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娜的神情有些复杂:“大人,到底哪一个人是你?”
“都是吧,听说你被勃艮第人抓住后,带领三千人,不自量力地找勃艮第人拼命的是我;跟你在希农城堡谈天说地,教你参与政治,一路联手,收复巴黎,兰斯,光辉璀璨,荣膺太阳王称号的也是我。”
芙琳吉拉听得有些茫然。
让娜却好似完全明白了,她轻声道:“我明白了。”
“谢谢”
洛萨摇头道:“如果你指的是第一次的话,实在没什么可谢的,作为你的战友,我却连凑出一笔赎金的钱都没有,只好自己带人硬上了!
反正,又不是没有重来的机会?”
第一次模拟,虽然还原历史,但依旧有很大概率赢得百年战争剧本的胜利——只是他不想赢得这么窝囊罢了。
让娜忍俊不禁道:“这可不是身为国王所应该做的。”
“的确,但这是身为朋友应该做的。”
洛萨说罢,便高喊道:“出发,返回希伯伦!”
一行人打着双头鹰的旗帜,刚刚离开庄园。
一个穿着光鲜仆人便迎面走来:“伯爵大人,您这是要离开耶路撒冷了吗?”
“是啊。”
洛萨认出,这个人就是西比拉派出的,邀请他前往庄园赴宴的仆人。
他应该不单单是仆人的身份,能佩戴主人的纹章,至少也是个骑士侍从这样的准贵族。
“大人,您才刚来到耶路撒冷一天,为何这么着急离去呢?”
侍从丝毫未提上次的邀请,以及洛萨爽约的事,热络地与洛萨寒暄着。
“没办法,谁让我是个新晋的伯爵,屁股底下的宝座还没坐稳当,哪能就这样撒手不管自己的领地,在耶路撒冷空耗时间呢?”
侍从微笑着劝谏:“您说笑了,在耶路撒冷怎么能说是空耗时间?这里,才是整个王国的权利中心呀。”
“是啊,人们都说,这座城,是整个王国的权力中心。”
洛萨的声音变得有些细不可闻。
“但善于玩弄权术的人,恐怕永远不明白有一句话叫做——兵强马壮者为之。”
洛萨低声道:“侍从,我跟高弗雷男爵是最坚实的盟友,我们进退一致,与其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不如换个目标。”
说罢,便带着手下的士兵和扈从,在街道上疾驰而过。
只留下侍从站在原地,有些愕然地望着洛萨离去的背影。
雷蒙德的府邸上。
摄政王雷蒙德在仆人的服饰下,穿上了在胸口印有红底,空心黄色十字架纹章的精制板甲。
这件板甲通体呈现出银白色,上面描绘着大量的金色雄狮,十字架,金鸢尾花,边沿还镶有金边。
在洛萨看来,这件板甲上的花纹,过于花里胡哨。
但雷蒙德显然对此十分满意。
这个时代贵族们的审美观很朴实——越华丽,便是越好看。
他在巨大的铜镜面前转着圈照了一遍,脸上露出止不住的笑容:“我本以为这种铠甲会很笨重,没想到竟一点也不影响动作。”
这件精制板甲,雷蒙德穿起来十分合身。
因为洛萨是特地嘱咐过马勒斯按照雷蒙德的身材打造的。
马勒斯曾见过雷蒙德一面,但或许这就是大匠师的本领,没有使用卡尺一寸寸丈量,也能做的相当合身。
另一件则是根据高弗雷男爵的身材量身定制。
至于那些普通板甲,就属于量产版本了,但搭配上锁子甲,武装衣等内衬,防御力其实也差不了多少。
在板甲时代,体型过于肥胖,或是过于瘦小的骑士,在继承了父辈的甲胃后,如果手头拮据的话,则往往会把家传铠甲拿出去交换或是变卖。
如果是一些大贵族,要么把不合身的板甲赏赐给下属,要么就干脆挂在盔甲架上,充当装饰品了。
奴仆诚恳地赞美道:“大人,您穿上这一身,的确显得更加英武不凡了。”
摄政王雷蒙德沉声道:“洛萨伯爵在朝会结束后,第一时间向我送礼,是不是意味着,他想要向我这边靠拢了?”
他跟王党其实并没有本质的冲突,跟高弗雷男爵的私交也算不错,这次在朝会上,更是跟王党同心协力,推行了组建新常备军的政策。
奴仆沉默着,没接话茬。
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主人并不是在询问自己,只是思索时无意识地自言自语罢了,这时,最好把自己当做空气。
“也对,他手头力量不够,仅是个空头伯爵,沙蒂永的雷纳德不会服他的。”
一个领主,能否管得住手底下的封臣,全靠自己个人是否具有强力手段。
洛萨的实力,在雷蒙德看来还是太过弱小了。
“洛萨是个人才,他跟高弗雷联合起来,名义上便相当于大半个南部王国了,倒是值得拉拢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