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禺的部众被始毕吞并了!”旭子的手一抖,也泼了半碗酒在身上。不顾形象狼狈,他胡乱用衣袖擦了擦,颤抖着声音追问,“那,那骨托鲁呢,启民可汗的侄儿,与却禺交情颇深的那个?”
“你说的是阿史那骨托鲁啊,他现在得意着呢。却禺被逼得交了权,原来的地盘都归了骨托鲁管。他现在号称骨托鲁汗,地位仅仅比始毕汗的弟弟咄苾差一点。他的可墩据说出自苏啜部,和咱家王妃是手帕交,每年夏天都会到部落里来住几天。有她在背后撑腰,咱家王妃的地位在羽棱部牢不可破。几个其他部送来的女人忌妒得眼睛发绿,就是分不了半分宠走!”潘占阳摇头晃脑,洋洋得意,根本没看见旭子的眼神突然间又由明亮转为黯淡。
“原来如此!”李旭笑了笑,淡淡地道。年少的梦全部结束了,陶阔脱丝嫁给了骨托鲁,从而为其部族和阿芸赢得了富贵平安。她当年的选择没有什么错,她要的那些,都是自己给不了的。草原上的鹰,也只有和草原上的鹰比翼才能幸福。
有股涓涓细流在旭子心头流淌,他知道自己有些醉了,但他还希望自己能更醉一些。多年来,那个把“露水夫妻”当作诗情画意的小女孩的身影在其心里一直徘徊,舞动,每每想起,便是一股深深的酒意。
“我还见到过你的狼,叫甘罗对不对?”潘占阳见旭子转眼间醉态可掬,端着酒碗靠过来,与他手中的酒碗碰了碰,问道。
“是叫甘罗,它现在过得开心吗?”旭子将碗中酒一干而尽,利落地向对方亮了一个陶底。
“它又不是人,我怎么能看出它开心不开心!”潘占阳也干了一碗酒,大声嘲笑,“要不我说你这个人愚呢,居然关心一头狼的心情。不过你放心好了,它现在地位可是崇高得很,走到哪里,都被当作神仙一样。寻常人要是冒犯了它,不用它发威,就会被部民们活活给打死!”
“那倒好。它的毛色怎样样,还是银亮银亮的?除了你们的王妃,还有谁能靠她近?”旭子不再跟客人碰碗,开始独自慢慢品。像个吝啬的酒鬼般,仔细品尝着碗中每一滴的滋味。
甘罗身边,一定是陶阔脱丝。有甘罗在,她的地位就会很崇高。这是当年自己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能得到今天的效果,的确令人很欣慰,很欣慰。酒碗的倒影中,李旭看见了自己满脸的卷曲的胡子,“恐怕甘罗现在见了我,也认不出来的吧!”他咧着嘴,自问,自答,“应该不会,它应该记得我的味道!”
“你身上现在全是血腥味!跟原来一点都不像!”潘占阳不合时宜地打击了一句。随即,又笑着补充,“不过我也没好哪去,全身都是羊膻味儿。”
“是么?”旭子低下头,冲自己的胸前嗅了嗅。他只闻到了浓郁的酒香,其他味道根本分辩不出来。
“别闻了,你天天杀人,早就习惯了。就像我看见你们皱眉头,明知道你们嫌我身上膻味重,自己其实什么也闻不到!”
“我们都不复是当年!”旭子想了想,慢慢总结。
“我们当然不再是当年。谁还想像当年一样,到处躲着怕被官府捉去填沟渠!”潘占阳大声附和,表达的意思却和旭子完全不一样。当年的他,并没有在背后留下什么遗憾,所以更享受今天的生活。“不过甘罗未必会忘记你,此物极其有灵性。整个草原上,除了我家王妃和骨托鲁的可墩,其他人都根本无法靠近。”他用手在半空奋力比划着,仿佛在介绍一个草原少年,“这么高,像一头小马驹。毛还是银亮银亮的,一丝掺杂都没有。”
“跑起来像一道闪电!”旭子轻笑,总结。
“对,就像一道闪电!你形容得真贴切!”
‘其实更像一道流星!’旭子微笑着,在心中暗想。
当年的草原上,曾经流星若雨。
酒徒注:三更,晚安。这几天看西方人表演他们的博爱,忽然想起了狼和小羊的故事。无论真相到底是什么,它需要的,只是一个借口而已。想求公平,除非那头小羊也长着尖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