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宠物商店后,张方季回到家往狗盆里倒了半盒的罐头,他看着墙上挂着的钟表,手指跟随秒针的行动轨迹敲打节奏。
衡市今天的气温是4度,外面没有一丝风,头顶上一轮烈日暴晒着大地。
陆具坐在路边的一家凉粉店内,手里的扇子不停的摇着,嘴里直埋怨道:“这狗屁天气,我活了37年,今天是我最热的一次!”
“热还好,关键是老子他妈的在这么热的天气去打听消息!能打听到热也就热了,但他丫的打听不到啊!”
程遂也很热,他吃了一口凉粉道:“既然想查十一年前的事情就别嫌弃这嫌弃那的,你以为我不热啊?”
说罢,又吃了一大口凉粉。
“两位是来问十一年前死的那个男人的事吗?”凉粉店老板突然听到两人的谈话继续道:“十一年前我记得当时有一个证人来着,叫什么…好像叫丁远!可惜这孩子走了偏道。”
凉粉店老板可惜的摇了摇头。
程遂眼神一闪放下碗问:“那你知道丁远这个人现在住在哪里吗?”
老板思索一番道:“古宛小区三单元。”
陆具蹙眉,古宛小区?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范政好像也是在古宛小区三单元住。是巧合吗?
程遂听罢立刻放下手中的碗和筷子,站起身来理了理外套领:“走吧,去古宛小区。”
“顺便问候一下范政。”
十五分钟的路程硬是被缩减到了8分钟。
“咚咚咚”门被敲响,范政坐在沙发上疑惑的看向猫眼,他选的是一个人最少的小区,这里没有一个人认识他,张方季更不可能现在来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