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互联网之下,推动改革的当然也包括金融产业,互联网金融一定也是未来的大势所趋。
就比如贷款业务,传统的老牌业务,服务效率低,缺乏算法的支持,贷款人审查阶段层层设卡,
风险评估模型落后且单调,审核花费时间长等等。
其实这种中间环节完全可以通过大数据算法和人工智能来审核,依靠互联网技术来改善传统流程的低效。
互联网的p2p金融是一个代表着未来的积极向上的词。
不过,在国内就不同了。
这玩意伤了太多人。
归其原因,是美国和国内面对互联网创新的两种体制性的差别。不可能一种制度只有好没有坏,也不可能一种制度只有坏没有好。
国内的互联网行业商业模式上的创新比硅谷还厉害,
为什么?
因为监管。
国内的监管体制,是初期放手,
后期严管。
初期放任公司去大胆地创新大胆地干,以防有些人不懂互联网胡乱干预,导致遏制了创新。等这个创新性的行业发展起来了,监管部门慢慢明白这里面的道理,再出台各种政策去指导和约束。
这种模式,为国内的互联网行业的创新性发展提供了极大的社会性保障和发展动力。
欧美是另外一套模式,是初期严管,后期鼓励。就是在某一种创新出现的时候,会举办各种议会和听证会,组织许多行业的专家、学者、精英们展开讨论,评估这种创新是否可行。
如果不行,就马上禁止;如果行,就大力推动,发展得越好就越受鼓励,
越受社会的认可和赞扬。
这就导致硅谷的互联网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受到了极大的制衡,就算很多公司提出了一个很好的点子,
也不能马上去做,需要让有关部门评估。
可这个评估过程是面向社会的,
是公开的,竞争对手也就知道了。
等评估完成,被允许通过了,竞争对手也就立刻启动了类似的项目展开竞争,跑步进入去抢市场抢赛道的机会就不存在了。
因为这种体制的因素,导致各大公司对商业模式的创新都缺乏动力。
双方的这种体系性的差距,放在一般的领域还看不出来什么,可是金融领域不一样,这是高杠杆的行业。
稍微一点风吹草动,就可能导致整个行业塌方。
在硅谷想成立一家p2p的互联网借贷、融资公司,手续非常繁琐。
比如两個德国人跑来硅谷创办p2p公司,不行,外国人不可靠;比如鞋厂想转型做p2p公司,不行,这一看就不靠谱;比如两个普通人去创办p2p公司,不行,两个普通人也敢创业?别扯了,一看就是诈骗!
如果是两个斯坦福毕业的高材生,然后在硅谷有过多年的工作经验,有人脉、有资金、有关系、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这就拥有了成立一家互联网p2p公司的资格。
可这还不够。
得有担保人。
比如高盛的ceo,
比如前联邦财政部长,又或者谷歌的老板,巴菲特、比尔·盖茨这样的顶级富豪,背后还要有合作的银行做背书。
创业公司失败,这是正常的,可是创始人卷款跑路这就涉嫌诈骗了,股东、保人、银行和独立董事们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去给被骗的用户赔偿损失。
因为这样的层层限制和严格监管,导致美国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数量极少,发展了十几年,允许借贷的互联网公司也就几十家。
国内就不同了,p2p的概念在14年传入国内,迅速火遍大江南北,监管得很宽松,两年之内就出现了5多家p2p公司。
结果可想而知。
这还不算完。
本来大浪淘沙,把那些脏的乱的差的臭的都淘汰掉之后,剩下的这些合法合规的良币就该健康发展推进金融体系的科技化改革了,可劣币死后也要由良币来买单,由良币来承担劣币造成的社会伤害而口诛笔伐。
通常传统银行的坏账率是6%左右,美国最好的p2p公司lendingclub的坏账率可以控制在4%以内。支付宝通过大数据模型分析和自建的信用体系,坏账率只有千分之5,堪称古今中外有史以来最健康、最安全的金融平台,是全球互联网金融创新领域做得最好的一款产品,却成了最大的不安全因素。
很多人不信任支付宝,就都把钱存进银行了,部分城镇银行的理财产品利息比支付宝的产品还高,的确很有吸引力。