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渐渐聚集了二百余骑,李旭跳上战马,回头向黎阳城上抱了抱拳,做了个拜托的手势。然后纵马向敌军溃逃方向追去。
“这小子,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贪功!”宇文士及笑着摇了摇头,缓缓走下敌楼。这是一场大胜,平叛过后,摆在旭子和他面前的将是一条灿烂无比的金光大道。这是他凭借自己双手打出来的,没依赖宇文家族半点势力。他又擦把脸,骄傲地仰起头。
“七斤,慕容别将在哪!”李旭在疾驰中扭头对身边一个穿着校尉服色的人问道。他记得此人叫王七斤,是自己从护粮军中一路带过来的。在赶往黎阳的途中此人因为战马失蹄被摔伤,当时安置在真定附近的驿站。
“已经带队追上去了,咱们人少,慕容别将说不能给叛军喘息的机会,以免他们看出虚实!”王七斤挺了挺胸脯,大声回答。朗将大人能当众叫出自己的名字,让他感到非常自豪。虽然从护粮军追随旭子来的老弟兄们都不过五十几个,只要还活着的,王七斤自己也能精确地描述出每一张熟悉的面孔。
“那咱们也追吧!天完全黑下来就收兵!”李旭提了提马缰绳,加快了行进的速度。慕容罗是个合格的将领,他的判断非常准确。疾驰中,旭子突然发现,自己麾下人才济济。李孟尝、慕容罗、崔潜、赵子铭,几乎每个人都是独当一面的好手。此战之后加以时日,自己也许真能打造出另一队虎贲铁骑。想到这,他热血上涌,身上的疲惫居然瞬间减轻了许多。
战场上形势非常混乱,东一股,西一股,到处是匍匐在地上,等待人宰割的叛军。一小队一小队的骑兵在这些失去抵抗勇气家伙的身边高速冲过,没人停下来收容俘虏。如果有俘虏不幸挡住了他们的道路,骑兵们就立刻用横刀和马蹄开出一条道来。而那些被屠杀者则哭喊着,向更远的地方逃开,跑出数步,发现没有马蹄追来,就双腿发软,再次扑通一声跪倒于地。
大约追了小半柱香时间后,李孟尝的旗号出现在旭子视线中。战马无法出城,由骑兵改为步兵的弟兄们走得不算快,并且秩序非常混乱。他们发现了一群呆立在野地里,六神无主的叛军,然后,有两百余名提着不同兵器的士卒从李孟尝的旗号下分出来,将这伙溃卒围住,命令他们放下兵器,跪好。紧接着,在旭子眼前就发生了令人震惊的一幕。
雄武营的弟兄们挥起兵器,对新投降者进行了屠杀。他们毫不犹豫地用菜刀、削尖的木棒、战场上拣来的长矛、横刀捅入对方的身体。在对方哭喊求饶声中将他们杀死,然后用利刃锯下血淋淋的脑袋,收集财物一样丢进事先准备好的草袋中。
被屠杀的叛军不敢反抗,大声哭喊着四散奔逃。早有准备的雄武营弟兄们四下围拢,用羽箭、投矛将他们逐一放倒在红彤彤的暮色里。这一刻,天和地是红色的,每一个杀人者的眼睛也跳跃着红色。一闪一闪,像极了入夜后草原上出现的狼群。
“住手,谁叫你们这么干的!”李旭看得肝胆俱裂,冲上前,大声喝止。
“哎呀,嚷嚷什么你啊,假慈悲么。不杀了他们,咱们拿什么脱罪,拿什么请功?啊!”一个背对着李旭,身穿帆布铠甲的雄武营新兵大声反驳道。入营太晚,他还没来得及能熟悉主将的声音。所以,直接把背后的李旭当成了一个心慈手软的新兵蛋子。
“郎将大人命令你们住手!”王七斤挥动马鞭,劈头盖脸打了过去。鞭梢上巨大的力道带着新兵的身体转了半个圈子,将他重重地抽翻在血泊中。“郎将大人有令,不得乱杀!”骑兵当中,又传来张秀疲惫不堪的命令声。这回,所有人都听清楚了,握着滴血的兵器,呆呆地站在一堆尸体旁。
骑兵们快速上前,围了一个大圈子。忙碌的杀人者和正在哭喊求饶的被杀者都被镇住了,有人背上解下染血的行囊,悄悄地丢到了地上。有人尚愤愤不平,但看到李旭眼中的怒火和骑兵们高高举起的横刀,也不得不低下了头。
“谁,谁叫你们这么干的?”李旭用马鞭指着自己麾下的弟兄,愤怒地吼叫。这些人中大部分都是刚刚加入雄武营的新兵,他们还穿着和叛军一样,帆布做成的铠甲,持在手中的兵器也五花八门。如果不仔细分辩,你根们看不出来他们和叛军什么区别,同样黄色而粗糙的脸,同样被生活压得有些疲惫腰,同样茫然中闪烁着狡讦的眼睛。
迫于主将的威名,士卒们不敢还嘴。但是,他们并不服气,脚在泥地上用力碾着,碾出一个个小土坑。被杀者的血浆就汇聚过来,在血浆中凝聚成一个个小洼,殷红殷红地,晃得人眼睛发烫。
“他们是为了赎罪!”发觉事情不妙的李孟尝悄悄地跑了过来,凑在旭子战马后禀报。他并不认为杀俘是一种罪恶,如今雄武营中降卒的人数是老兵的数倍,只有通过杀戮,才能让降卒们将心中的忐忑和戾气完全释放。也只有通过鲜血,新兵和老兵们才能彼此牢牢地粘合在一起。
而那些被杀的无辜者,他们只是雄武营崛起过程中不得不付出的牺牲品,粘合剂,如是而已。
“赎罪?”旭子忽然发现这个词自己很熟悉。在很久很久以前,草原上胜利者抓住战败者后,也做了同样的事。
甚至在不久之前,自己亲自监斩了战败投降的元务本。
只是前两场屠杀做得盛大而神秘,而这一场,却有失于简单粗糙。
“你愿意赎罪么?”茫然中,李旭听见一个声音雷鸣般地在自己耳边轰响。他看见天地间,无边地血色向自己扑过来,又湿又粘,压得人无法喘息。
酒徒注:今天只一更了,没办法,圣诞节,事情太多。既入他乡,酒徒也得随俗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