言就像是工作了许久,终于有了个可以躺下睡觉的地方。

随着尼可·勒梅的离开,也就意味着约翰在法国的旅行到了尾声。

约翰前往了布斯巴顿,将日记取了出来。

芙蓉很不舍约翰,这是她为数不多的朋友。

“芙蓉我们会再见面的,或许那个时候不是在布斯巴顿,而是在霍格沃茨。”

约翰咧嘴一笑,他记得好像有一段剧情是几个学校进行比赛来着。

布斯巴顿就在其中一个。

芙蓉作为布斯巴顿的学生出现也不是不可能。

他将一个徽章交给了芙蓉。

芙蓉不舍得说道:“记得要给我写信,你的猫头鹰有些肥了,让它多运动一下。”

被嫌弃的罗勒无辜躺枪。

约翰自然答应的干脆利落,二人告别之后,约翰来到了隐藏地,在广场四处转悠,他终于找到了那个卖传送门的醉汉。

等到约翰离开后,醉汉被挂在雕像上面,身上的魔杖还被扔到了臭水沟。

“让你坑我!”

约翰睚眦必报,被坑了三个加隆,约翰就把醉汉挂在上面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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